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梅于2001年9月28日被当地恶警以“组装、放置宣传法轮功内容的喇叭箱”为名非法抓捕、劳教,于2002年2月被非法判刑。2003年4月29日,历下区法院对刘红梅、王玮、李成香、田然、徐恂等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刘红梅被非法判七年徒刑。
刘红梅的父亲是退休检察院干部,当他亲眼看到自己的女儿被恶党折磨时,承受不住打击,回家后病逝。刘红梅一年后才知道父亲病逝的消息。刘红梅的丈夫因受恶党毒害很深,与刘红梅离婚。六年过去了,刘红梅目前仍在济南女子监狱遭迫害。
历下区法院法官朱庆臻、审判员沈敏(女)几乎参与了历下区法院每一次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历下区法院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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