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刘容女士二零零一年被迫害的旧病复发,从洗脑班回家不到一月离世。
刘容(女)五十多岁,原患有胃癌,后来和丈夫丁勇一起学炼法轮大法,不久病症全无。二零零一年和丈夫一起去北京上访被绑架迫害。翠微派出所所长孔军派恶警马伯杨从北京将他们夫妻用指铐铐在大拇指上劫持回武汉,连在火车上都没将指铐松开。
丁勇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刘容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送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数月。刘容被迫害致旧病复发,从洗脑班放回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当时劳教所只给了丁勇一天假,还是由狱警监督回家看了看就带走了,后事还是亲戚和没成家的儿女办的。
参与迫害者武汉市汉阳区翠微派出所原所长孔军(现调汉阳公安分局),警察马伯杨、舒明,琴台社区原书记商立薇(女、退休)、蒋年珍(女、已死)、鄢绮(女、退休)。
我叫朱志勇,今年三十四岁,自幼体弱多病。九五年得了颈椎增生、腰椎增生等多种疾病,病魔缠身,苦不堪言。九七年学了大法以后,不到一个月病全好了。现在身体很健壮,我真的是发自内心的感谢师父与大法。
师父教我们时时处处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得到单位与邻居的称赞。但是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至今十三年中,我曾多次被迫害、关押五次将近六年。
在九九年七月之后,全国的所有电视、报纸、广播铺天盖地一起来迫害、造谣、抹黑法轮功。大约二零零零年,我怀着对政府的信任、和平、公证的心态,合法去北京上访,但没见到信访接待人员,却被警察抓了回来,被非法拘留半个月。
在拘留所里,警察用脚踢我肚子,边踢边打,嘴里还骂着:你这政治小爬虫,最后在邪恶的强制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并恐吓家人交了五百元钱,才放回了家。到家以后,三天两头村里、乡里的人纠缠我写材料、表态并恐吓、威胁,即使在地里干活也得去,身份证被扣押,不准外出打工。
零一年,在保定为大法伸冤写条幅,被非法关进保定第一看守所,后转回卢龙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因坚持炼功被戴上了十几斤重的铁链和手铐,脚后跟都磨出了血。家里人探视时说:“犯了多大的法呀!这么折磨呀!”
为抵制迫害,我绝食抗议,被拘留所的人扣在铁椅子上灌食,他们把一根近一尺半的橡胶管从鼻子插入胃里,并留在体内随时灌食。后来他们把我送到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那里的狱警更邪恶,他们经常用酷刑迫害大法弟子。因为我拒绝放弃信仰恶警王玉林带几个犯人给我上绳{几米长的尼龙绳,从肩绑到手,使两手小臂从后背上举,加重胳膊疼痛},同时用电棍电击,电脸、脖子和生殖器等处。手被上绳上的两三年后还感到麻木。每天强迫坐板,不能晃动一下,否则就被犯人打、骂。凡是不“转化”的,经常被送到所医院二层,他们在那设“攻坚组”。实际上那里就是对大法弟子施酷刑的地方,我们叫它“小白楼”。那里简直就是人间地狱,时常听到大法弟子被酷刑折磨发出的惨叫声、恶警打骂声、电棍发出的“劈叭”声,使人毛骨悚然。同时,他们还用假话、谎言欺骗,在高压和欺骗下我妥协了,每天强迫看污辱大法的材料。
二零零四年,我因为写大法真相标语,又被河北省第一劳教所非法关押一年零九个月,为抵制迫害我绝食抗议,被绑在一张铁床上,手脚被吊起,身体一点不能动,鼻子插进一根橡胶管,用注射器灌食。劳教所里的恶警不光迫害我,他们经常毒打关押那里的所有大法弟子。我把揭露他们打人的材料,放到检举箱,被恶警发现,他们砸开箱子,将信扣押。恶警高海当着一百多人的面说:“你告去吧,东西都在我这儿。”
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我正在地里干活,村秘书张勇、国保大队长白杰、六一零头目王刚等人,从地里把我叫回家,以家访为由抓我,我打碎玻璃自卫,使白杰和派出所警察胳膊受伤,他们把我绑上车,然后进行抄家,一次、二次、三次,一共抄家四次,家里被翻的乱七八糟,连灶炕都翻了,抢走了电脑、电视机、打印机等私人财产,价值几万元。又被非法判刑一年,并在看守所被强迫奴工。
