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武明金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一、控告人修炼法轮功的基本情况
我和妻子陈绪云是一九九六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那天看完第一盘师父讲法录像,虽然不是太明白,但感觉好像整个身心都被触动着,觉得不一般,就想要继续看下去,就是想要炼这个功。
从小时候起我身体就比较软,土话称作“黄病”,有两次到市直单位办事需要排队,站着站着就往地上溜;胃酸、胃胀,九二年作胃镜检查发现有萎缩性胃炎、十二指球炎、贲门炎。还有颈椎病,医院拍片是退行性性变,只有定期搞牵引来缓解。一直到了九四年,一切办法都无济于事,我就去学过两种气功,浪费了很多时间,也花了很多钱,没有效果。
妻子陈绪云以前也是多病:胆囊结石两个都是三点二厘米大、脊椎动脉供血不足、颈椎病,头疼头晕,有一次夜晚头疼的失去知觉了,我掐住她的合谷穴掐出血才醒过来;很难受的时候,自己用一根橡皮细软管扎住胳膊,找一块玻璃片多处划口子,黑乎乎的血浸出来才好过一点。本来我练气功的时候她也想练,因为忙,练气功要不断的交钱,也没看到我身体有变化,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总是在寻找、等待什么东西似的。
可能是缘分到了,一接触法轮功就开始修炼,每天有时间就看书学法,学炼五套功法。大概十多天过去了,动作还没完全学会,陈绪云就感觉身体轻松啊,心情很好,睡觉的质量提高了,大脑也清醒了,记忆力也上来了,猛然想起来,折磨她几十年的顽固性头疼头晕病一下子没有了,其它的病也慢慢消失。五十岁的人上教学楼六楼,经常是跑上去,很少等电梯。十几年来为单位节约了大量医药费,九九年前单位还给她颁发过健康证书。
修炼法轮大法使我们真正体会到,什么才是身心健康的快乐。人要想舒舒服服的没有病就唯有修炼正法,返本归真这才是做人的真正目的。
陈绪云在单位里做好本职工作,一心为学生着想,不怕吃亏,也能吃苦不计较个人得失,服从安排不挑不选,自愿为本科室制作了很多教学实验示教片,可以使用很长时间的。做这些事情完全是发自内心为学院发展,不是为了名利而表现自己。大法师父教导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遇事都首先考虑别人,看这事别人能不能承受,对别人有没有伤害,时刻保持一颗慈悲祥和的心态,用善心待人,不惹是生非,不怨天尤人。
在修炼前,从表面上看我在同事中的印象还可以,在利益上也不怎么计较,但在内心很多时候还是觉得吃亏或愤愤不平,名誉得了不少,身体却不乐观。学大法修炼以后,大法真正使我从本质上发生了变化,发自内心要做好工作,看淡名利。是一个人应该具有的道德基础。作为一个修炼人有更高的要求,只要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法理归正自己,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能忍难忍之事,能舍难舍之物,只要能做到,大法无所不能。十几年来我只是在单位的要求下做过二、三次体检。二零一二年做过一次,检查后医生主动告诉我说,一切正常,没有问题。那年我六十二岁。原来一次体检费用大约五、六百元,听说今年在一千元以上。十几年来没有住过院,没有报销过药费。很多人忙着到处开条子或者买其它日用品报销,我坦然处之,没病多好啊!过去我不敢喝凉水,夏天要一天到晚忙着清火解毒,什么茶叶、白糖、金银花、牛黄上清丸、眼药水,多多益善。现在我一年四季白开水,渴了的时候也可以就着水管子直接喝,无所顾忌。难道这还不算奇迹吗?
