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是这样幸福美满的家庭却让中共邪党的公安恶警给活生生的毁掉了——妻子被非法劳教,丈夫被非法判十四年,家中所有财物被强行抄走,洗劫一空,读大学的孩子没有生活出路。
绑架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午十二点二十分,王亚莉从自家出来准备去商店买双鞋,刚走到所居住的小区南门,一个穿便衣的大个子、大眼睛的男子不转眼珠的上下打量着王亚莉,她当时心里只是觉得怪怪的,并没有太在意!就站在道边等车。就在一刹那间,她突然被一个人猛劲推进停在路旁的一辆车里,并说:“她就是王亚莉”!
王亚莉被车里的三男一女揪住头发并强行把她的双手倒背在后,铐上手铐。王亚莉质问他们是什么人?凭什么绑架?他们并不正面回答,而是蛮横的对王亚莉非法搜身,找她的手机和钥匙,王亚莉出门时身上只带了一千多元钱,其余的什么都没带。他们很恼怒,其中一男的说:“你丈夫是不是叫康昌江?”王亚莉没吱声!紧接着他们就把车往东门开。当车开到双城公安局时,他们说走错了,并打电话联系。当王亚莉质问他们是哪里人?他们却反问:“你看我们象哪里人?”然后把车开到双城刑警大队,下车后将王亚莉的头用罩套住并带往二楼的一个房间里,上楼时王亚莉听到楼下有很多人,也很吵闹。
绑架王亚莉的是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的警察。与此同时,他们非法闯入王亚莉的家里,绑架了她的丈夫康昌江及来她家做客的朋友葛欣,并非法抄了王亚莉的家;并在同一时间在东南隅绑架了四十多法轮功学员。
逼供
王亚莉被非法关押在二楼的一个房间里,绑架她的女警和一个男警轮流的看着她,那个女警很伪善,诱骗王亚莉说出自己的家庭情况,那个男警蛮横地说:“算你聪明,没有参加聚会,楼下几十人都是你们法轮功,聚会抓来的!”这两个警察出出进进,过了很长时间,那个女警恐吓她说:“从你家里搜出了很多东西,你们夫妻二人都得被判刑”!
这个过程中,双城国保大队队长王玉彪进来,王亚莉质问他:“为什么抓我?”他装糊涂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呀?”然后就走了。这个期间王亚莉听到了打人声,并听到了她丈夫的声音:“我炼法轮功有什么错?你们凭什么打我?”当时正是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两名刑警刘卫东﹑姚仁库对康昌江刑讯逼供。那个女警又一次从外面进来问王亚莉:“从你家搜出一电话号码本,是谁给你的?”王亚莉说是自己打印的,那个女警说:不可能!这个号码本属于公安内部机密,不是谁都弄到的!然后进来一个小老头,那个女警说:“这是我们省公安厅的领导,有什么话向他说,他能帮助你。”那个省公安厅领导模样的小老头对王亚莉说:“你只要说出:从你家搜出的那个电话号码本是谁给你的,那么从你家搜出的所有法轮功物品全都可以既往不咎,只要你配合,我就有权决定不让你失去公职。”这个小老头失望的走了。也就是这个小老头的授意,刘卫东﹑姚仁库对康昌江的刑讯逼供共持续两个小时左右,给康昌江的肉体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牙被打掉十颗。
后来他们连夜将王亚莉、康昌江、葛欣、洛艳杰送往哈尔滨公安七处。他们四人在等着填体检表的时候,王亚莉看见丈夫康昌江站在那儿口吐鲜血,身上穿着单薄的衣服,例行填完体检表后,王亚莉、葛欣、洛艳杰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康昌江被非法关押在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点刚过,王亚莉被三个警察带到三楼的特讯室,同时被非法提审的还有康昌江、葛欣、洛艳杰。他们把王亚莉铐在铁椅子上,哈尔滨市公安局一处的三十多岁的男警察对王亚莉非法提审,省公安厅一名五十岁上下的女警坐在一旁。那名男警拿着一份有关手机短信的材料让王亚莉说出她并不知道的事情,王亚莉一言不发,直到下午四点半,他们打算把王亚莉送回监室。这时就听见一个警察说:“这边开口了!”于是王亚莉又被带回来双手“背铐”在铁椅子上,过了一会儿,非法提审王亚莉的男警拿着一份笔录念给她听,大体上是说王亚莉给这个人及另外三人打电话,让他们四人到王亚莉家,教他们发短信,然后逼迫王亚莉承认这一事实,王亚莉予以否认。
这期间,省公安厅的女警走了,又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警,说你丈夫为了你和孩子,从你家搜出的东西都揽自己身上了,又说只要你配合,我们就放了你……王亚莉仍不说话。四十多岁的男警使了个眼色就走了,屋里只剩下提审的男警,那个男警便凶相毕露。王亚莉的双臂由于长时间“背铐”已经又痛又麻,而这名恶警为了逼出王亚莉的口供,就把她“背铐”的双臂使劲的向上提,大约折磨了王亚莉一个多小时。从中午十二点非法提审一直到晚上八点半,王亚莉才被送回监室,王亚莉的双臂已经肿得有一寸多高,尤其是右臂后来有半年多不敢往起抬,右手脖被手铐卡出深深的坑,里面有瘀血。
第二天王亚莉又被带到二楼审讯室铐在铁椅子上,当王亚莉质问他们,刑讯逼供属于违法行为时,他们却狡辩地说:“谁看见了?”真是无耻!非法审讯的男警又拿出从王亚莉家抄走的银行卡,问她银行密码,王亚莉告诉他卡里没有钱,并告诉他,他们夫妻没钱,他不相信,说你们夫妻都是教师怎么能没钱?王亚莉说:我们的钱都买了你们从我们家非法搜走的财物了,他听后很是恼怒,又拿出王亚莉儿子上小学时办的上网卡,要对她儿子进行调查(后来得知有正义感的老师没让他们见)。
