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道文和江鲜艳曾八次被非法抄家,江鲜艳被刑事拘留六次、非法劳教二年三个月。杨道文被行政、刑事拘留五次、被关洗脑班二次;非法劳教二年三个月。他们的父母亲原本通过修炼法轮功康复了身体,在恐怖高压环境中,因经受不住连续的无端迫害和恐吓分别过早去世。
以下是夫妇俩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1、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江鲜艳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罚款三千元。参与人员;张建,洪喻等人。
2、二零零零年二月江鲜艳去看望同修,却被非法关押七十多天,杨道文和父亲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镇“610”,派出所从家中强行搬走价值九千多元的货物。参与人员:吴龚良(政法书记),派出所洪喻等共十几人。
3、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杨道文家里来了一位同修,全家四人却被非法关押十天。参与人员:吴龚良(政法书记),派出所洪喻,张科等几人。
4、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夜九点,杨道文和江鲜艳被非法关押,江鲜艳三天后送到株洲市白马垅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一个月后杨道文被送到长沙新开铺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参与人员:吴龚良(政法书记),派出所洪喻,县公安局喻四星等人。(注全县绑架了六十到七十位法轮功修炼者。)
5、二零零一年七月,被非法抄家(杨道文和江鲜艳还在劳教所),父母亲被非法关押十多天并被罚款8000元。参与人员:政法书记吴龚良,派出所姚笑,张科等几人。
6、二零零五年六月,杨道文到镇政府信访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参与人员:陈柱良(政法书记),派出所方大国,李魁等人。
7、二零零六年四月,母亲江兰英因不堪忍受连续的无端迫害和恐吓,含冤离世。主要责任人:610主任贺笑龙。
8、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杨道文家又被非法抄家抢劫,抢走现金一万三千八百元,六万元存款,录音机打印机大法书籍等,并强行将江鲜艳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参与人员:向罗根(政法书记),派出所方大国,李魁等十几人。
9、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平江县国安大队伙同浯口镇邪党政府、派出所共几十人强行野蛮将杨道文绑架至县公安局,县国安大队与镇派出所警察十几人对杨道文采用了刑讯逼供,十几人中除一名记录的外,其余人员参与刑讯逼供,轮番对杨道文拳打脚踢。警察施暴未果后,将杨道文关进看守所。六月三十日杨道文家人找610及国安要人时,其妹妹杨欢梅(未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看守所,杨道文又遭受牢头狱霸的“过堂拳”、“杀威腿”等恶毒手段迫害,其余大法弟子大多数,除遭受国安大队与派出所的暴徒毒打外,在看守所也同样遭受了牢头狱霸的折磨。杨道文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参与人员:向罗根(政法书记),派出所长方大国,李奈军,县国安陈其寿,毛耀宗,魏红等。
酷刑演示:罚坐小凳子 |
杨道文在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警察陈大勇扬言说:“我要让你知道什么叫体无完肤、生不如死。”警察李素军说“我一拳让你马上躺在床上,甚至永远起不来,劳教所是专政机关、暴力机关”等。警察迫害大法弟子通常采用的手段:毒打,坐小板凳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部份、甚至凳脚朝天坐,做俯卧撑、上下蹲、单足蹲,背上背拖把、扫把;眼睛里滴风油精不让睡觉,灌辣椒水,拔牙齿,关小号,奴役等。还有从吃饭、喝水、睡觉、大便、小便时间上限制,造成大法弟子身体出现各种不正常状态,如:脚站肿、屁股坐烂、小便拉不出、便血、脱肛、头昏耳鸣、精神恍惚。更为恶毒的是将艾滋病患者“包夹”大法弟子,就是每天给大法弟子打饭、打水、形影不离监控,生活在一起。杨道文的屁股坐烂受感染(附相片)。劳教所当时人员:大队长兼教导员苏毅、副教导员毛伟,以及警察陈大勇、李素军、李胜利、肖杰,豆湘林、张科峰、周星伟。
10、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江鲜艳在余坪镇管辖范围内向世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事实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构陷,余坪镇派出所随即强行将江鲜艳绑架,并于当晚交县国安大队。并被非法抄家,参与人员:余坪镇“610”戴文明,余坪镇派出所长李魁,县国安大队许兴,魏红,徐其文,浯口镇派出所长丁创模,张小平等人。
11、二零一二年四月被非法抄家抢走师父法像等。参与人员:张小平、卢军、余丰等
12、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平江县浯口镇派出所警察将杨道文强行绑架至平江县鑫源山庄洗脑班,洗脑迫害。参与人员:余丰(人大主席)张小平(派出所)县610主任方缘模,国安徐其文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