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迫害命悬一线 四川生意人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董明,男,今年四十八岁,家住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学会宽容、忍让,勤劳的经营着自己的小生意。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十六年来,董明经常被绑架、跟踪、抄家,曾被非法劳教一年,两次被关洗脑班,二零一三年五月曾被迫害得奄奄一息。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董明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修炼“真、善、忍” 做利国利民的好人

董明在他的控告书中说:“我是原邻水县五交化公司职工,自一九九七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我按照法轮功师父要求的“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在名利面前不象以往那样与人争抢了,做事先考虑别人,多为别人着想,在社会、家庭和工作环境中都做到与人为善,宽容忍让,道德水准提高了,心性得到升华,吸烟等许多坏习惯改掉了,原来的坏脾气逐渐去掉了。

以前经常犯的肠炎腹泻、胃溃疡和慢性肝炎等病全都好了,真正感受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美好,修炼后多年,从没生过什么病,也没有向国家报销过一分钱医药费,因单位濒临倒闭而自谋职业做生意,自食其力,从未向国家伸手要低保、困难补助。

我家人、亲朋好友都非常认可和支持我修炼法轮功,发自内心认同法轮大法好,修“真、善、忍”对国家和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迫害初期 数次非法关押 遭虐待、酷刑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出于嫉妒诬陷迫害法轮功开始后,我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及亲身实践经历,为了说明大法利国利民的好处、还师父清白,一九九九年十月,我根据《宪法》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的权利进京上访,向政府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的亲身受益情况及法轮功的真相,在北京郊区出租房,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被北京警察绑架后非法关押于朝阳看守所十天,后被押送回广安市前锋火车站,由邻水国安大队长李吉良等二人开车劫持回邻水,在邻水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拘留所饭食居住环境极差,年迈的父母担心焦虑,亲人全家挂念,给他们造成极大的精神打击和痛苦伤害,正常的生活、工作及修炼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和破坏。期间还被勒索钱财(所谓“生活费”)二百二十五元。

回家后不久,同年十二月十八日,在我做生意的烟摊上,和另外两名女法轮功学员被鼎屏派出所洪英诱骗到车上,被拉到鼎屏派出所非法搜身、讯问,随后警察上门非法抄家未得逞。当晚我们被关在鼎屏派出所肮脏潮湿的地下拘留室熬过寒冷的一夜,只有破席破被,根本无法遮身,不能入睡。

第二天,我们被送到邻水县看守所被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关押三个月。其间,我被国安大队长李吉良和赵勇非法提审时,赵勇用脚猛踹我一脚,李吉良用手铐勒紧我的双手,抓住手铐使劲猛甩,使我剜心透骨的疼痛,采用刑讯逼供的残忍方式折磨我,致使我双手腕被勒出很深的血印。在监室里,还遭受犯人对我的各种毒打和侮辱,我的左胸被在押犯人重拳打成骨折、胸内伤、咳嗽疼痛、不敢用力,起床下床、翻身都很疼痛艰难。

二零零零年六月,第二次,我和同修进京上访证实大法,当晚住店时被恶人诬告,被北京警察绑架,后被送到广安驻京办事处关押(当时办事处主任是我原单位经理王贤跃)。洪英等三人以接人为名借机到北京游玩,他们的费用开销全部由我们三人承担,强行摊派到单位,在我的工资中强行扣除,当时陈晓霞任五金公司经理。回到前锋火车站下车后,胡渝等开车来人将我们三人劫持回邻水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在非法关押期间,我因坚持炼功,被国安大队长李吉良带领看守所警察闯进监室强行搜去大法资料、书籍,并将我转监到看守所重刑犯监室一起关押,李吉良为逼我说出大法书的来源,阴狠地唆使狱头(吸毒犯)使用各种狠毒的暴力手段打我,六、七个人同时把我打得东歪西倒、头晕目眩、眼冒金星。

接连几天的暴打折磨,使我前胸、后背、两大腿都呈青紫血色,双腿肿大,走路和下蹲都非常疼痛、艰难,起床、翻身、弯腰全身都异常疼痛。期间,李吉良还采用给犯人买香烟的卑鄙手段拉拢收买犯人,几次把狱头叫出去单独谈话,出坏点子唆使犯人狠毒地打我,从而想得到他要的东西。每次狱头回来,我都被一阵疯狂暴打和追问,胸口被打得背气,半天都喘不过气来,直至后来问不出结果,才放弃毒打,即使这样,我还被强迫端水桶冲洗厕所,被迫干活。当时我的身心极度的痛楚,度日如年般的艰难熬着时间,这期间,我又被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关押一个月,才放出来,共被非法关押四十五天。那时看守所所长叫黄开胜,还亲自拿来外敷药叫我擦(是怕我出去后被查出伤痕而企图掩盖迫害者的罪行),现已退休,所里医生叫张卓兵(音)。