连续非法提审王亚莉七八次,每次都是拿来别人的笔录与其对质,王亚莉告诉他们这些事她不知道。由于连续七八天的坐在冰凉的铁椅子上,身上穿的衣服又很单薄,导致王亚莉自修炼法轮功以来从没犯过的痔疮病发作了,一个多星期都不能大便,苦不堪言。当时非法提审王亚莉与康昌江的是同一伙人,他们是哈尔滨市公安局一处的,有一处的处长,姓刘或姓于,50多岁,身高175厘米,长相凶,皮肤略黑。还有一处的宋主任,45岁,身高约172厘米,较白,中等胖瘦。还有公安厅的一个杨警官,管教育的,45岁,身高174厘米,略黑,脸上有坑。还有预审员卢军﹑姚守财等。
劳教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王亚莉与双城被绑架的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双城市国保大队王玉彪以“放人”的骗局,用两辆警车二十多个特警,把他们十七人非法押送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就在这一天,王亚莉的丈夫康昌江及其他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在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例行检查身体时,王玉彪把劳教单递给王亚莉,上面写着劳教时间一年半,劳教的理由是“在双城东南隅一住宅楼与四十多法轮功非法集会被当场抓获”,后来王亚莉在劳教所的卷宗里又发现了另一个劳教“理由”是所谓“非法从事”活动被当场抓获,然而王亚莉明明是在自家小区南门准备上商店买鞋时被绑架的。由此可以看出,中共邪党领导下的公安系统根本就不讲什么法律,没有人权,要想迫害你,随便编个理由就可以,可以任意的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这个邪恶势力的黑窝,这批双城法轮功学员遭受了肉体上与精神上的双重迫害,被逼迫放弃修炼、写“三书”;强迫背劳教人员守则、规范,被迫从事奴工劳动。王亚莉的身体当时很虚弱,非法集训期间,由于天寒身上穿的衣服少,坐在冰凉的小塑料凳上,下身总流血,她怀疑自己患有子宫肌瘤,向巡诊的汪美琪大夫多次提出,要求进行体检,她们每次都是以快五十岁了,过几年闭经后就好了的理由搪塞过去。而王亚莉当时的身体情况是二十多天就来一次月经,每次都是十天才没,由于流血过多,每次都头晕得厉害。就是在这种身体境况下,每天都要从事繁重的奴工劳动,稍微歇一会儿,就会遭到牢头王芳一顿骂,每天晚上八点上床时王亚莉的腿有千斤重,浮肿得很严重。
直到二零一二年四月上旬前进劳教所例行体检时,发现王亚莉已经严重的贫血,大夫让她自己买补血的药物,而她问大夫自己是不是患有子宫肌瘤,大夫予以否定,并不告诉其实情。一直等到五月七日,劳教所带她到哈尔滨妇产科医院检查,最后确诊为多发性子宫肌瘤并伴有严重的贫血,需要立即手术治疗,否则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贫血导致她全身浮肿,心脏供血不足,走路气吁吁)。由于劳教所警力不够,劳教所为王亚莉办理了所外就医,当与双城六·一零协商时,双城六·一零以王亚莉是所谓“重点人物”为由不同意接回双城当地治疗。而真实情况是双城法院要对康昌江及其他五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而不接收,他们视生命为草芥,草菅人命,根本就没有人性可言。
五月二十三日九点左右,在事先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刘畅队长突然间让王亚莉收拾日用品准备到医院住院治疗。就这样王亚莉被戴上手铐,送往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住进妇产科高间病房,临近中午王亚莉的姐姐还没到达医院,管理科副科长杨国红说:“家属不来谁花医药费”?怕劳教所承担医药费。手术前进行一系列身体检查、输血。五月二十八日医院为王亚莉进行了子宫切除手术。
就在这一天,王亚莉的丈夫康昌江被双城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在王亚莉住院治疗的十一天里,每天劳教所的四名警察轮流看守,每天都要被强行戴上手铐,每天管理科科长张波都要去医院检查戴没戴手铐,很怕王亚莉跑了,即使是手术后人不能动的情况下也是如此!白天还好一点,每到夜里,戴着手铐睡觉的王亚莉真是生不如死!这次共计花了近二万元手术费医药费及高间费,王亚莉于六月二日被戴上手铐押回劳教所,手术二十多天后便下车间继续从事奴工劳动,直到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解教,由于术后没能复查,没有切干净的宫颈糜烂并伴有流血。
现在王亚莉独自一人坐在空荡荡的家里,这个家再也没有往日的温馨与笑语。丈夫被非法判十四年。康昌江每天兢兢业业的在工作岗位上耕耘着,明明是在家休息,却强加“破坏法律实施”“从事非法活动”的罪名,家中的“许多物品是办公用的”,三中的一些师生可以为他作证,他曾无偿地拿到三中给学生使用,但现在,这些物品不但被强行从家中抄走,而且还被“依法没收”,家里的金银首饰、五牛图、皮夹克、手表、茶具、手机、MP3、MP4等等私有财产犯了哪条法律了呢?家里值钱的财物被洗劫一空。双城最近入室偷窃、抢劫的很多,不管家里有人没人就是拿!老百姓报案了警察也不管。而参与迫害法轮功却很积极,中共领导下的公安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干着土匪行径。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3/6/14/140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