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目录
一 所谓“人性化”设施下的非人虐待与摧残
二 以不留痕迹的虐待法轮功学员作为研究课题
三 用做秀 迫害与造假掩盖迫害真相
四 颠倒黑白的奖罚机制及黑社会逻辑
五 以“习艺”为名的奴役
附1 北京女子监狱部份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附2 北京女子监狱的恶警名单
四、颠倒黑白的奖罚机制及黑社会逻辑
北京女子监狱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同时,也将中共邪党的无耻发挥到了极致,所以被邪党认为“转化工作”一直处在全国前列,有对“北京首善之区”有“积极的贡献”,它多次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这里,魔鬼监区被评为“文明监区”、“标兵监区”,酷吏被评作模范专家,正常的人被称作精神病,说真话会受到打击虐待,羞耻变成荣耀,罪行被美化为“伟绩”,卑鄙是通行证,丑行被广泛推广学习,文明社会的普世价值与是非善恶的基本原则,完全被颠倒错乱,在这个人间地狱里,最无理的虐待理由叫做“挽救”,最荒唐的害人目的称做“新生”,最反人性的思想折磨被美化成“亲情感化”,最系统的虐待手段被总结成“科研”成果,最荒诞不经的邪悟谎言被叫作最高层次的法理,而促成它反人性运作的,就是从上贯穿下来的颠倒黑白的奖罚机制及黑社会逻辑。
由上而下层层下达的灭绝人性政策,把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率”与监管局监狱领导的乌纱帽直接挂钩,与监狱、当事狱警的业务考核直接挂钩,能不能拿到法轮功学员写的“四书”成为衡量他们“业绩”甚至官职升降的一个硬性指标。为了拿到法轮功学员写的“四书”,基层狱警的不择手段导致了对法轮功学员极端迫害。2002年,北京监管局副局长高建国,多次召开动员大会,表彰大会,以物质利益、晋级升职、旅游等诱惑调动狱警的积极性,用多种办法奖励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使北京三个监狱互相攀比竞争,疯狂的为“转化法轮功”而无所不用其极,当时女监监狱长张书顺、副监狱长周英将压力下压,监区长田凤清又将压力转给小狱警,造成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受残酷的酷刑折磨,最后,法轮功学员董翠就死于这种变态的奖罚机制。
1999年迫害法轮功之前的北京女子监狱,经费是很紧张的,连狱警办公室的办公用纸笔都很亏缺,监狱里等级森然,按常规升迁晋级非常难。1999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区就能够拿到从上面拨发的专项迫害经费,可以购置大量洗脑用录像机、电视机及监控记录用的摄像机等,而且监禁法轮功学员的监区勿需完成繁重的生产任务。早期女监狱警的升迁、晋级、奖励都以做“转化”法轮功的狱警为主,凡是参与“攻坚”、“转化”的小狱警比其它岗位上的人更容易得到升迁的机会,这让劳动队的狱警非常很羡慕。
2001年,北京市司法系统共表彰4名“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有3名是因为积极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转化”而入选的,其中之一就是为邪党多次树立“转化”典型的黄清华,如今,黄清华已经由一名普通的狱警蹿升为北京女子监狱反邪教处处长。
2003年,狱警李晓娜因“转化”成绩出众,快速的由小队长跃升为大队长,几乎是当时最年轻的监区长,被很多警校同年毕业的小狱警们欣羡不已。
在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区,只要拿到法轮功学员签字的“四书”,无论真假,就可以以此欺骗上级说此人已经“转化”,就可以获得物质奖励,以 2004年奖励措施为例:一等功3000元;二等功2000元;三等功1000元;局嘉奖500元;统一到海南旅游(奖励人数约100余人);每强制一名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奖励2000元,后来增加到2500元。
