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公检法制造冤案迫害老妇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卧佛寺六十岁的善良老人岳淑霞,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清晨被平庄西露天派出所、前进路派出所和元宝山区公安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在没有任何程序的情况下,法院对岳淑霞非法判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下旬岳淑霞被劫持到内蒙古女子监狱。

直接参与迫害岳淑霞的还有元宝山区公安局副局长崔立新。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大早,元宝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王贺然等一帮恶徒,闯入岳淑霞的家,开始打砸抢,恶徒们抢走大法书籍、《明慧周刊》等私人财物,王贺然摔坏大法师父法像。崔立新、王贺然等想以抢走的书籍、周刊给岳淑霞老人定罪,罗列罪证上报到检察院。就连他的同伙检察院人员看了案卷都觉的无从提起公诉,把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王贺然不甘心继续捏造罪名,硬是让检察院对岳淑霞老人提起了非法公诉。

岳淑霞老人修炼法轮功,身心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身体健康了、做事先考虑别人,时时事事都按“真善忍”标准严格约束着自己,没有任何罪错。即便王贺然等人给罗列了一大堆罪证,稍有良知和懂法的人,都觉得给这么善良的老人定罪、判刑都是很荒唐的,开庭宣判更显荒谬,因此昧了良心的恶徒们自知理亏,索性也不伪装了,免去所谓的什么法律程序随意定罪。在岳淑霞的家人不知道任何情况下,把岳淑霞投入了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希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检察官、法官或者当过迫害法轮功学员帮凶的人们,赶快停止作恶,不要继续跟中共邪党迫害善良,在天灭中共时为你们自己和你们的家人留一条逃生的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