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闕发秀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修炼大法之前,患有双颌关节疼痛、手脚冰凉、麻木、尿路结石、腰部疼痛、胆囊炎等病症,虽然年纪轻轻,却经受着病痛的折磨八年,苦不堪言。一九九六年,妈妈修炼大法,说大法祛病健身效果好,教人做好人,叫我也炼。这样,我走上了修炼大法的路,身上的病痛就不翼而飞,百病全消,真正感受到了修炼大法的美好。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及中共发动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后,我和我的家人多次遭到了各级政府和“610”人员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我和法轮功学员龚志会、刘坤武去北京上访证实大法。到天安门附近刚去打公用电话,就被北京便衣警察强行绑架到天安门广场附近的派出所关押几小时,后又将我们转送到北京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天后接回到米易看守所非法拘留一星期才放回家。
乡镇政府人员的野蛮殴打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我被绑架到攀莲镇办的洗脑班,书记、副书记、镇长、副镇长和各个办公室的人员几乎全部出动,将本镇的几十名法轮功学员集中到镇政府强行洗脑。洗脑班请有打手队,打手队专门负责监管迫害法轮功学员。强制法轮功学员每天早上扫大街,强制对法轮功学员洗脑,辱骂、灌输诽谤师父和大法的文章。书记和乡政府人员亲自上阵轮番给我们灌输诽谤师父和大法的文章,强制给我们洗脑,强迫写不炼功的保证书。不写,就叫打手们将我们叫出乡政府会议室带到乡政府大楼的屋子里关上门用警棍打,有的被打伤,有的被打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当时被打手队长打昏倒在地上。
酷刑演示:暴打 |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下旬一天,二姐阙发芝晚上起来炼功,楼上的打手看见,所有打手都从楼上下来,把我、还有两个同修全部叫出来,强迫我们和二姐阙发芝一起站在乡政府的操场坝上强制蹲马步,又拳打脚踢,踢倒拉起来再打,象踢皮球一样将杨姓同修踢来踢去,我和二姐阙发芝、同修龚志会被打手们轮流的踢倒在离我们附近几米远的小树上,将小树压倒,又被提起来,也是反复的这样被折磨,大约半小时。打手们又到办公室拿来警棍,用警棍打我们的脚和腰部,从凌晨一点到早上七点,后来被集体罚站到八点。乡政府的人陆续的来上班了才将我们关押入小屋,当时每人关一间,睡的是地下只有一张纸壳和一张席子。吃过早饭,又将被打得遍体鳞伤的我们叫出去扫乡政府周围的大街。龚志会的脚和腰被打伤,杨顺发的腰被打成紫青色,我和二姐阙发芝的腰和腿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龚志会在扫地的时候扫帚掉在地上都无法弯腰去拾,只有用脚尖慢慢将扫帚勾起来,再开始扫地。回来时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但还要被打手们指挥打扫乡政府大院。好不容易打扫完,又被叫到楼上会议室继续洗脑灌输诽谤师父和大法的文章。乡政府的人见我们的脸色不好,害怕出事才叫回屋休息。直到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才将我们放回家。洗脑班结束时,攀莲镇强迫我们交大米二十多斤、生活费每天十五元,无钱的逼写欠条单据。
楠木寺劳教所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我和妈妈与同修到北京证实大法,二月在北京出租房学法,被北京警察绑架到大兴看守所关押,我和同修们绝食,被插鼻管灌食,后又被米易警察带回到米易看守所拘留迫害。