二零一零年,不知为什么,我又被国保大队的人秘密绑架,强行送入秦皇岛劳教所二年,后来又转入唐山迫害。在秦皇岛劳教所期间,恶警在操场上,当着劳教人员的面,边打边问我转不“转化”,打的我脸部青一块,紫一块,眼睛红肿。只要一天不写“转化”书,就一天不让睡觉,强迫我放弃信仰。在河北省劳教所期间,唐山的法轮功学员孙利,拒绝放弃信仰、拒绝从事奴工劳动被罚站,我找警察问情况,恶警董文涛打我嘴巴,用脚踢我。
我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已经有十多年历史了。在一九九九年以前,我本来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和自由的生活、工作环境。然而,自从共产党栽赃陷害、迫害法轮功以后,我原来美好的一切都失去了。
在这里,我想把广东公安历年来对我们夫妻的种种迫害揭露出来: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前的一、两天,我和妻子(也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以及广州地区的一些法轮功学员一起到广东省政府上访,目的是反映一下我们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希望中国政府对我们有一个正确的了解和给我们一个提供正常、合法的修炼环境。但是,却当场受到广州公安对我们的非法驱赶和扣押。经过我们很多学员耐心和他们摆事实、讲道理,当天,我们就获得了自由。
但自从共产党公开迫害法轮功以后,我们家就开始没有好日子过了。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零零年四月之间,我们夫妻两人经常遭到各种骚扰和迫害。比如: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到我们家强制性地要求我们录口供、按手印;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到我们家非法搜查、抄家,抄走我们不少大法的书籍和资料;经常打电话或者上门骚扰我们;要求我们定期到某个地方签到或者汇报情况;无端端地将我妻子非法扣押一至两天;我在一个企业做临时工的时候,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上门强制命令该企业将我“炒鱿鱼”;怕我去北京上访,出动很多警察到我的工作单位想把我非法抓起来;等等。
二零零零年五月中旬,我和妻子因为去北京国务院信访办去为法轮大法和李洪志师父申冤,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在那里,我们不仅受到人身侮辱,而且,我妻子为了反迫害,还差一点失去宝贵的生命(当时,到北京去将我妻子非法带回广州的是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局的温春兰等政府机关人员)。几天后的一个早上,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政府派了一些人(其中有一个是国保大队的沈队长,一个是杨先生)到北京来将我非法带走。在路上,一有机会我就给他们讲真相。回到惠州之后,他们当地的一个小头目(可能是公安局长)又来找我谈话。他本来想罚我的款,我当时就堂堂正正地和他们讲道理。当天晚上,我就顺利地回到家里。
过了一个月左右,我去广州市天河体育中心准备参加一个大型集体炼功活动。还没等我们开始炼功,当时就来了很多警察,还有很多车辆停在我们附近。没多久,很多法轮功学员都被他们强制赶上车非法带走。我也被他们带到广州市天河区的一个派出所(好象是林和派出所)非法关押。第两天,我就被他们送到广州市天河看守所(或者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里面,我不但受到人身侮辱,而且,还要每天被强制做手工活,同时,要按时完成任务。否则,就要受到惩罚。
十五天到期后,在我离开拘留所的那个晚上,他们也没有把我的手表、通讯工具还给我,甚至连我的皮鞋也不还给我(他们说找不到了),我的衣服也不见了,他们就随便把其他人的衣服和拖鞋让我穿上。