平步青云的仕途诱惑,使小狱警们急功近利,丧心病狂,变成了人间炼狱中的魔鬼。2002年,狱警习学惠和陈敬亲自动手,在无监控器的警察浴室折磨法轮功学员龚瑞平,她们一人拉一条腿往左右两边劈,使得龚瑞平几个月走路两腿都并不拢。2003年,陈敬,赵海霞等在“非典”时期,因残忍的虐待龚瑞平、袁林等法轮功学员有功而火线入党,当时袁林被虐待的生命出现危险,心脏多次偷停。2004年,狱警陈敬逼比她母亲年龄还大的赵秀环劈叉,她认为赵秀环劈叉不到位,折磨力度不够,竟然逼赵秀环双腿劈开之后贴紧到墙根,强制她双腿必须与墙根并排拉齐,导致赵秀环几乎窒息过去,身体严重受伤,尿血,腿部伤残,只能手撑地爬着上厕所。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
强制学员放弃信仰,对法轮功学员残酷的迫害,竟成了狱警争名夺利的机会。2001年,老女监二监区长郭兰英将所有法轮功学员交接给三监区长的田凤清,交接时郭兰英因为她的工作“成果”被田窃取而止不住竟然哭了。
2005年,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许那放弃信仰,北京女子监狱专门在狱警中搞了一次招标,声称谁要是能在许那刑满前“转化”她就给立功和重奖金,李晓娜和其他六名狱警中标,获取了迫害的机会,最后以造假蒙骗上级获取奖励。
2006年10月,女子监狱四个监区做“转化”工作的主要狱警黄清华、郑玉梅、刘迎春、李晓娜、肖蕊、曹艳梅、安娜、郝小莲等统统记三等功,坐飞机到广西旅游观光。
颠倒黑白的奖罚机制裹挟女子监狱所有的科室狱警违法乱纪,他们官官相护,为遮掩迫害事实,迫害依法维权的大法弟子,将其送去“集训”或以教育改造为名进行洗脑迫害。监察科形同虚设,不但不监督检察违法狱警,反而对虐待体罚置若罔闻。狱政科科长高云起早期就是迫害法轮功起家的,所以经常与监察科及监区暗箱操作以各种借口迫害法轮功学员,教育科将所有监区虚假上报的四书及学员被强迫的揭批录像刻成光盘,作为教育成果整理留档,这个体制的每一环节,都被迫参与迫害。
法律是社会公意的体现,用以维护道德与良知这一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这是国际法学界对法律的普遍认识。但北京女子监狱的狱警公开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与现代法治理念背道而驰。在倡导法制和人权的国际大环境下,北京女子监狱追随中共也会用“法制”来装点门面,搞一些“与国际社会接轨”的表演作秀,但是什么时候讲法律,什么时候不讲法律,完全根据保全监管的需要而定,当它用法律来逼迫法轮功学员认罪“转化”时,你用法律与之“对簿公堂”,说依照宪法刑法修炼法轮功无罪,它马上就说“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我们就是要讲政治”,当它违反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剥夺你的基本人权甚至残酷虐待你时,它说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好,是政府在挽救你,你必须感谢政府,感谢邪党,当你依法维权揭发检举控告它时,说它违反法律时,它就开始耍流氓不讲理了,它说你破坏监管秩序,是不稳定因素,随时依监狱的某法规惩罚整治你,比如集训关禁闭或遭受暴力的‘教育’,总之,其强盗的黑社会逻辑,注定了法律不过是它可以肆意玩弄的骗人幌子,是走过场的道具。
魔窟被美化成“文明监区” “标兵监区”