二、被控告人对控告人迫害的事实
大法弘传上亿人身心受益,社会道德提升,精神文明向好的方向发展。然而被控告人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嫉之心及对修炼人数众多的恐惧,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完全以个人意志发起的这场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使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被控告人江泽民利用其权力,操控全国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铺天盖地、连篇累牍的滚动播放中央电视台编造的所谓“1400起因练习法轮功自杀、死亡案例”等虚假新闻,大肆诽谤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抹黑、栽赃宣传。 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口头密令、授意指挥下,各级“六一零办公室”操纵公、检、法、安全、武警等机构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法轮功学员实行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群体灭绝政策。
(一)多次被非法关押、强制洗脑等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们想用我们的亲身体会,向省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在还没有弄清楚省政府的具体位置时,就被武警和警察强行推上他们弄来的大客车,把我们拉到一个好远的学校。被强行关进教室中,不让出来。大约下午四点左右,警察找我们一个个谈话。我们向他们讲述了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和我们修炼法轮功后的变化。看到政府对法轮功的态度,一行几人只好回家了。
第二天我单位就召集我们开会,并给我们办学习班,也要写笔记,如果认为写的不好还要受批评,党委书记一个一个的谈话。派出所片警也来逐个登记,也要写认识给他们。因为我是组织内的人,又专门派人到我所在科室支部给我“做工作”,逼我们写不炼功保证、交大法书籍、磁带等。陈绪云所在单位也让她放弃修炼,交大法书、磁带等,派人监视。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日晚上大约八点钟时,人民路派出所高副所长带着几名警察敲开我家的门,不出示任何证件也不告诉他们是谁(都是便衣),对着陈绪云上去朝背上就是一脚,把陈绪云踢蹲在地不准动,凶恶劲真吓人,直到把她绑架走。那是三十几岁的大个警察的腿脚,我当时吼了他一声!接着他们就开始抄家,把屋里翻的乱七八糟的,把大法书和炼功带等资料搜走,连坐垫也拿走了。当晚就把陈绪云绑架走。
到了派出所,高副所长把陈绪云带到一间空房子里,上去就是几个耳光,把陈绪云打倒在地上,高就开始审问。他们把提前写好的十堰法轮功从站长到各片、点的人员名单给陈绪云看,他们把她当成法轮功的所谓重要成员对待,逼她说出法轮功的什么活动情况。陈绪云说只是炼功没搞什么活动,他们说陈绪云不老实,就不停地训斥她。大约十点之后,又把陈绪云交给其他警察继续逼供。
到凌晨一点多,他们没得到什么结果,就把陈绪云双手从背后铐在楼梯扶手栏杆上,他们睡觉去了,没人管了。当时下着雨很冷,出门时也没有加衣服,不让上厕所。早上上班一个女警察路过见到就骂,骂的很难听,一直铐到下午才把陈绪云放下来送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早上我很早就去给陈绪云送饭,他们说人不在那里。我就坐车赶到看守所,看守所说没有这个人,我又赶到派出所,他们仍然说没在那里。中午过后我又赶到派出所,正好看到胡所长送陈绪云去看守所。警察在派出所里却对陈绪云说什么,你丈夫连饭都不给你送,你们炼法轮功的怎么怎么的。陈绪云早上、中午都没有吃饭。
当时陈绪云胳膊、手被铐的麻木僵硬,拿不住笔。在拘留所期间,被关进禁闭室里几天,那地方又窄小又潮湿,白天漆黑,晚上通亮,臭马桶长期不倒,一用臭气熏满整个空间,小虫子也多。他们把被子摔到地上,陈绪云和其他几个都被戴着脚链手铐,上厕所都要请一起的同修互相帮忙。