回家后一个星期左右,有一天中午,我正在家里睡觉,就被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国保大队的沈队长和杨先生以及一帮其他人员(包括负责管理我们的住宅小区的有关工作人员)上门要求我写一份不参加法轮功的有关活动的保证书,因我坚决不同意他们的要求,就被他们非法拘留十五天,并在我家里非法收走了一些法轮功方面的书籍和资料。
一开始,他们骗我说,等到过了敏感期就让我回家。谁知道,过了敏感期他们还是不放我回家,他们就找很多借口来推卸责任。当我来到拘留所的监仓以后,我就受到了一些人身虐待,比如:被那里的警察殴打;被那里的仓霸毒打;等等。而且,当地的政府部门的有关执行人员也时不时来提审我,同时,让我在那些被他们非法搜查带出来的法轮功书籍和资料上签名和按手印。
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又来劝我放弃修炼法轮功或者写保证书,我坚决不同意他们的要求。他们就说:“你再不改变你的想法,你可能就要被劳教了”。我当时想:“就算是被劳教,我也要坚持修炼法轮功”。
到了二零零零年十月底,他们就派人通知我,说我已经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判决两年劳教,第二天就要被送到广东省三水劳教所去劳教。我当时大概算了一下我在沙田拘留所的拘留时间,估计有一百天左右,这远远超出了原来的十五天拘留时间。其实,这是严重违法的。
到了广东省三水劳教所以后,我就被那里的警察强制洗脑和强迫劳动。后来,在被他们欺骗和高压的情况下,我无知地接受了“转化”(也就是放弃修炼法轮功)。“转化”以后,我还是要经常到工厂去干手工活,同时,还要定期接受操步训练。有一次,我的脚痛得要命,我就去向那里的警察请假。谁知道,那个副中队长却毫无人性地说:“那点小事情也要来请假,你还好意思”。后来,我就只有忍受着很大的痛苦去参加训练了。
从这件小事情就可以看出,共产党在媒体上说的对那些“转化”了的法轮功学员怎么怎么好的宣传报道很多都是骗人的。我认为,共产党的政策说的很好,实际上不一定会做到。就算是有时候做到了,也不过是做个样子或者是走走形式而已。如果没有背后那些见不得光的利益和政治目的存在,你看看他们会不会给那些被强制“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那种优惠待遇?
后来,当我获得人身自由以后(二零零一年年底),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政府的有关工作人员曾经装模作样地关心问候过我的一些生活问题。从二零零一年年底到二零零三年初,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工作或者没有收入来源。我曾经和他们反映过,但是,他们也没有给我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经历了很多的挫折和磨难,我开始全面、客观、理智地分析种种问题,终于明白了“转化”之路根本就是错误的,是共产党强加给我们的一条大逆不道的“不归路”。后来,我就决定重新开始修炼法轮功。
当我重新修炼法轮功以后,我就继续去告诉人们法轮功的真相。不久,我又因为宣传法轮功,被广州市海珠区一个大型购物中心的保安人员非法抓起来,后来,就被送到附近的一个派出所非法关押。之后,又被海珠区公安局的温春兰等政府机关人员非法拘留十五天,当天就被送到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拘留。在看守所里,我受到了不少人身的侮辱。后来,温春兰又亲自到看守所劝我放弃修炼法轮功,因我坚持我的立场,她便决定把我送去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劳教二年。
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里面,我受到了许许多多的虐待和折磨,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手和脚都差一点残废了。好在有李洪志师父保护,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当我获得自由以后,通过加强学法炼功,我的身体很快就恢复正常了。