北京女子监狱原来有四个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区,十区、一区、八区、四区,十区是原老女子监狱三区,前三任监区长分别是田凤清,郑玉梅和刘蕊,田凤清由于恶行过于昭彰,造成董翠的惨死而被撤职,由监区长降为后勤部的普通科员。接任的郑玉梅由于动手殴打周孜被告而调离到劳动监区,后来由刘蕊任监区长,2009年因为“转化”力度不够,十区被解散;一区原来由李晓娜任监区长,2009年,也由于李晓娜转化力度不够,一区被解散,李晓娜被掉离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区,现在在食堂监区任职。这说明,在中共治下,邪性不够,不能完成邪恶的任务,但如果邪性十足,而伪善不足以欺蒙世人维持邪党统治,也会被淘汰,田凤清被当作邪党的替罪羊而内部处理就深刻说明了这一点。2013年,四区改名成三区,现在只有既邪恶又伪善的三区和八区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北京女子监狱的八分监区的前身是北京女监借押在未管所(北京未成年犯管教所)的九分监区,最早就是北京监管局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标兵监区”,经常被外地监狱同行参观学习,2004年合并到北京女子监狱,成为北京女子监狱八分监区,八分监区最早的监区长是黄清华,后来是张海娜,现在是刘静。
八分监区的“转化”具有极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表面的和风细雨掩盖其文革式的荒谬残暴,除了采用女监惯用的不许睡觉、不许上厕所、体罚、车轮战等等迫害手段外,八分监区还有三个特有的迫害特点:其中之一是“亲情呼唤会”,被黄清华美化成“春风化雨”的所谓“亲情呼唤会”, 名为“亲情帮教”,实际是‘精神围攻’,搞历次政治运动中恶党整人的集体围攻与群体胁迫。
八分监区反复暗示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精神不正常,将其妖魔化,孤立丑化法轮功学员,同时株连法轮功学员的包夹、帮教、或同监舍的人,限制正常洗漱、睡觉、及其它基本权利,制造矛盾和事端,挑拨是非,强迫服刑人员发言表态,煽动全监区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然后打着挽救人的幌子,用邪党政治运动中“群众斗群众”的方法,进行大厅集体批斗或指定人群批斗,加大对法轮功学员的精神压力,利用法轮功学员正常的情感对其进行阴险的精神折磨;八分监区的另一大特点是用邪悟洗脑,强制灌输荒唐的邪悟歪理;第三个特点是惯用党文化强制洗脑、思想控制那一套,封锁外部真实信息,控制舆论,强迫反复看《焦点访谈》等已经失去新闻公正性的诬蔑报道,“学习”恶党一言堂的“新闻联播”,渲染“形势一片大好”,散布谎言;混淆国家、政府、政党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诬蔑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不爱国”、“反华”、“反人类”、“反人民”,煽动虚假的“爱国主义”,歪曲爱国的真正内涵,诬蔑攻击坚定者“不爱国”、“反华”、“反人类”、“反人民”等。
三分监区,是北京女子监狱目前另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监区,二零零四年组建时叫四区,多次被评为所谓的“优秀监区”、“文明监区”,但是被关押的犯人、甚至连四区的狱警,都私下称之为“魔鬼监区”。2012年前,四分监区的监区长一直是刘迎春,四区也因教育“转化”工作突出,获得青年文明号及‘局级先进党支部’称号。现在监区长的是张海娜。
原四分监区的特点之一是大设“牢中牢”、“狱中狱”,在水房、浴室、库房、晾衣房、图书室、心理咨询室等单独隔离关押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单独的起居时间,单独上厕所、洗漱(因为要隔离不“转化”的人,这个时间就不能让其他人上厕所和洗漱)。刘迎春利用这种人为制造的生活不便,煽动其他普犯对法轮功学员的不满与仇恨,制造事端,怂恿纵容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四分监区另一邪恶特色 是在全监区推广佛教,所有的狱警犯人都必须听佛教课,必须做笔记,讨论,发言,谁敢不认可就是思想有问题,在无神论的邪党的监狱里大力推广佛教,不能不说是女子监狱的一大特色,四区印制佛教教材,制作ppt,图书室里挂着佛教的三界地狱图谱,充斥的是佛教专用书,连四区狱警都觉的荒唐无比。