十月十七日我正在上班,两个便衣警察(崔、杜)出现在门口,没有出示他们自己和单位的任何证件,直到离开办公楼大门,也没有见到我们单位保卫部门和我所在科室的任何一位领导。崔警察吼我(杜警察之前抄家时在现场)出来跟他们走。上车后直奔我家逼我开门,崔警察进屋就掀开沙发找东西。然后就将我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审问,我说不知道。于是高副所长和另外两名警察及杜警察把我按蹲在地上,给我上背铐。由于我胳膊短拉不到一起铐不住,他们把手铐取下,扒下西服继续使劲铐,那种整人方式是极其残酷的,然后把我提起来拉到墙边,高副所长拽住我的头发就往墙上撞。之后杜警察把我铐在楼梯拐弯处的扶手下边,只能蹲不能坐到楼梯踏步上,午饭后杜警察才把手铐给我取下。手背被铐子割了一寸长的口子,见骨头直流血,他让我到厕所洗手。我的胳膊到现在每次洗澡抓背时还疼的难受。中午和晚饭都没有吃,因为陈绪云已在拘留所,晚上让我在一楼大厅过了一夜。
从那以后,每天都逼迫我按上下班时间到派出所签字报到,一直到十二月初。开始是在一楼楼梯的下面的水泥地上,后来转到派出所家属楼的阳台下面(一楼处没有围栏),弄一些诽谤污蔑大法师父和法轮功的小册子,逼我们学习,还要我们大声念,不念就体罚。每天安排我们给他们打扫卫生或干其它活。有一天早上说人大代表(不清楚哪一级的)要去派出所视察,让我们把卫生搞完后赶快都离开,第二天继续去报到。有一天晚上把我们都叫去,客客气气的按他们的要求安排好以后,便领着记者录像拍照。我们告诉记者,他们这样做是在造假,告诉他们坏事做不得,电视上所有对法轮功的污蔑都是这样做出来的。还有一天下午,派出所收到了很多劝善信,胡所长气急败坏的让我们十几人(其中有两位六十岁以上的)以脚趾和头顶墙弯腰站着,胡所长吼叫:谁动收拾谁!大约站了三个多小时,直到七点多的时候,有一个叫陈旭勇的警察说,给胡所长讲一声,这样再站下去,一个个会晕倒的,这才放我们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的一天中午,片警为查公园标语的来源敲门进屋旁敲侧击的询问骚扰。
陈绪云被非法拘留三十天后不让回家,被人民路派出所从看守所接出后关到一个旅社,三个人连铐在一起,还有几名保安看着,说是等判劳教。家人问派出所人在哪儿,他们说不知道。一星期后又被关进派出所滞留室,逼交三千元才能放人回家。交钱后没有给任何收据。后来我找高副所长要收据,高说不好给。后来又找十堰市六一零办公室的张主任,他说找不到人。一直到现在都没有退还。交钱前,高副所长说交钱后陈绪云就可以上班,可是第二天早上派出所就打电话让陈绪云到派出所每天报到,直到被送进茅箭区洗脑班。
到腊月二十四日,医学院保卫处李处长约我一起到洗脑班接陈绪云回家。十几个单位的人、车都去了,一直等到快中午的时候又通知说,上面有新指示人不放了,各单位都很不满意。紧接着就出现了大量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的情况。从这点上可以看出,天安门自焚伪案完全是他们事先就安排编造好的一个大骗局。
腊月二十七日下午,片警打电话让我到派出所去一下,去后高副所长要我与法轮功决裂,我没答应,他就把我关进滞留室,通知单位送三千元到派出所。(这三千元由单位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了)我所在科室副科长和单位保卫科的工作人员到派出所,要求由单位来看管我,派出所不答应。在派出所滞留室关到腊月二十八的下午被送茅箭区洗脑班。
新年期间只有孩子一人在家,腊月二十九(除夕)下着雪,孩子给我们送衣服,洗脑班不让孩子见我们,也不告诉我们孩子送衣服的事,把衣服堆在那里。其他学员看我们冻的难受,就接济衣服给我们穿。直到正月十二孩子上学前再去看我们时,才知道衣服早就送去了。那天孩子回转时已没有车了,等他走到家时已是下午两点多了。孩子一人在家,用微波炉凉水煮面条,面条没煮熟,微波碗也被烤坏了,只好去买面包、快餐面过年。
洗脑班也很邪恶:长时间不让睡觉、限制上厕所、长时间跑步、坐军姿,有时保安认为我们坐的姿势不顺眼就边踢边吼叫。睡的棉被大多是十堰保安学校学生用过的,是从来没洗过的,又薄又脏。寒冬腊月外面下着雪,我们睡在水泥地板上,夜间不准上厕所,几十人一个大马桶在房间里放着;吃的饭菜很差,每人每个月逼单位交三千元钱,期间我们的工资全部扣除。同时还强迫看录像、看天安门自焚伪案、攻击大法诽谤我们师父的谎言恶语,强行灌输、写认识,强制转化。那些保安也学着个别管理人员(区直各部门抽调的人员)训斥、责骂、打小报告,甚至动手打学员。我曾质问一位动手打学员的某区局副局长,我说你算不算国家工作人员,他说算,我说那你在工作中打人算什么?他说,他打的是不听话的!
