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劳教、七年冤狱 朝阳市冯吉春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现年五十二岁的冯吉春女士,居住在朝阳市开发区七道泉子镇,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屡遭迫害,经常被跟踪,监视,闯入她家中非法搜查抄家。曾四次被非法拘留,约三百三十多天;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枉判七年刑。十六年的残酷迫害冯吉春女士经历了九死一生。二零一五年六月份,冯吉春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以下是冯吉春女士陈述的部分迫害经历:

一人炼功全家受益

我是1996年正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当时身体非常不好,患有心肌缺血、头疼等疾病;炼法轮功后两个月所有的疾病全都消失。从此,我在无病,乐观,家庭和睦的状态中生活。我的丈夫逢人就讲:“法轮功好啊!我媳妇炼了法轮功之后啥病都没了,脾气也变好了,就连我孩子发高烧她给念念《转法轮》就好了,我也受益了,也没病了。真是一人炼功全家受益啊!”

而且在没修炼的时候,我活的很苦很累,在人生路上我上下求索,在名利权情中执著着,同时我也看到人世间的一切都将随着时间淡化、消失,没有一样能长久。法轮功让我看到了光明,让我看到了永恒的真理,能够指导我,让我遇到矛盾找自己,修自己,要求我重德行善。让我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法轮功净化了我的心灵,让我看到了人生方向。从此我按着师尊的要求与人为善,对谁都好,我的公爹70多岁了,逢人就说;“我这儿媳妇孝顺”。小叔子说;哥几个家家都打架,就二哥家不打,因为二嫂子是炼法轮功的。街坊邻里都说我变了,炼法轮功之后就象变个人似的。

看到我们的变化,周围的人也来学炼,炼法轮功的人与日俱增。法轮功深受广大民众欢迎,确实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

大法遭诬陷 上访说真话反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全面镇压,对我师尊进行诽谤,诬陷。动用电台,电视台等全部的舆论工具,诬陷法轮功,歪曲法轮功,诋毁“真善忍”。江泽民把自己摆在宪法之上,利用一切手段打压诽谤,所有言论都是不实的,全都是诬陷。在其“杀无赦”、“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迫害不断升级。

从那天开始,村干部和警察经常到我家骚扰,抢走了我的师尊法像、录音机等。不让我炼功,不让做好人。作为法轮功修炼的受益者我曾依法上访去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可是政府却不给法轮功学员留一席说话的地方,为了不让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当时的火车站、汽车站不卖给法轮功学员车票,甚至老百姓去买车票时,说不是炼法轮功的还不行,你得骂,甚至有的地方的检票口的地上放着我师尊的照片,你得从那上面踏过去才让你去坐车。

我们几个人只好租了一辆中巴车去北京,1400里的路程,刚刚走了200里,就被早已安排好的警察在路上劫了回来,然后强行把我们押进朝阳市龙城公安局,强迫搜身、搜包裹,逼着写“以后不再进京上访了”才放人。

回到家中我寝食不安,我在想:以前我通身是病,花了许多钱打针吃药也没治好我的病。如今我只请了一本《转法轮》,学法炼功修心性,我这病就好了,因为修炼法轮功我才获得了新生,是师尊给了我新的生命。师父了不起。我虽然没见过师父,但我有这样一位伟大的师尊感到非常荣幸。师父让我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做好人有罪吗?可是今天师父蒙冤,我去哪说句公道话呀?我的良知告诉我必须去北京为这么好的大法!这么好的师父说句公道话。

几经周折我终于来到了北京,警察问;你是哪里人?到这来干啥?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到这来上访,告诉大家,电台、电视台诬陷法轮功是错误的,我是法轮功的受益者,我师父教我们修炼‘真善忍’,强身健体做好人,我们是修炼,是放下名利情的,同时对政治政权不感兴趣。希望各级领导能够到群众中,到法轮功修炼的群体中来了解实际情况。”可是,我说的真心话他们根本不听,却强行把我绑架了,关押在一所大房子里,这里关押许多人,都是炼法轮功的上访的民众,被绑架到这里。

