99年7.20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开始镇压法轮功,乌云密布,开始收居民证,收大法书,居委会领片警经常到家骚扰。
2000年12月我去北京证实法,在火车上被劫持到沈阳火车站派出所,在派出所因炼功被恶警踹两脚,被非法关押后由单位保卫科带回(当时非法收去所剩的300元钱),恶警并向家人勒索2000元,后由单位扣发13个月的工资,每月只发180元生活费,共扣3000元,一共被勒索6300元。后我被永红分局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9天,索取2000元才放人。看守所生活条件极差,最多达25人挤在一个屋里,晚上大法学员立肩颠倒睡都睡不开,地下还得睡两个,便所就在屋内,谁要是大便满屋是臭味。12月份天很冷了,可是窗户的风呼呼的,吃的是发黑的玉米面窝窝头,汤里面只有几片冻菜叶,没有一滴油,就这样的伙食每天20元,时不时的还要非法搜房搜身。
2001年5月,因我粘贴大法真象资料被恶警绑架,拘留4天。因绝食抗议,大法弟子3人被大字形钉在地铺上一天一夜,恶警灌食未遂后,我们被戴上脚镣(两人一副)送往劳教所。被非法关押12天后送到永红分局仍不放人,恶警郭维山妄图向家人勒索5000元放人,被家人拒绝。我被关押一天后走脱,可是人都没了恶警还向家要钱500元。
2002年5月全市大搜捕,3、4个恶警到我家又砸门又按铃,用万能钥匙开门,猫眼也抠坏了。我和老伴(炼功人)齐发正念有20多分钟,门没有被打开(当时附近被抓走2名大法弟子),我和老伴被迫流离失所3个月。
我按“真善忍”修炼,健康身体,做道德高尚的人,信仰自由是属于我的权利,我有何罪?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大打出手,在“经济上截断,在名誉上搞臭,在肉体上消灭”的命令下指使恶人迫害大法弟子,是它们违犯了宪法,违犯了国际人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