有一次早上强迫我们上早操,我们都不去,警察拽陈绪云,陈绪云往后缩,警察的手被搁在床杆上,那警察说陈绪云打他。陈绪云一个快五十岁的弱女子,这么会去打警察呢?一场诬陷,陈绪云和另外一名男学员被洗脑班在大会上宣布拘留。晚上我们开始绝食。几天后可能洗脑班为了缓解矛盾,决定放一部分学员回家,我们单位给派出所写了东西,才让单位把我领回来。
陈绪云被抓到人民路派出所,市、区六一零,市、区公安共十余人对她进行审讯,肖警察逼供,给陈绪云上背铐(背宝剑),折磨一夜一天没吃饭。又送拘留所拘留,在拘留所被姓尚女警拽着陈绪云的头发往墙壁上撞,之后又让外牢犯人用警棍打屁股,疼得陈绪云直喊叫,直到陈绪云眼睛发黑冒金花不行了才停下来。送回洗脑班一个多月,整个屁股象紫黑茄子发烫,睡觉趴着睡,走路很吃力,训练时达不到要求就处罚。
有一天晚上强迫看电视,陈绪云咳嗽的很厉害,低下头吐痰,姓江的工作人员说陈绪云抵触看电视,结束后把陈绪云关到一楼的禁闭室,里面阴暗潮湿,只能站,外面下着大雪,冻的直哆嗦,直到深夜。回到屋里又睡地铺缩成一团,到天亮也没有暖热。
第二次又被人民路派出所胡所长、高副所长把陈绪云抓去,高带她到没人的三楼,把窗帘拉上,怕别人看见或听到喊声,给她上背铐,疼痛难忍还不叫出声,因为陈绪云胳膊短,高副所长就把两个铐子链接起来铐,陈绪云不配合,高副所长就气急败坏的把陈绪云的双手铐着吊起来,铐吊了十几个小时。放下时腿站不住,卧倒在地上,好一阵子才缓过来。
酷刑演示:吊铐 |
陈绪云娘家在丹江口市居住,她是老大。二零零一年七月母亲因为长期思念女儿一病不起,病重到全身浮肿,已经不吃不喝,病危中不停的呼唤着陈绪云的名字。(老人已经一年多没有见到过大女儿)老人家带着对亲女儿的疼爱、想念和担惊害怕,遗憾的离开了人世。
老岳母去世后,我去找茅箭区政法委负责茅箭洗脑班的李工作人员,他说陈绪云一直不认错不好办,那意思是不能放她离开。我说那是另外一回事,陈绪云在家是老大,母亲病危不能回去,现在老人已去世,我找你们了,怎么处理那就是你们的问题了。他们研究后说让陈绪云单位到洗脑班办个手续,接出来再送回去。我又赶到医学院保卫处找到负责人,他说现在学校放假了不好办。我说那我自己去找院长。他看我这样,就自己去找院领导去了。下午医学院安排了一辆车带一名年轻保安,把我们送到丹江,住宿费和生活费都由我们负责。陈绪云见到的已经是母亲的骨灰盒了,她嚎啕大哭,哭晕过去,第三天又把陈绪云送回洗脑班。
二零零一年八月底的一天下午,片警来到我家让我跟他一起去巡逻,上车后他就直往派出所方向去。我觉得不对劲,我说我要下车,他不停车。车开到二堰桥红绿灯处,我趁车速缓慢之时跳下车走了。他气急败坏的追上拽住我的头发左右开弓的打起来,马路上很多来往的人都看到。他又打电话叫来几个警察,把我弄到派出所。晚上逼着我跟他们一起去撕法轮功学员贴的告诉人们真相的小标语签,陪他们巡逻一直到深夜。江泽民一伙最怕人民知道这场迫害是由谎言编造出来的。不顾一切的掩盖。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快下班时,单位保卫科女工作人员带着片警敲开我家门,说是跟王书记讲了,“十一”期间让我到洗脑班呆十天就让我回来,我说孩子明天早上从武汉回来进不了门,等明天孩子回家了我再去。不行,只好把门钥匙交给一位副科长关照。他们在天黑之前把我送到茅箭区洗脑班,一关就是四个月。单位还扣我工资(这时我已经内退没拿上班工资)。直到进入腊月了,我们集体绝食一星期后才由单位把我接回来。
