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在《欧洲法会讲法》中讲过:“台湾有俩个做玻璃工艺的人,据说是很有名的夫妇俩,他们把佛像作为艺术品,做了许许多多的玻璃艺术品佛像。把佛当作艺术品本身已经在骂佛了,而且做出的佛像都是没有身子的,一个头,半个脸,把佛做成那个现代派形像和那个印象派的东西。大家想一想,他们是伟大的神哪,过去的人谈起神、谈起如来佛的时候,都得生起敬仰的心,怎么敢这样去对待他呀?你觉的你在表现他,在宣传佛教,在做好事,这不是一般的不严肃,这是最大的不敬。其实你在骂佛、谤佛,歪曲佛伟大的形像,是做最坏的事情。”
神、佛是来救度世人的,人们得以敬仰的心对待他们。而我们都知道师父是多么伟大,多么慈悲。我想所有的弟子,读了师父这段法,都应该很清楚上述的行为意味着什么问题了。
事后我想,听说这位学员也得法六、七年了,《欧洲法会讲法》应该学过吧?这是最起码的敬师敬法啊!看来还是学法不够。这事被我看到了,我当然有责任告诉她。但是,师父说,遇到什么事都要找自己,我是不是也应该找找我自己呢?
过几天,突然回忆起九九年之后,自己去天安门证实法的时候,项间戴着一个玉佛的挂坠,在被警察抓捕后,挂坠被劫走了。当时我看着那个挂坠挺心疼,不是因为挂坠贵重,而是因为玉佛是请师父开过光的。现在想起来,那个挂坠在佛像的头顶上打个孔,拴了挂绳,挂在项间晃来晃去,每天用手摘下来,放在不同的地方,不也同样是很不严肃吗?这样的佛像师父会给开光吗?
同时也進一步悟到,为什么师父一再告诉我们学法要通读,不要挑着看。那时候自己得法的时间也不短了,《欧洲法会讲法》至少也读过十遍八遍了,不也同样没有悟到吗?为什么没悟到?是因为觉得这一段和自己没什么关系,没有认认真真的读,当故事看了。此时再重读师父这段法,深感惭愧,也更感到大法无边。
手机中的图片,项间的挂坠,看起来都是自己生活中的小事,而实际上,我们的个人生活,都是包括在修炼范围之内的,所以我们必须严肃的对待身边所发生的一切,因为这就是我们的没有形式的修炼形式。
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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