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建中,五十多岁,曾经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兰州监狱(即大砂坪监狱)遭受迫害,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被非法关入禁闭室,戴着重三十八斤的脚镣,监狱自制的手铐,用铆钉钉死,铁链把手和脚绑在一起,腰根本直不起来,吃饭时不打开手铐,只把铁链取掉,不给筷子,自己想办法扒着用手吃,脚镣“啃”肉,时间不长,肌肉严重萎缩,脚镣上的方钢重得要把人的骨头都压碎,贺建中绝食抗议迫害九天,脚镣、手铐才被去掉,关一月后才被放出,出禁闭室时走不成路,由旁人搀扶,长时间拄一木棍或扶旁人肩膀走路。
酷刑演示:脚镣 |
贺建中二零零八年脱离监狱黑窝;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被兰州市城关区国保大队恶警陈志凯一伙绑架后,一度被非法关在龚家湾洗脑班。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贺建中被兰州市七里河法院以“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开庭。在法庭上,家人请的北京律师以强有力的证据证词做了无罪辩护,并指出公民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拥有法轮功资料也是合法的。贺建中没有犯罪目的,没有犯罪手段,没有受害的对象,没有造成任何损失,何来犯罪?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之后,贺家人多次找到或打电话到法院办案人王昭、杜春由,被告知已报市中院审批。一直到九月二十二日才告知由于证据不足已被退回到七里河检察院。家人找到检察院,被告知已退回城关国保大队补充证据。十月十日城关国保大队办案恶警逼着贺八旬老母在他们迟到的伪造的搜查证上签字,被拒绝。贺母说:当时搜查时你们不出示任何证件,逼着我在搜查清单上签字,而且清单也不是一式两份,这些都违反了警察法刑法的规定。清单上的数字由着你们写,想写多少写多少。这还是证据吗?这样的证据我根本不承认,这是伪造证据。十一月底法院将案子又送到市中院,一直到现在还在中院。
二次的非法关押迫害给贺建中的家人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年已九旬多且体弱多病的老父亲因盼儿心切,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悲伤地离世。现已八旬白发苍苍的老母还要面对恶警的刁难、公检法司人员的冷漠,老人盼着贺建中早日回家。
兰州市所有参与迫害贺建中的公检法司人员你们知道吗,近一段时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一些中共官员相继落马,其中有中共六一零头目李东生,中共政法委头目周永康。这说明清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分子已经开始了。你们现在还在为中共卖命其结果是什么。中国政府在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出台的《公检法司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的文件中提到,公检法司对办案要终身负责,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希望你们都想一想,分清善恶,多给自己与家人留条后路。希望你们能认清这一点,悬崖勒马,不要给中共做陪葬,不要做历史的罪人。
兰州市七里河法院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南滨河路116号邮编730050
法官:焦爱琴 王昭 杜春由。
兰州市七里河检察院地址:兰州市七里河敦煌路 邮编730050
所谓的公诉人:张景荣 丁艳
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地址:南滨河西路116号
主管人: 王 昭 办公电话 2501176
工作人员:金柏孔 办公电话 2501173
杜福泉 办公电话 2501295
焦爱琴 办公电话 2501295
孟惠兰 办公电话 2501209
杜春由 办公电话 2501176
王小琴 办公电话 250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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