虽然,我的身体恢复健康了,但是,我的家庭却被广州警察破坏了。由于我的妻子长期被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局的有关人员和当地派出所、居委会、街道办的相关人员加以迫害(她也曾经被当地警察非法拘留几个月在海珠区看守所),她实在是承受不了这么大的身体和精神上的压力(当地警察还给她的家人和工作单位施加了很多压力),所以,她在走投无路、逼不得已的情况下只有和我离婚了。我相信,如果不是广州警察的种种迫害,我妻子是肯定不会和我离婚的。 后来,我妻子又被广州警察送去广州市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里面也是受到很多的非人迫害。二零零八年获得自由以后,她也是过着很凄惨的生活,工作和生活都很困难。本来,我们是一对很幸福的夫妻,但是,因为我们修炼法轮功,从而受到了广东公安的很多迫害,害得我们一无所有,夫妻分离,有家不能归。
由于种种原因,二零零五年以后,我就离开了广州到其他地方谋生。这几年来,他们虽然找不到我本人,但是,他们还是想方设法了解我的去向,并且,时不时对我的家人进行骚扰。比如:在中共召开“十七大”和“十八大”之际,他们都派人到我家乡(在外省)上门找我的家人,想知道我的下落,搞得我家人非常紧张和担心。
我叫梁铁梅,是吉林省农安县龙王乡太平池村民。一九九八年我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家人也受益。村里人都说我像变了一个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江泽民流氓集团下令迫害法轮功,龙王乡派出所所长张殿峰带领一些人到我们炼功点收缴大法书后,又到我家强迫我上交我心爱的大法旗。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由于一同修散发真相资料救人,被所长张殿峰等人绑架,下午,太平池水库管理局的邹瑞兴带领派出所的高龙、刘方俞等人非法把我劫持到派出所。问了一些情况后,丈夫把我接回。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八日,我去北京为大法鸣冤,在天安门广场被便衣劫持到前门派出所,关在铁笼子里,里面关了很多从全国各地上访的同修,二十日,当地派出所发现我和另一同修没在家,张殿峰、刘方俞、和乡里六一零的张继祥(现已遭恶报去世),还有水库管理局的王义亲自到北京找我们,为了寻找另一来上访的同修,他们把我铐在警车里。张殿峰气势汹汹的要打我,由于人多他有所顾忌没敢打,晚上把我铐在地下室的床上整整一宿。二十一日回到本地,在往回返的路上,张殿峰气急败坏的说:“梁铁梅,这费用都出在你身上,这回我让你倾家荡产。”他们在没通知我家人的情况下,直接非法把我绑架到农安县拘留所。在拘留所里,三十多人挤在地铺上。白天强迫我们挑黄豆,有时不给暖气,冻得我们直哆嗦。吃的是发霉的窝头,喝的是有泥的萝卜汤,晚上睡觉“立刀鱼”,只要出去上厕所,回来就没地方睡。丈夫怕他们在里面迫害我,托人送礼,具体给谁我不清楚。九天后把我接回家,交拘留所伙食费二百二十元,其它费用及送礼共一千多元。
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七,差三天就要过大年了,所长张殿峰、警察刘方俞、高龙和水库管理局的邹瑞兴把我和另一同修绑架到龙王派出所,辱骂我们说“北京不缺我们这几头烂蒜”,扬言要把我非法送拘留所,实际上是要非法勒索钱财,他们把我关了一天也没送,其实就是等我丈夫拿钱来,到了晚上,丈夫借了一千五百元钱交给张殿峰,他才把我放回。没过几天,张遭恶报得阑尾炎做手术住院。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邹瑞兴领刘方俞、高龙到我家非法审问,让我填表,包括什么时间得法、和谁联系、出生日期、学历等很详细。同年夏天刘方俞、高龙又到我家骚扰,盘问出生日期、身高、穿多大号鞋等,被另一在场同修正念抵制,他们灰溜溜地走了。
二零零二年春天的一个晚上,所长张殿峰和县国保大队等人又到我家想绑架我,因孩子太小,才两个月大,丈夫又在家,他们没敢翻东西。问了一些话,都是丈夫回答的,然后走了。夏天派出所高龙和一个叫小林子的又来骚扰我,强迫按手印、照像。
二零零六年春耕时,龙王派出所又来人骚扰,因大女儿在家,他们没见到我。二零零八年夏天,邹瑞兴领龙王派出所的几个人(都是新来的)气势汹汹地到我家,让我去派出所问话,僵持很长时间后,他们无奈离去。
以上情况是我修炼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后中共邪党对我的迫害。善恶必报,奉劝那些一意孤行的邪党人员赶快悬崖勒马,停止迫害法轮功,三退保平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