和八区一样,四区监区表面祥和,大讲“人性化管理” 制作诬蔑法轮功的宣传片和文艺节目,监区里又养鱼又种花,还准许养兔子、小乌龟,每天都放风,经常晒太阳,学练太极拳。在这个“优秀监区”、“文明监区”里,四分监区实施最严密的思想管控,连普犯都不敢说真话、实话,只能说假话、唱赞歌,否则就很难挣分减刑,所以监区整个环境非常压抑。刘迎春虽然以免费旅游等奖励诱使其他狱警迫害法轮功,但四分监区的很多狱警犯人都盼望调离这个“魔鬼监区”。
酷吏被吹捧为“全国劳模”
北京女子监狱的狱警大多从警校毕业,早就被洗脑成只有服从意识,没有独立思考的政治工具,狱警经常说,“我们就是国家机器。”,她们被要求所谓政治素质第一,就是超越法律无条件执行党和上级的“政策”、“指令”,她们普遍没有法律意识,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执法犯法。迫害法轮功早期,监狱已经事先用诽谤大法的宣传录像给狱警和犯人都洗了脑,让她们视法轮功如洪水猛兽,以为大法弟子都是反政府或精神病一类的极端份子,狱警的“使命感”、“事业心”、“上进心”被利用来迫害法轮功。但后来随着对法轮功学员的了解,稍微有点良知的人都明白了真相,不愿意再主动参与迫害。但仍然有一些狱警认为迫害法轮功能够赚取改善自身状态的政治资本,不惜出卖良知, 死心塌地紧跟恶党步伐。
原十区的监区长田凤清,五十多岁,2001-2002年,多次因做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工作被邪党授予劳动模范,三八突击手等奖励,多次被表彰并接受采访,当年也是风光一时,监狱党委书记经常夸田凤清有办法,有手腕、有魄力,胆子大。但因为她过于赤裸裸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能紧跟邪党与时俱进的伪善伎俩,继续满足蒙骗世人的需要,因董翠事件被邪党作为替罪羊而被淘汰出局。
北京女子监狱目前迫害法轮功的三个最主要狱警分别是黄清华,刘迎春和张海娜,她们实施隐蔽的迫害的同时,能有效的为邪党涂脂抹粉,邪党的流氓本质在她们个体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所以她们都得到邪党专家级别的褒奖,下三滥的迫害事例被无耻包装后,竟成为这三个“专家”、“能手”的工作成绩。她们的奖励头衔就是她们的罪证。一个人越坏、越恶,就越容易在邪党体制里得到奖赏,但只有恶的有特色,恶的越狡猾,越能给邪党装门面,才会越被表彰吹捧、这就是中共反人性、反社会的恶性激励机制和逆向淘汰机制。
黄清华,五十岁左右,毕业于北京第三警察学校,2008年以前一直是八分监区的监区长,包括合并前未管所的九分监区。 现任北京女子监狱反邪教处处长,是北京女子监狱因迫害法轮功被记功奖赏最多的狱警,迫害法轮功使黄清华这个原本平常的狱警捞取了最多的政治资本。
当老女监的田凤清,郭兰英,高云起以赤裸裸的肉体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黄清华以所谓的“亲情感化”树立了姚洁、滕春燕、姚悦等“转化”典型,掩盖了女子监狱残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她迫使滕春燕、姚杰按照她的指令出镜诬蔑法轮功,撒谎欺骗国内外电视节目,并制作诬蔑法轮功和美化恶警的宣传片和文艺节目,肉麻的为恶党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为“转化”大唱赞歌,通过媒体大肆宣传,打造舆论迷惑世人。她还协助公安部、西城公安分局等单位“转化”法轮功学员,突出的迫害业绩,使她成为邪党的全国先进和劳动模范,被邪党命名为局级教育改造专家,是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 “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多次记个人一等功,并拿到了一大笔奖金。