回家后才二个多月,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天上午九点多,在我做生意的烟摊上又无故的被国安大队胡渝等二人把我劫持到邻水县鼎屏派出所,也不管我摊上有没有人照看生意,只有过路的老母亲帮我守看。在鼎屏派出所,由李吉良照着一张纸宣布以“莫须有”的罪名对我非法劳教一年半,随后我被关押在邻水看守所三个多月后,被国安警察邱志平等人将我和另一同修手铐连着送到四川绵阳市新华劳教所迫害一年多。当时李俊担任邻水县公安局局长。

在四川绵阳市新华劳教所遭迫害一年

在四川绵阳市新华劳教所六大队三中队,警察为了官职名利,丧心病狂地执行江泽民流氓集团的迫害政策,为达到“转化”目的,不择手段地折磨迫害我们:夏季在太阳下暴晒,超强度“训练”,站军姿,军蹲,无故遭受在押犯人的打骂,长时间逼坐小板凳,不让上厕所,大热天不让洗澡,做奴工,以“防病”为由逼迫灌不明药物,期间我抵制残酷的迫害,一次在饭后集合清点人数时,我被赵大队长唆使的在押吸毒犯人段鹏无故从队列中揪出一顿暴打,随后护卫队上来用细麻绳“捆紧绳”,又被拖到劳教所大门警务室一阵疯狂的电棒电击,使我痛得满地打滚,大叫不止,我的两只胳膊被捆得失去知觉,以至后来左手很久都是麻木不灵活。当时中队长是邓刚,还有协助迫害的吸毒犯申光荣。

在劳教期间,食物极差,常常能闻到烂菜叶子味,菜也没有油水,间隔几天才吃一顿肉,猪皮上毛都没褪干净。我的牙齿在这期间也开始出血松动,以至后来逐渐全部松动脱落,长时间的关押使我的眼睛视力也极度的下降。

直到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才放回家。这期间,我妻子一人在家带着年幼的孩子,又要工作,又要经管摊点生意,加上精神上的压力和负担,十分劳累辛苦,我的年近七十的父母承受着来自外界社会上的异样的眼光和心里的巨大痛苦,冒着日晒雨淋,顶着酷暑严寒帮我支撑着我唯一生活来源的小摊,以此帮我家减轻些经济负担。

非法关押洗脑班迫害一个月

回家后,国安、派出所警察并没有放松对我的继续迫害,在我做生意的小摊上,李吉良、胡渝、洪英等多次前来骚扰、查问,暗中安排对我监视、监听,严重干扰了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工作,侵犯了我的人身权利和信仰自由。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七日,邻水县“610”、国安,指使鼎屏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再次绑架迫害我一个月。当时我正在整理商品货物,鼎屏派出所副所长黄××等几个人开一辆长安面包车停在路边,来人全都穿着便服,阴险诡秘地来到我的摊前说叫到派出所去有点事,一会就回来。我心里知道他们来没什么好事,就不配合他们,说不去,几个人见软的不行,就在众目睽睽下,不顾周围群众的围观、议论和指责,强行将我连拉带推弄上车,当时我穿的凉鞋都被拖掉了,鞋都没穿。

拉到派出所后,所长熊勇及其他人将我和另外八个法轮功学员挡在办公室内很久不让出来,也不说什么事,直到下午一点多“综治办”的周富刚才出来说要将我们送到华蓥某地所谓的“学习”,这时才知道他们原来是采用连哄带骗与强行绑架的流氓手段。我们抗议迫害,拒绝上车,他们来很多警察将我们一个个强行推上车,由洪英等人将我们送到华蓥市(老武装部)洗脑班非法关押一个月。

在里面,我抗议他们侵犯人权和逼迫洗脑,深夜从洗脑班走脱,夜晚徒步行走几十里路,辗转多次到达广安市,那时我身无分文,不知往哪里去。他们发现我走后到处追查我,在我住家楼下和经营摊位蹲坑,还恐吓我父母。我被迫流离失所二十多天,吃尽了苦头,寄人篱下,有家不能回。这期间我父母、亲人受到警察洪英的威胁、恐吓,在我家住处和摆摊的地方被人日夜监视、跟踪,还企图把我抓回去继续非法关押,亲人们的正常工作、生活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和影响。我年老的父母受到严重的惊吓,吃饭不香、睡眠不安、常做噩梦,身体消瘦了许多,父亲为我安全焦虑担心而卧床不起,全家人都担惊受怕。

参与这次绑架、迫害的有:鼎屏派出所所长熊勇、副所长黄××、洪英,洗脑班主任喻孝福等人。

被邻水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晚我在县城北街区民房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绑架到城北派出所,再次遭受国安大队李吉良、赵勇对我的迫害,派出所警察强行给我照相,由于我不配合他们对我的非法迫害,派出所一警察动手打我,李吉良在旁边助长邪气,并口出脏话恶言:“打死他××”。直到深夜两点多,才把我送到邻水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我的生意无人料理,只有年迈的父母帮我照看。

