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律师在西北地区已有了广泛的市场,很多同修都在找他做辩护。律师按照我们的要求来到本地后,到看守所见了一趟同修,第二天就被县六一零、公安局国保科找去谈话,谈话内容不详。在未开庭之前已经收取辩护费用两次(一次为一万,第二次为八千,总计一点八万元。)在开庭的时候,很多大法弟子到了现场,结果只让被迫害同修的儿子和律师两人進了现场,开庭时间从九点三十——十二点半,开庭结束后我们向该同修儿子了解开庭情况,结果令我们大失所望。律师在庭上根本就没有做无罪辩护,对大法只字未提,而该律师在结束后匆匆离开现场。
师尊让我们遇事向内找,一、是不是我们把请律师当成了唯一营救同修的手段,把希望寄托在常人身上,忘了大法弟子是主角。二、在收取的费用上偏高,要多少给多少。经我们了解本地辩护收费(公安侦查阶段三千元、检察院阶段六千元、法院阶段为七千元),如果我们同修不能理性对待问题,旧势力会不会钻空子?通过经济形式来迫害众弟子。)三、既然请律师为大法弟子做无罪辩护,当面是不是要说清楚相关细节,辩护成功后再提及付款方式或银行转帐。四、大法弟子的钱物来之不易,我们要不要对这笔钱负责?把事情做得稳妥些。
最近几天又听到有其它地区要请该律师,感觉事关重大。特地把细节部份写出来,提醒同修们在请律师上一定要理性、稳妥的按照法来衡量。
如有不足之处,请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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