黄清华的邪恶迷惑性极强,她看起来道貌岸然,实际阴险狡猾,最能装腔作势,总是大讲人性化和谐。她暗示小狱警包夹实施酷刑,但自己基本不亲自参与,从不在实施现场,而且经常在大小会上教育狱警遵纪守法,对法轮功学员不许打骂体罚,要以真情感化她们。当法轮功学员向她揭发迫害事实,她总是佯装不知情规避责任,把自己推的一干二净。还装好人玩道歉的把戏,说对狱警没有管理教育好,自己是有责任的,她的表面迷惑了很多单纯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黄清华钻研心理学,擅长煽情,玩弄攻心术,她表面上对法轮功学员施以伪善,倍显关心照顾,经常小恩小惠的买些小食品给包夹帮教和法轮功学员,过节时用自己的钱给法轮功学员买礼物,有时假惺惺给法轮功学员过生日,她还常常为法轮功学员呼吁减刑假释,对法轮功学员生活上、感情上、政策上的“关心”其实都是她的一种策略。她能见什么人说什么话,随时转变立场,有时她装扮成有求道之心的人,或者对修炼很感兴趣的人,经常说‘我也觉的你们师父说的好,我想跟你探讨法理’,“将来我也想学法轮功”,摆出一副谦虚好学的姿态,目的是让学员放松拉近距离,和学员交心,摸清法轮功学员的薄弱之处。
黄清华最险恶的迫害手段就是诱导法轮功学员邪悟。邪悟在老女子监狱三区就有,这是混淆善恶的糖衣毒药,被邪悟洗脑的法轮功学员受害而不自知,反认为自己获得了新生,对施害的狱警和犯人则感激涕零,甚至为虎作伥,协助狱警干出灭绝人性的暴行时,还认为是为别人好,在做好事。董翠就是被狱警唆使的几个邪悟者迫害致死的,一个参与虐待董翠的人出来后清醒过来,她哭着说:“我们当时真觉得打她是为她好,没想到会把她害死……”。
黄清华看到似是而非的邪悟歪理不仅能迷惑人,而且可以利用来美化邪党,掩盖暴行,于是亲自研究那些荒诞不经的邪悟歪理,用假经文和特务网站的东西欺骗学员,她经常荒谬的说,“法轮功是好,我也认为好,正因为好,所以才要放弃,只有敢于放弃最好的东西才能提高层次。”她亲自给法轮功学员念师父经文,诱其“反着悟”,哄骗说“你们的师父都要你“转化”,你不转化就跟不上正法進程,只有“转化”了才能圆满”等等。她诱骗史秀芬、滕春燕、姚洁、李兰华、沈俊兰、姚悦等主动配合邪党、散布邪悟歪理,为八分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出谋划策。邪悟歪理使人放弃正信,甚至成为乱法、破坏法的魔鬼,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比肉体酷刑更阴毒。
黄清华曾把法轮功学员褚彤、宫瑞平、虞培玲单独关押隔离迫害,最后将本已饱受虐待的宫瑞平折磨致精神错乱,黄清华还授意普犯长期欺凌侮辱袁林,将她逼至身心绝望的境地,迫使她们放弃对监狱的控告。黄清华对虞培玲的残酷迫害包括:不让睡觉,并授意包夹鲍海英肆意折磨虞培玲,打盹就用冷水泼、脚踹,致使虞培玲右大腿瘀血肿胀,竟比左腿粗了近十厘米;不让上厕所,虞培玲被迫把屎尿便在裤子里,又不让换洗;连续罚坐硬板凳,致使虞培玲臀部溃烂长期不能愈合;纵容犹大沈俊兰用力踩踏踢踹虞培玲脚面、大腿和臀部,虞培玲被折磨得一度站立、行走甚至坐凳子都无法保持身体平衡;黄清华指使曹艳梅等狱警虐待李雪宾,李雪宾被说成是精神病受尽欺辱,指使李晓娜虐待杨进香,杨进香由于长期睡眠不足神智不清导致跌倒磕掉门牙。黄清华还指使张海娜迫害张利前和陈凤仙。
黄清华除了自己作恶外,还培养了很多迫害法轮功的狱警,如:郑玉梅、张海娜、李晓娜、曹艳梅,李直等。她自己经常看明慧网,但对小狱警却封锁国外消息,蒙骗她们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当上北京女子监狱所谓“反邪教办公室”主任后,黄清华主管北京女监对法轮功的迫害,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保护伞,庇护刘迎春及张海娜的违法乱纪行径,当李莉向她揭发检举刘迎暴行时,她并不上报,反而认为李莉“转化”不到位,需要进一步“教育”。
