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见马三家劳教所二所暴力迫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辽宁沈阳马三家劳教所二所共有三个大队。虽然明慧网多次报道了马三家劳教所的残暴行径,但是由于受到中共上级各部门的纵容包庇和对外极力封锁消息,恶警仍然有恃无恐。

一、马三家劳教所从北京“买”人奴役

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会前,有数千名法轮功学员在北京被抓,并非法劳教,送到马三家劳教所迫害,其中有数百名被关在二所。

马三家劳教所还以每名数百元钱将人从北京劳教所买来。来自北京的这些人,除了法轮功学员之外,还有许多无辜者,例如有些外地人到北京探亲访友或游玩,被北京警察抓到后,为完成抓捕指标而被劳教。有的在家里打麻将被抓,罪名是赌博;还有在公交汽车站等车时被抓,定罪为“预谋抢劫”。据一个警察透露,奥运期前全国被劳教的人数为二十万,被拘留者更多。

二、公开敲诈勒索、殴打

对劳教学员的敲诈勒索都是公开进行的,“你要想得红旗(红旗每月可以多减期),不花钱是不行的”。殴打劳教学员是理直气壮的,恶警叫嚣被劳教就是要受惩罚,并说讲道理要费半天劲,打几个嘴巴子就可以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当然每次被殴打的多半是为了钱,如果没有贿赂班长,班长就可以找理由打你;不“孝敬”队长,那么队长就会找机会打你,或者指使班长打你。

警察们依靠剥夺劳教学员的合法权利,勒索钱财,例如不给队长钱,就不让会见亲友等。他们公开的表示,因为他们的工资比北京上海的都低很多,很不公平,大多数警察都把非法的收入当作是天经地义的。

刚到新生大队(六大队)时,行李都是由班长和“四防”拿的,他们经常借检查为名,克扣其他学员的物品。紧接着,就是在大厅罚坐,班长看谁不顺眼,就一顿拳打脚踢,警察看见也不管,也有劳教学员向警察报告班长非法打人的事,警察就说,这个事我们不能管,否则班长在劳教学员中就没有威信(实际情况是因为队长们收了班长的钱)。

三、限制使用水,否则暴力毒打

二所的自来水散发恶臭味,据说是因为水井打得浅的缘故,好几个劳教人员得了缺钾的病。三个大队共用一个小的电热水器(只能接三四暖壶),并且不允许随便去打水。

北京来的一个法轮功学员叫李海龙,有一次,他去打了一碗热水,晚上被“开会”。“开会”就是把所有的劳教人员集中到一个大一点的房间里,其他劳教人员坐在大通铺床板上,被“开会者”蹲在中间,一般由两、三个班长一起毒打。打时,用鞋底或者木棍使劲抽打被开会者的脸、头。队长看到这种情况都是视而不见,所以在床板上坐着的看客内心的恐惧和痛苦决不亚于被打者。我见过一个人看完两个人被“开会”后,脸吓得煞白,几乎虚脱。李海龙被打之后,一个多月时,脸还是青肿的。在北京调遣处时,李海龙不写“保证书”,被处以“肉包子”酷刑。这种刑罚是被害人盘坐中间,周围由四个人紧挨着坐(他们是轮班的),被害人二十四小时不得起来(小便时用水桶接),李海龙遭受了三天三夜的折磨。

法轮功学员李来防在走廊里被三、四个班长毒打,他就在食堂高喊“法轮大法好!打人犯法”。结果李来防被严管,铐在铁床上好几个月。法轮功学员孙毅拒绝奴役劳动,队长就打他,孙毅喊“警察打人”,八大队的警察边打边说:喊吧,大墙外都听不见。

还有一个博士,叫郑旭军,也是2008年6月4日被绑架到马三家的。第一天夜里的时候,他口渴,向值班的打听,找开水。结果第二天早上,好几个班长到新生班来,要看看那个要开水喝的新生长的什么模样,据说他是这么多年来第一个要开水喝的“新生”。“到劳教所居然要开水喝”,班长们觉得不可思议。郑旭军在北京调遣处被警察用电棍击伤了背脊,刚到马三家时,伤还没好,晚上睡觉不能翻身。08年8月8日上午,班长刘士国嫌郑旭军没有给他东西,就将郑旭军交到队长韩振富那里,韩振富狠狠的用木条子抽打他,打得郑旭军满头是大包,韩振富抽断了三根木条,方才罢休。

四、奴工产品销往欧洲和北美

我刚去马三家时,一天劳动十四、五个小时。据先前的一些人讲,有一次国外订单急,他们三天只睡了六个小时。那时劳教学员的产品一般都是销往欧洲和北美,例如给加拿大沃尔玛做的墓碑,给欧洲的纸蘑菇等,还有圣诞礼物等。

五、伙食极差

食堂的伙食主要是菜叶汤和“大发”(一种用饲料玉米面做的),菜汤里菜叶是少的可怜,在新生队的时候更少。有一次我仔细查了一下,中午和晚上加起来不会超过三片叶子(是圆白菜叶),而且看不到油。有一个来自武汉的法轮功学员叫陈雪,他到北京出差,住旅馆时,警察去查房间,发现他的电脑里有法轮功的资料,被非法劳教两年。2008年6月4日被送到马三家,由于长时间的劳动,伙食极差,有一天早上集合的时候,他虚脱倒在地上。

在中国大陆的看守所、劳教所都是恶者行凶的场所,在社会上打人,没准要吃官司,可是在大墙之内,打人者却得到“人民警察”的怂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