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法轮功修炼者何益兴、张月芹夫妇是一对已经退休的善良老人。2008年7月10日在当局“奥运”前夕的大抓捕中被便衣警察架云梯破窗入室从家中绑架。同日被非法抓捕的还有他们的二女儿和二女婿以及多位法轮功修炼者。8月,他们的大女儿为其聘请了律师。在被非法关押的五个多月中,律师多次要求会见当事人,但都被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拒绝。他们声称这是“上级的上级”的要求,有秘密文件,但不能说是哪发的,也不能示人。律师和家属进行了多次投诉,但仍没有结果。
接到法院即将开庭的通知后,何益兴、张月芹的律师认为,辩护人的辩护必须基于会见当事人,全面掌握案件材料的基础上方能进行;在不能会见,不了解案情的情况下,辩护人即使参与庭审,也只能可怜地充当一次不公正审判的道具而已,不仅根本无法履行辩护职责,反而是对看守所违法行为的背书和认可,也不利于配合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为了维护被告人依法获得辩护的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于是向路北区法院要求延期开庭,在辩护人的会见权依法得到保障时,再公正、合法地开庭审理。
律师们向路北法院递交了延期开庭申请函,一位主管刑庭的副院长当即把申请函扔在地上转身就走。随后进来的一名女法官拣起申请函说,这些事由“610”管,我们也说了不算。(610是专管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
路北区法院为了强行非法开庭,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律师的到来,使它们的阴谋被揭穿。律师当庭表示,鉴于始终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辩护权得不到保障,公正审判更无从谈起。何益兴、张月芹的亲属和律师都坚决抵制这场非法审判,律师当即退庭表示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