绝食后,那天医学院的工会主席也带人去洗脑班了,但没有接陈绪云回家的意思,第二天她的血压低的测量不出血压了,已经很危险,晚上洗脑班把她送到太和医院,交给人民路派出所和她们单位看管。在住院期间,医学院派人监视,派出所高副所长带另一名警察还到病房去训斥,逼她写不到北京、不炼功的保证。出院时监视的人一直跟到家。在家恢复的期间,单位一分钱不给。这期间,有一天晚上高副所长带另外警察还到家里来搜查一次。她上班后,因为不写保证,每月只给一百五十元生活补贴,并调离原科室。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的一天下午,下班时不让陈绪云回家,被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强制转化。期间遭到严重迫害,不写三书就是三年劳教,这也是六一零自定的“法律”,回家后要每月写汇报。二零零三年六月,六一零到陈绪云单位对陈绪云进行所谓半年回访时,陈绪云说现在身体好了,不愿想以前的事了。他们就说她反弹了,就在医学院再给她办洗脑班,血压170时还逼她写“三书”,最后在病房也去逼迫。上班时一直有人监视,节假日要给保卫处打电话或者他们打电话到家里来,外出要请假。
有一次我们去看一位朋友的母亲,本来陈绪云单位约定让陈绪云晚上八点打电话的,不知道为什么下午就要找她,回家时院子里的人都告诉我们说,有人到处在找你们。晚上派出所的女副所长带着三名男警察闯到家里来坐了很长时间。说了一些威胁的话,第二天要她去给基础院汇报。二零零七年底已经放假了,我们带孙子到上海儿子那里,陈绪云向科室讲了,基础院不知道,结果那天我们早上离开,上午基础院一行几人到家找陈绪云,没见着人,另一科主任打电话到火车上,又给我们儿子打电话,他们说是上面的指示。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的一天,单位保卫科科长和另一部门人员带着人民路派出所胡所长等警察,把我绑架到十堰市洗脑班(夏家店)强制转化。一间房四铺位,三人是警察、保安、工作人员,中午不休息,晚上搞到很晚,饭菜送到卧室或洗脑场所,上厕所有人跟着,不准和其他人交谈。当你符合他们时,所有的帮教、工作人员就围着你大声唱那些你不愿意听的歌曲,接着每天给你看诽谤大法师父和污蔑法轮功的录像,中午、晚上写作业,还要给你批改,如果认为写的不合格就要遭训斥,重写。我因为怕被劳教或判刑(有一位男学员不配合他们,在食堂外面吃饭的时候听到六一零人员对帮教说,你们轮流换班不让他睡觉,看他能挺多长时间。后来这位学员被他们送到劳教所去了),我就违心的向他们写了“三书”。二零零三年大约四、五月份,十堰市六一零朱主任到我单位,把我叫到单位党办让我作汇报,我没有按照他们要求的去说,他们通知单位说给我延长三个月的所谓“考察期”。
二零零五年腊月的一天,市六一零办的张主任和另外几人在物业公司办公室找我谈话。我问张人民路派出所收我们三千元押金的事,他说没办法给你处理这件事。
(二)夫妻俩同时被绑架、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左右,郧阳医学院保卫处长、茅箭区国保大队长冀某领着单位几人和几名警察闯入我家,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直到八月二日他们才拿着所谓搜查证(单张)逼我按七月三十日的时间签字)先要我到公安分局去,我说我要告诉我们单位,开始冀某不肯,我坚持,他才打电话。他们把我绑架到朝阳宾馆二楼,然后非法抄家,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抢去了一台台式电脑、一台显示器,一台针式打印机、一台喷墨打印机(其实那是一台从别处找来的旧机,根本就没使用过,也被他们当作所谓证据)、照相机(后要回)、几套大法师父讲法录像光碟及其他真相资料和物品,连电插板也一起带走,一共四大包。把我们不到两岁半的孙子由医学院保卫处强行抱走安排给医学院一职工照看,他想起爷爷就伤心的哭个不停,使孙子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地伤害和恐吓。后由我们亲戚接去照看并通知我们儿子、儿媳把孩子接走(当时儿子在上海打工、儿媳还在香港读研,使学业受到影响)。陈绪云被绑架到朝阳宾馆二楼分开拘押审讯,赵警察骗陈绪云,说武明金没啥事,你把事情说清了就算了。 晚上周警察开始审讯我,我没有配合他,他就站起来在我脸上使劲打,当时王警察在房间坐着,晚上安排两名保安,不让我睡觉,房间里只有两张床,我刚一闭眼睛,保安就吼。第二天汪警察审讯,他吼叫着,把你儿子叫回来让他干不成工作,让你倾家荡产!晚上后半夜王警察、汪警察也从隔壁房间跑过来把电视打开边看边说笑着,不让我有一点的安静时间。