黄清华现在恶报已经显现,身体不好,颈椎出现严重问题。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国际追查”已将黄清华列为迫害法轮功的追查对象。
北京女子监狱第二个因积极迫害法轮功被表彰最多的是原四分监区区长刘迎春,图片2【见附件2】现任北京女子监狱教育科科长,三十多岁,北京第三警察学校毕业,家住在北京市房山区北潞园。刘迎春自称“教育转化有绝招”,因迫害成绩表现突出,多次立功,被评为邪党局级教育改造“专家”。刘迎春在公开场合表现的冠冕堂皇。她诡计多端,言行不一,表里相反,她善于伪装和作秀,用障眼法营造四分监区“人性化和谐管理”的假相,刚刚结束对法轮功学员杜鹃的迫害,就组织排练赞美自己的文艺节目,编造歌功颂德的宣传片,她让犯人把她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例改成自己的工作成绩;将旷日持久的折磨迫害美化成耐心的“亲情感化”,还玩弄手段、搞文字游戏,虚报“转化成绩”和“攻坚成果”,杜撰编造杜鹃,李桂平,李莉等人的“转化”过程,欺上瞒下的邀功请赏。她培养一帮犯人给她做文宣秘书,编辑影像和文字资料宣传自己,暗示犯人给她送锦旗感谢她。在刘迎春任职期间,四分监区几乎成了病号区,每天大半监区的人排队等着吃药在四分监区成为一景, 先后有三名法轮功学员在四区离世。
这个“专家型干警”最擅长搞有名无实、哗众取宠的监区文化,用“假大空”的虚假的政绩沽名钓誉。在法轮功学员人格备受侮辱,人身缺乏安全并随时会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刘迎春居然在监区大搞法律宣传,满通道都是宣传法律法规的墙报,甚至公布维护自身权益投诉检察院的方法,但同时刘迎春对写揭发信的法轮功学员郭琰、李莉、许那等打击报复,命令犯人监视防范法轮功学员投递控告信,和监察科科长唐凤军串通一气,压制投诉。
和刘迎春表面的伪善相对应的是她背地里的阴险残忍,她重用杀人犯刘小莉、王然迫害法轮功学员,不动声色地找碴整治还有良知的犯人,把不愿同流合污的犯人调走,对同情法轮功的普犯找茬扣分、不给及时申报减刑,普犯于某就曾因为请求刘迎春善待法轮功学员被找茬取消了记分资格,结果延迟减刑半年。她经常躲在监控后面指挥迫害,在刘迎春的直接指挥下,法轮功学员孙俊英饱受各种残酷折磨;路淑敏被迫睡大厅几个月,还被普犯带到没有监控的小屋殴打;法轮功学员王淑英出现高血压症状后仍被熬夜不许睡觉;在十区受尽酷刑虐待的法轮功学员李莉又因写控告信被她残忍折磨。
刘迎春和黄清华一样,为了达到目的,没有任何原则,什么都能利用,作为无神论的邪党党员,她们居然都大讲特讲有神论的理论,黄清华最最荒唐的是用邪悟歪理“转化”法轮功学员,刘迎春最最荒唐的政绩是在全监区推广佛教,居然也得到邪党认可。早在2004年,四区的一些人被洗脑后邪悟走入所谓的佛教,徐若晖,寇桂环等被害的神魂颠倒,对四区感激涕零。刘迎春看到引人走入佛教可以美化自己,就开始指使邪悟者覃欢给她整理东拼西凑自相矛盾的佛教理论课本【大白本】,歪曲正统佛教教义,诬蔑法轮功。后来大量印制推广。到了2008年,所有的狱警犯人都必须听佛教课,必须做笔记,在狱警监督下每个班都必须讨论,每个人都必须发言,谁敢不认可就是思想有问题。刘迎春还将杀人犯诈骗犯等培训成小教员,帮教,用连她们自己都不相信的歪理邪说去欺骗法轮功学员,培训她们成为可以利用顺手的迫害工具,这些杀人犯诈骗犯都深谙狱警能意会不可言传的用意,非常懂得如何避开监控及其他服刑人员去实施违法的虐待,擅长做一些狱警不便于做的事,不便于说的话。
刘迎春目前也是果报显现,身体一直有病,腿长期肿胀,不能长期站立。
北京女子监狱第三个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是狱警张海娜,三十多岁,北京第三警察学校毕业, 原八分监区监区长,现接替刘迎春任三分监区【即原四区】监区长。
