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家人到西山区看守所看望韩震昆,探视权被西山区看守所剥夺。
韩震昆,一九六五年生,曾为云南省网球运动队队员,一九九一年转业到昆明锦华大酒店做服务员,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三年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迫辞职,二零零四年四月与妻子被警察入室绑架、构陷,韩震昆被非法判刑七年,妻子被非法判刑三年。
再次遭入室绑架、构陷判刑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下午一点半左右,家住昆明市官渡区和平村的韩震昆家突然来了一伙人,西山区国保大队的队长邱学彦、警察王中芳、温永祥以及两个自称是昆明市公安局的便衣警察。这五个人尾随来韩震昆家的法轮功学员进屋。
韩震昆的母亲问邱学彦来干什么,邱学彦说:“你们这里聚集那么多人,我们监控很长时间了!”韩震昆的父亲说:“我们只是在这儿学学法。”王中芳拿出相机在家里到处拍照。邱学彦还说:“如果你们不配合,我可以调特警来!从明天开始,你们家的门口会停一辆警车,谁来你们家抓谁!”
当时,韩震昆家有十名法轮功学员。邱学彦叫每一个法轮功学员登记姓名、住址,登记完后让他们离开。之后,邱学彦指着桌子上的二零一三年神韵晚会光碟和《九评共产党》光碟,问这是谁做的,韩震昆说是他做的。这伙人现填了一份“搜查证”,随即开始搜查,抄走了法轮大法书籍二十多册、印有法轮大法真相文字的人民币一万八千元、护身符若干、《明慧周刊》七、八册,以及电脑主机一台、手机一部、mp3 三个。
下午四点半,邱学彦打了一通电话,一会儿又上来五个警察。韩震昆的父亲问他们是什么人,这五人自称是刘家营派出所的警察。他们上来后把韩震昆从家带走了,邱学彦一伙人也跟着走了。
下午六点半,韩震昆的父亲韩国龙到刘家营派出所找人,他问值班警察是否有个叫韩震昆的被带来,值班警察回答说没有,可能是在大队(西山区国保大队)。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七日上午,西山区国保大队的警察杨云祥来到韩震昆家里,当时只有韩震昆的母亲在家,杨云祥说韩震昆被关在西山区看守所,并拿出“拘留证”骗韩震昆的母亲签字,然后没有给家属,而是随身带走了。十八日,韩震昆的父母亲到西山区看守所给儿子韩震昆送东西,才确定他是被关在那里。十九日,韩震昆的父母亲到西山区国保大队,邱学彦避而不见老俩口。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韩震昆的父亲到西山区法院问情况,方得知儿子再次被判四年徒刑,刑期自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2014西法刑初字第348号)。
七年冤狱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韩震昆与妻子郭娟在白马小区的家中(昆明市白马小区东区)被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警察抓捕,并从家中抢走千余张法轮功真相光盘、真相资料,百余本法轮大法书籍。夫妇二人都被非法关押在五华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逮捕。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时,昆明市“检察院”[2004]昆检刑诉字第543号起诉书以从家中抄出大量法轮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真相光盘以及从明慧网下载资料、发表文章、声明为由,诬陷他们夫妇二人“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在昆明市中级法院起诉,所谓“公诉人”是李云兵,“审判长”张兆龙、“代理审判员”唐勇、“代理审判员”徐建斌,“书记员”段云萍。韩震昆父母为韩震昆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庭上,当律师辩护指出取证有问题时,“审判长”张兆龙竟指问律师 “你站在那个立场上?”
所谓“庭审”后,昆明市中级法院下达(2004)昆刑一初字第198号“刑事判决书”,对韩震昆判刑七年,郭娟三年。韩震昆夫妇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云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此后,韩震昆被往云南省第一监狱第十二监区十二队五组关押,郭娟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在云南省第一监狱,韩震昆曾被强迫从事多种奴工生产,筛过豆子,主要是红豆和白云豆;在流水线上装过耳机的电子元件;在服装组熨烫过衣服,这些服装多为学生的校服和运动服。每天从早上的八点半做到晚上的八点半。
在狱中,韩震昆拒绝转化,拒绝写“保证”。因监狱伙食太差,价格太贵,韩震昆曾向监狱长投诉,此后监狱伙食有所改善。他的坚持和正直,得到了周边犯人的普遍尊敬,也得到了一些还有正义感的狱警的尊重。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韩震昆的父母,针对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2004)昆刑─初字第198号“刑事判决书”,向云南省高级检察院提出了诉讼,要求纠正错误判决。无果。
出冤狱后继续遭迫害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韩震昆被释放回家。雇主往往受外界压力,致使他的每个工作的时间都不长。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左右,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警察”谢培杰带着六个(两女五男)身着便衣的人闯到韩震昆家,当时韩震昆和父母都在家。其中一个人进门就说:“韩震昆,告诉你不能再弄法轮功的东西了,现在家里所有法轮功的东西要全部搜走!”说着他就开始照相,另一个人则翻箱倒柜,其他的五个就在旁边协助,把家里所有的柜子、抽屉、包、纸盒全部都翻了一遍,遇到上锁的柜子或抽屉就用韩震昆家的剪刀撬开,一边翻一边照相。
在韩震昆一家人的一再要求下,来的七个人中有一个人出示了他的证件,看到他的名字叫张磊,是哪个“公安局”的却看不清,其余的几个都不报姓名和身份。叫他们出示搜查证,其中的一个就拿出一叠“搜查证”,当场“填写”后叫韩震昆的父亲签字,他父亲韩国龙不签,“搜查证”就不给他。
这伙人搜走了李洪志师父照片两张、法轮大法书籍几十本、印有真相文字的人民币一万五千多元、电脑主机一台、MP3三个,没有给韩震昆一家搜查物品清单。走的时候把韩震昆一起带走了,到太和派出所后让韩震昆在搜去的现金清单上签字,并告诉说第二天会电话通知叫韩震昆去拿搜查物品清单。这伙人走后,韩震昆父母发现家中的四万元的半年期定期存单也不见了。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韩震昆被西山区国保大队的队长邱学彦、王中芳、温永祥等不法警察入室绑架、构陷判刑。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家人到西山区看守所看望韩震昆,西山区看守所拒绝看望。但从侧面了解到,韩震昆还是坚持他对“真善忍”法轮大法的信仰。
韩震昆的经历,是当今中国大陆数千万法轮功修炼人中的一个典型实例。虽然面临着失去工作、被抄家、被判刑,甚至被反复迫害的威胁,但是他们就是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在自己遭受迫害的情况下还为他人着想,努力按照“真善忍”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
相关信息:
昆明西山区国保大队大队长 丘学彦 电话:13888626303
杨云祥 电话:15877987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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