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为李洪志师父伸冤和维护法轮大法的声誉,2000年,我决定到北京国务院信访办去上访。谁知道,在上访的时候,马上就被那里的工作人员(实际上是公安人员)非法关押在北京的一个大楼的地下室。几天后才被释放。后来,我因为在广州一个公众场所和同修一起聚会,被当地公安人员强行扣押,被非法拘留15天。回家后不久,又被广东惠州地区的公安人员无故抓起来,非法拘留3个多月,后被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释放回家后,我又因为在公众场所做讲清真相的事情被广州市当地公安人员非法关押1个多月,后来,就被送到广州市第一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
当我来到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的时候,我就被里面的“夹控人员”(打手)轮流看管。由于我不配合他们的无理要求,就经常被他们刁难和虐待,比如:每天要强迫我去观看那些污蔑师父、攻击大法的书报或电视、录象;一天规定只能去2-3次厕所(经常要忍很长时间才能去);冬天要经常冲冷水凉;每天睡觉的时间很少甚至没有;经常被罚站、罚跑、罚干脏活;每天要长时间坐在一张很低的塑料凳子上看书和写心得,等等。因为长时间坐在凳子上,所以,我的臀部都被磨伤得很厉害,疼痛难忍。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就向他们提出抗议。却遭到一帮“夹控人员”的围攻和毒打。有一个恶霸还狠狠地用力把我的左手都扭骨折了。当时,我痛苦得难以言表。他们怕我出事担责任,当天晚上就把我送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在住医院期间,他们怕我逃跑,连我睡觉都给我戴上手铐。可见他们是多么没有人性。我在医院住了几天就出院了,但是,他们还没有放过我,继续对我迫害。有一天晚上,他们那帮“夹控人员”就对我下了毒手,给我上“扎刑”。当时,我痛苦得死去活来,我的身心受到了严重摧残。如果我不是修炼法轮大法,我可能当时就不想活了。为了完成证实大法,讲清真相,救度众生的历史使命,我忍受着一般人难以想象的痛苦活下来了。直到我离开那个充满罪恶的“人间地狱”为止。
中共邪党及其那些恶警恶人,不但迫害我,也不放过我的妻子(她也是法轮功学员)。她也曾经被非法关押很长时间。出来以后,还被广州当地的公安人员施加种种压力,包括在她的家庭和单位。由于压力太大,她承受不住,被迫违心地与我分手。害得我现在夫妻分离,有家不能归,只有漂泊在他乡打工。后来,她又被当地的恶警恶人抓去非法劳教2年。
在此,我告诫中共那些恶警恶人:做恶人,做坏事,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一定要遭到“因果报应”的天理惩罚的。只不过是现在时候没到,时候一到,就是你们的报应之日。
附:
一、参与迫害我的广州地区的恶警名单:
1. 温春兰(女)——海珠区公安局;
2. 李教导员——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
3. 毕大队长——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
4. 周大队长——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
5. 黎管教——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
6. 陈管教——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
二、参与迫害我的惠州地区的恶警名单:
1. 沈队长——惠州地区国安大队
2. 杨先生——惠州地区国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