张海娜继承了黄清华的迫害手段,深得黄的赏识。二零零七年以后,张海娜多次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被邪党表彰为‘个别教育能手’,到处作报告宣讲推广其邪恶的“转化经验”,张海娜满口脏话,表面上似乎随和,没有什么架子,能和服刑人员打成一片,实际是老谋深算,总是和包夹、帮教密谋,利用普通刑事犯马维、张迎春、鲍海英、薛晓娟等想尽早挣分减刑的心理,诱使她们使用卑鄙的方法迫害陈凤仙、杨进香等法轮功学员,她自己几乎从不在虐待现场出现,规避“虐待被监管人”的法律责任。张海娜指使包夹不许陈凤仙上厕所,怂恿普犯疯狂羞辱她,长期熬她,克扣其囚粮,冻她,甚至夜里把她带到卫生间殴打,逼迫她在自己的饭盆里解手。对于维护自身权益、控告八分监区使用酷刑的杨进香,张海娜诬蔑她是复仇心理,百般丑化她,指使包夹长期污辱戏弄她。张海娜还协助黄清华迫害张利前,不许张利前睡觉,在其神志不清时布置恐怖场景惊吓她,使张利前饱受精神摧残。 张海娜为争取反邪教处的好评,还独出心裁立名目搞迫害,搞邪党迫害法轮功720纪念日,强迫学员发言,污蔑法轮功,然后作为自己的政绩录像上报。
“教育”成了“教唆”
颠倒黑白的奖赏机制和黑社会逻辑决定北京女子监狱必然是一个巨大的作恶系统,它使犯人普遍处于一种人鬼颠倒、善恶错位的中邪状态。北京女子监狱的普犯自己就常说,“以前根本没有这么坏,到这里也学坏了,以前很坏,到这里就更坏!”虽然监狱经常在犯人中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但都是做做样子,应付上级做表面文章的走形式。监狱的 “教育改造”就是使人“一毒进去,十毒出来”,让人学会如何说假话,做假事,如何把谎说的更圆滑,如何更巧妙的拍狱警监狱的马屁,如何打小报告来获得好处。每年监狱都要进行账目及文件汇总报表,以供上级检查,每一次检查前,狱警就会找靠拢政府的犯人做假台帐,补代他人签字,能做这种造假事情的犯人被认为是改造好的表现。狱警还经常规定每个人写文章歌颂她们,美化监狱生活,如果能肉麻歌颂狱警的“伟大”、“无私奉献”,歌颂她们对服刑人员的“无微不至”的关心帮助,歌颂她们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连自己的家都顾不上,就被认为是改造到位,就能比别人多挣分早回家。
因为挣分减刑是犯人们的精神支柱,所以狱警把“转化”法轮功学员和犯人的记功减刑挂上钩,大多普犯都想多挣分,早回家,而当上“包夹”就意味着有稳定的挣分机会,毋须劳动就可以比同级别犯人早回家。“包夹”与“帮教”都是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区中挣分最多的,每月的面对面接见、每年度的“局嘉奖励”与“劳动积极分子”的获得者差不多都是这些人。而普通犯人大多只能电话接见。监狱的优惠政策如节日放假回家、外出参观等好事都轮在她们头上,她们在监狱都拥有一定的宽松自由度,这些物质奖励与诱惑使她们竞相卖力参与迫害。
“包夹”一般由普通犯人担当,多是狱警的心腹、眼线,必须能保守所谓“监管机密”【迫害法轮功就是监管机密】,反应灵敏善于察言观色、打小报告。“帮教”主要由犹大担任,也有能说会道的诈骗犯或经济犯人当“帮教”的。她们言听计从的执行狱警的指令,以恶语污言来侮辱法轮功学员,并随意发挥,无事生非,找茬找别扭,撒谎编瞎话,告黑状,无限上纲,虐待殴打他人就是她们的改造生活,恶警利用她们、纵容她们,让她们为所欲为。为了让法轮功学员尽快“转化”,最恶的杀人犯被选用来动手折磨法轮功学员,最能瞎说八道的诈骗犯被重用欺骗法轮功学员,那些有文化的犯人也为她们献媚,撒谎美化她们的恶行,搞政绩宣传的文案。杀人犯诈骗犯经济犯在狱内从新作恶犯罪,反而得到减刑嘉奖,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人性中的恶被女监最大限度的调动利用了。
2003年,老女监三区的狱警们给李小妹、李小兵、吴月平、靳红卫、许英等包夹帮教买吃的,为收买她们,还给她们提供各种其他犯人享受不到的便利,除了减刑放假回家等优惠,还允许她们家属带违禁品给她们,请她们吃饭,给她们办理额外的家属接见等,在折磨法轮功学员期间,包夹帮教们几乎不吃监狱食堂的饭菜,只吃家属带进去和狱警给的食品。
2003年董翠芳被经济犯靳红卫,犹大李小妹、李小兵等五人虐待致死,北京女子监狱不仅没有处理这五名犯罪者,反而给予她们减刑等优惠政策。经济犯靳红卫曾多次因残害法轮功学员,获得监管局嘉奖,获“改造积极分子”的称号,这个直接造成董翠死亡的主犯,当年就得到放假回家的优待,这是监狱对“改造表现好的犯人”的特殊优待,名额寥寥可数,靳红卫12年的刑期,最后被减了近6年,她是北京女子监狱减刑最快的犯人。监狱对李小兵、李小妹等也给予多项优惠,其父亲去世,监狱竟批准她们回河北老家奔丧,这种优待在北京女监可谓绝无仅有。