当时来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源源不断,警察就用车强行把我们绑架回各自的住地拘留所。上访不成,反遭非法拘留。当时我的女儿才6岁,6岁的孩子每天都哭着要妈妈,可是警察不让见。我的丈夫因为工作没有能力照看孩子,就把孩子送到我妹妹家。从此我原本好端端的家被江迫害的妻离子散。而我被关在拘留所里每天要面对的是强制的所谓“教育”洗脑转化。期间我的家被抄,抄走法轮功书籍,录音机,我师父法像被抄走。

被非法劳教两年 关入沈阳马三家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我因为继续修炼法轮功被朝阳市“610”办公室、朝阳龙城公安分局警察黄殿相非法劳教两年,送往沈阳市马三家女子劳教所迫害。

在那里强制劳动做服装活,每天15小时,劳动量非常大。同时还要遭受着强制“教育转化”,利用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打骂体罚。白天被奴役劳动做服装活,夜晚用各种所谓教育、体罚、对我进行挖空心思的做转化工作到凌晨一点,早晨5点30分起床继续每天15小时的劳动。

一分一秒的熬过了漫长的两年,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我终于回家了。家中有我那年近80的公公、丈夫、8岁的女儿。公公的身体非常不好,我给他做可口的饭菜,公公非常高兴,我尽心尽力照顾家人。全家其乐融融。回家的第9天警察闯入我家,以我还继续修炼法轮功为由,将我绑架、拘留,又要劳教我,劳教所不要才罢休。

遭内蒙古赤峰市警察绑架迫害,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去赤峰的同修家,刚出来走不远被赤峰市松山公安局警察绑架,抢走了我一万三千元现金,后将我关进了松山拘留所非法拘留。我绝食抗议迫害,身体特别虚弱,他们就让医院的大夫护士每天都开车到拘留所强行给我打针,不让我的家人见我,不让家人给我存钱。

后来警察将我又非法劳教三年,在我生命垂危之际,送往呼和浩特市图牧吉女子劳教所。劳教所看我身体太弱拒收。可赤峰的警察不甘心,就托关系、找门路,扬言非要把我送进去不可,后来他们真的答应了劳教所提出的条件将我塞在那里。因为身体太弱,半月后劳教所放我回家,赤峰市松山公安局借机敲诈我家人5000元钱才放人。

再遭七年冤狱 我经历了九死一生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朝阳市公安局利用手机监控再次将我绑架,理由是我给老百姓安了新唐人电视的接收器。绑架我的同时抢走师父法像、书、MP4四台、手机三台、一托九刻录机一台,卫星接收器及辅料。家中有2000元现金、录音机两台、全被抢走。

非法关押近四个月后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于六月二十五日枉判我七年重刑,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刚被送进去时,我被单独关一个屋里长达45天,长时间不许睡觉,由犯人姜黎文、尹桂香体罚我,经常打骂,利用各种手段折磨逼我放弃修炼。给我精神肉体都造成了极大伤害,即使这样也没能使我妥协做出违背自己良心的事。

在狱中我没有人权,警察指使刑事犯人看着我,不让我学法炼功做好人,还要超负荷劳动每天12小时做服装活。在那里七年来我所遭受的不是用语言所能描述的,总的来说七年来我体会到了‘煎熬、残酷与不择手段’,更看清了中共的‘春风化雨、教育、感化’背后的血腥与残酷。

七年的遭遇与非人折磨让我经历了九死一生。我分分秒秒的又熬过了漫长的七年,于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迫害刑期满才被放回家。

十六年里由于我经常遭到迫害,家无数次被抄,给丈夫与孩子也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丈夫整天在担惊受怕中度日。当年我的孩子年仅14岁,由于得不到母亲的关心教育不去上学,流落在社会,每天都要面对繁杂的人群与各种压力。这样丈夫常常一个人面对这个支离破碎的家,人已苍老了许多,变得少言寡语,甚至没有精神面对生活。因此家人把期盼着我能早日获得自由的那一刻,我们一家人团聚的那一刻,十六年里已成了我们全家人生活中唯一的精神支柱。

这一切源于江泽民无端的发起这场对无辜百姓的残酷迫害,在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请求贵院对控告人的控告予以审查并依法受理,追究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直至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