二零零零年四月,在青皮村九队和张军等功友一起开法会炼功被抓劳教一年。二零零零年五月被送到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我因坚定修炼法轮大法,想让更多的世人了解大法,同化大法并做个好人。警察不准炼功,指使包夹、劳教人员打我、温跃超、允华凤和炼法轮功的同修们,于是包夹和其他劳教人员便拳打脚踢,大打出手,用大扫帚打我们,又强行将我们拖到大树边用绳子把我们绑到大树上,不准我们说话,用东西将我的嘴堵住。在卧室炼功,用绳子将我们五花大绑,不准出监舍门,然后一个一个挨着叫到楼下办公室里用警棒打背部,打脚,打耳光,打得我鼻子鲜血直流。
过了几天,又是一个一个挨着叫我们到楼下办公室隔壁屋里。轮到我了,警察用很长的电警棍闪亮的电光电我的脸部,一边电一边骂,还不出气,然后又用电警棍中间最粗的电光对着我的咽喉狠狠的电,电得我气都快喘不过来了。
后来她们又换了一种方式,白天晚上都不准我出门,叫两个包夹看着我,吃过早饭就开始站到晚上,不准喝水、不准洗脸、不准洗脚、不准洗澡。过了几天见我还是坚持,她们就加大了力度,要扣包夹的改造分,这下我的日子就更难过了,包夹心情不好,对我大喝小吼,用脚踢我,我的脚也站肿了,我还是坚持。这下警察又变招了,把我垫床的棉絮、被盖、衣服全部拿走,一样不剩,只穿一身衣服。剩下的就是铁架钢丝床了。晚上大家都睡觉了,不准我睡,还要延长时间罚我站。包夹和同监舍的好心人见我这样,就拿了一些盖的东西给我,警察看见了,不准任何人拿任何东西给我,又给包夹施加压力,这样晚上就穿一身衣服睡在光铁架床上,折磨了我一个多星期,才让我出门。
会理看守所、米易看守所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米易在会理的资料点被破坏,警察当时把我和妈妈胡兴玉从二楼带到一楼院坝后,叫我们跟他们走,我不配合,他们便强行拖着我和我妈妈到会理公安局,把我们铐在走廊的栏杆上。后来又被送到会理看守所,叫我照相,我不配合,警察就打我头部。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在回米易的路上,上车时,我喊:“法轮大法好!”,被警察用宽胶布封住嘴,不让说话。在车上,双手被手铐铐住,双脚被戴上脚镣。
到米易看守所,警察逼问口供,我不配合,几个警察将我双手戴上手铐挂在铁栏杆上,脚尖沾地,逼问口供,我还是不配合,就把我吊到人事不知,昏了过去,不知多长时间才苏醒了过来,我被放在了地上。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我和王明珍在监室里炼功,遭到看守所所长、警察辱骂、殴打,用狼牙棒猛打我背部、臀部、大腿、打完我又打王明珍的臀部、大腿,打得我和王明珍身体青一块紫一块的,王明珍的整个臀部全被打的血瘀乌黑,疼痛难忍。我们坚持炼功 ,被警察用手铐把手铐在监号的铁窗上。
二零零三年一月,我和王明珍坚持炼功,被看守所轮流值班的警察用手铐把我和王明珍的手(有时单手,有时双手)铐起吊在看守所的大铁栏杆门上,只有脚触地,从早上八点吊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三点吊到吃晚饭,而且在吊的时间内不准吃饭、喝水、上厕所,连续五天都是如此。 我绝食抗议酷刑折磨,警察、狱医叫刑事犯强行将我按倒在床上,刑事犯捏住我的鼻子,另外几个刑事犯按手和脚,不能动弹,用扩口器将嘴扩开,然后将稀饭不停的倒进扩口器的管子里,吞不下憋得喘不过气来,弄得很憋气,警察不管我多么难受,一直把稀饭倒完,才放开我。那种痛苦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真的太痛苦了。这次野蛮灌食插管把喉管插破皮,痛了一个多星期,连喝水的时候都疼痛。
被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米易县法院非法判我八年,刘龙云九年半、朱昭杰九年、朱明春八年、郭光秀七年。
二零零四年将我和郭光秀送到四川省龙泉驿女子监狱,在入监队,狱警就派包夹守着我,不让炼功,我讲大法好,也不准我说。用罚站来迫害我,逼我转化,我不配合,就叫全监舍的人陪我一起罚站,利用监舍的人给我施加压力,骂我,制造精神压力和痛苦。
十六年来,江泽民犯罪集团给我的精神和身体造成极大伤害,也给我及家人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