家人遭株连迫害

我父亲本已退休,该是安享晚年幸福的时候,却也受到牵连遭遇这场史无前例的劫难,父亲经历过历次的政治运动,对中共的整人手段心有余悸,老人常年来为我的安全担心,以及他心里难言的苦楚以及来自外界无形的压力,造成老人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和身体上的巨大承受、担心和惧怕。二零零六年初春,父亲病倒了,从此一病不起,二零零六年八月,老人带着痛苦和遗憾离开了人世,时年七十二岁。

迫害发生的初期,我和妻子二人均被非法关押迫害,那时孩子才几岁,孤苦一人,无人照管。双方父母年事已高,遭遇子女入狱的沉重打击,岳父母病倒了,卧床不起,无人照顾。

多年来的迫害,给我工作、生活、家庭和亲人造成巨大的损害、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我本人的身心直接遭受严重的摧残和伤害,家人也跟着受牵连,承受着巨大痛苦。

再遭洗脑班绑架 野蛮灌食 奄奄一息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中午一点多,五、六个身穿制服的警察突然冲进我的门市,也不出示任何手续证件,先是哄骗我,见我不随他们,也不由我说什么,就连拉带拖地将我抬着横穿街道公路,将我塞进一辆早已停在东外社区巷道口的军绿色面包车里,开着车扬长而去。当时店里只我一人,店门也未关,店面无人看,过往群众纷纷围观,家人两天不知我的下落。

这次绑架是广安市“防邪办”与邻水县“防邪办”、国安、鼎屏镇政府相互勾结,预谋指使邻水县城北派出所实施绑架的。他们将我直接绑架到广安市武胜县洗脑班非法关押,我到那天,邻水县鼎屏镇政府熊以明(原东外社区居委会书记)也在那里。

广安市武胜县洗脑班,位于武胜县飞龙镇五排水发电站后面、一个偏僻隐秘的地方,专为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私设的黑监狱。洗脑班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干着违法的勾当。

为了维护自己正当的工作、生活、信仰及做人的权利,第二天我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洗脑班头目江波和邻水县“防邪办”主任胡永明为了达到他们转化洗脑的目的,先以“伪善”相劝,后来由恐吓威胁到灌食折磨。

第四天,洗脑班头目江波便撕破伪善的面孔,拿来开口器(不锈钢,象夹钳形状的东西,可调节开合大小)和灌食的配料,严闭门窗帘布,唯恐外面人听见。大约五、六个人,从床上将我拉起来强行按坐在一张靠背凳子上,用手铐反铐双手在凳子背后,将凳子往后仰,两人紧紧按住腿脚,一人按住头部不让动弹,还有一人捏住鼻子不让呼吸,待憋气不行了张口呼吸时便立即插入开口器,使嘴不能再合上,然后立即用汤匙直放嘴里直抵喉咙处灌,使我吸气不能,呼气不行,食物直呛气管,我十分难受。

为了不让我往外吐,灌后马上用湿毛巾紧捂我的嘴鼻,迫使往下咽,反复多次才罢休。因紧紧捂住嘴鼻不能呼吸,几次都差点憋得昏迷过去。有一次,江波一边灌一边叫喊:不准吐!吐一下打巴掌!一次灌食后,江波无耻地说:给你放一桶粪,一碗饭,看你吃不吃。

每次灌食都将我牙齿弄出很多血,牙也被撬松了。因双手被反铐,我的双手腕被铐得皮肤青紫疼痛,皮肤留下很久的伤痕。每次暴力灌食都极其残忍,连两个同室的陪教人员(唐××,邻水县人,原省运六十六队书记;何士国,原邻水县五金公司电器厂工作)都远远地走出门外,不忍心看下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连续四次被野蛮灌食,我的身体被折磨得骨瘦如柴,极度虚弱,命危旦夕。五月十五日中午,洗脑班头目江波再次问我吃不吃饭,被我拒绝后,他气急败坏,骂骂咧咧地向我腿上狠踢一脚,当时我正气息微弱地躺在床上。

他们心虚怕出人命担当责任,就说下午通知邻水当地来人接回去(据说是鼎屏镇政府姓周、副书记来接的)。但他们仍不甘心罢休,就串通邻水国安,就在我回家当天中午,邻水县国安大队队长林建明、李吉良带领七、八个警察私自闯入我(我当时还在武胜被关押)门市部,在未经我岳父范中杰、妻侄女范钦茹同意的情况下,对正在营业中的门市部关门非法查抄,在门市里面象强盗一样乱找乱翻,抄走了我许多大法书籍及几部手机、随身听等私人物品,还强行抢走我家庭、工作所用的电脑二台,(一台是刚买不久的孩子学习用的笔记本,价值人民币五千多元),还抄走门市营业所用的许多零钱。随后又开着两辆车到我家中,抢走家中闲置未用的电脑主机一台。及大法书籍资料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一万多,至今仍未归还,给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工作、经营造成巨大的损失和精神痛苦。

这些都是我回家后才知道的事,我本来就虚弱的身体再加上如此精神打击,当晚回家就虚脱昏迷过去。邻水国安警察熊××不顾我当时的身体状况仍多次上门骚扰,给我本人、家庭、亲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带来严重干扰,经济上也遭受巨大损失。这次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