2009年,曾因当保姆期间见财起心,活活掐死一个婴儿的杀人犯刘小莉,狠毒的折磨虐待法轮功学员张靓颖,限制她基本的生理需求,不承认是罪犯就不让她上厕所,不让睡觉,甚至召集其他犯人对张靓颖大打出手,就是这样一个杀人犯,因其狠毒,善于溜须拍马,善于意会狱警的违法指令,就被刘迎春看中当上四区总杂,杀人犯王然也被刘迎春重用折磨法轮功学员梁波。在八区,谎话连篇的诈骗犯马维,能说会道的经济犯张迎春、薛秀娟等,也被张海娜利用来折磨杨进香张前利等法轮功学员,北京女子监狱的管理方式是三人护监制,即三个犯人一组,互相监督制约,以减少刑期和其它奖励措施鼓励所有人互相监督,互相告密,以达到严密控制,维持所谓监管秩序的目的。因此,监室成了一个勾心斗角、充满了矛盾和斗争的小社会。人和人之间不能相互信任,任何人一言一行随时都有可能被汇报给狱警,如果对法轮功学员表达善意,就会使人怀疑她们的立场问题,她们的个人利益就要受到损害,就不能继续被狱警重用,她们的加分、减刑、接见次数、采买钱数等相关利益就会受损。本来有些犯人对大法学员比较同情,也有些人在社会上比较讲些义气的,却因为自己的切身利益被加在其中,在监控下为了生存,为了眼前的利益,不得不变异自己的人格宁愿把自己变成恶人,想方设法表现自己,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于是,良知的底线被侵蚀,天性善良的人也不得不积极靠拢中共邪党,刁难虐待那些比自己处境更艰难的法轮功学员。
2001年,一普犯痛苦的对雷晓婷说,监狱长周英亲自威胁她,说如果这次她不能“转化”雷晓婷,就要送她去小号(即禁闭室)。雷晓婷没有屈服,后来这普犯她果然被周英严惩了一两个月(以她跟别的犯人打架为借口),不允许出工,每天窝头限量,成天罚坐。
原本修真善忍的学员被女监“教育”的丧失了基本的善恶原则,竟被“转化”成杀害自己昔日同修的帮凶,完全变成了魔,变成了鬼。折磨董翠时,董翠捂着腹部说疼痛,这些帮教边打边说:“你骗人!”邪悟的李小兵李小妹姐妹,以耻为荣,把“转化”当作了最光荣的事,不光疯狂逼迫监区内法轮功学员“转化”,还想把她们的妈妈、儿子也骗来,说让她们在监狱里‘双盘捆绑’,就能“转化”了。她们还向上海、内蒙的监狱推广她们的迫害手段,李小兵出监前炫耀说:“610已经给我安排好工作了。”董翠被害死后,李小妹继续折磨李莉等法轮功学员,还放言:我弄死一个,就不怕弄死第二个。
这些因卖力协助迫害而得到监狱诸多奖赏的犯人其实也是受害者,2002年。狱政科科长高云起曾对杀人犯人梁晖说:“你不转化某某,就别想减刑。”后来梁晖因折磨伍丹,雷晓婷等法轮功学员有‘功’获得多次减刑,监狱放假回家的优惠奖励次次不拉,几年之后,梁晖想起自己当初对法轮功学员惨无人道的折磨,不禁不寒而栗,她因良心发现造成的精神痛苦,并不亚于被害者。
在北京女子监狱说真话、做真事,心存善念就是“与政府对抗”,就会受到惩罚。 “转化”的标准是:要能违心说谎,“揭批”、诋毁给自己带来身心重生的法轮大法和师父,痛骂和毒打自己的同修,狱警甚至把敢不敢说污言秽语,敢不敢动手打法轮功学员作为衡量“转化”是否彻底的标志,做帮教的一些法轮功学员如果现场不敢打骂同修,就被认为立场不坚定,可能被从新折磨洗脑。2003年,一法轮功学员听到董翠是被虐杀的,面露恻隐,就被狱警找去,逼她扇同修的嘴巴来表明立场。
2007年,周孜因坚持不佩戴犯人的胸牌被带走集训,法轮功学员赵秀环站出来说:你们不能对一个孩子这样!就因为这句话,赵秀环也被集训了,天天5点起床,晚上12点睡觉,每天逼着抄监规,不写完不让睡觉。
无论狱警、邪悟者或犯人,在北京女子监狱,都生活在政治恐惧的高压中,被迫学会了自私,学会保护自己,漠视他人的苦难,怯懦的臣服于恶党的“集体利益”,不再敢讲出真相、维护正义,进而麻木不仁,直至认同、附和、默许、纵容、参与行恶,这其实是中共以国家机器为载体的恐怖主义对人最大的精神摧残和人格扭曲。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