八月四日他们把我们两人送十堰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零九年被茅箭区法院非法分别判刑三年,我被关进沙洋范家台监狱,陈绪云被关进武汉女子监狱。开庭时只有我们两人,没有任何旁听者。审判长说按过去讲,你们就是“反革命”。
到了看守所监室,首先是各种惩罚新到者的“规矩”,我也被单腿蹲立几小时,罗所长对监室里的其他被关押的人说,你们都给我看着他,不能让他炼功,如果我看见他炼功,我罚你们所有人。在我们开庭时送我们出看守所的崔警察,看到陈绪云动作慢了点就骂骂咧咧,我们没理他。
到了监狱,首先安排两名包夹(其他刑事犯)前后左右的看管着。稍不如意就骂骂咧咧的,不经允许不能睡觉,不准同学员交谈,不准流露出任何关于法轮功方面的言行。第一天晚上已经很晚了,包夹已经睡着了,负责监区管理的刑事犯让我睡觉,包夹醒来吼道,谁让你睡了!一同去那里的同修在外面领购买的物品时,我看他冷,说了一句让他多穿一件,他的包夹扬起手来就要打我。强迫劳动,不参加劳动,不准购物品,不准通信,不准打电话,不准睡午觉,晚上要坐到十二点;稀饭给半碗,饭菜也减少,剩下的稀饭、饭菜倒厕所、垃圾桶。表面上看有些事是刑事犯干的,他们为了减刑,实际上那些最后要离开的或者同学员已经比较熟悉的刑事犯,都告诉我们警察不默认,他们也不敢。我们经常看到刑事犯打学员时,那些警察从来没有训斥过他们。有一次分监区陈区长找我谈话,问我为什么不干活,说着说着他扬起手来就要打我。离开监狱时在他们办公室要我把全身脱光检查,其实也就穿了一件背心和一件运动短裤,一看便知,不知道他们要检查什么,是不是有规定。走时我余下的一千四百多元钱,他们也没有给我。
在女子监狱,警察逼陈绪云转化,不转化就办班,不让睡觉,罚站,强行灌输由谎言造假出来的碟片和书,不让购物不让给亲人打电话。本监狱规定法轮功学员不准给家人打电话,上厕所受限制,各种酷刑都使出来。法轮功学员上有狱警管制,下被吸毒犯、卖淫犯、盗窃犯、等随时监视着,前后几个人跟着,不让你跟任何人讲话,所有炼法轮功的都被隔离着。时间到期了也不准自己离开,也不让亲人接,监狱也听法轮功学员所在地六一零的安排。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从上到下是精密贯穿下来的,纵向横向,环环相扣。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日,十堰市六一零指使我单位和陈绪云原单位,把我们从监狱直接绑架到茅箭区(老虎沟)洗脑班再次强制转化。六一零朱主任对陈绪云说,可以让她们单位(医学院已经开除了陈绪云的公职)给她恢复工资,但达到他们要求时,陈绪云单位却说,六一零说给生活费就可以,问是六一零谁说的时,却不告诉她。找基础院请他们向学院反映,基础院书记说,你去找法轮功要,给一位女副院长说要她帮助解决工资,其他单位都没有那样做时,这位副院长说,那你找他们要去。找医学院解决问题时,他们说不是他们单位的人,可每逢节假日或所谓敏感日时,保卫处又打电话或上门说如何如何。钱科长说这是上面要他们这样做的。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保卫处处长和钱科长又来到家里,要陈绪云到单位开会,陈绪云说学院已不承认她是单位职工,没答应。从二零零八年至今陈绪云单位没有给过工资,从监狱回来后,陈绪云单位以已经开除并且超过退休年龄为由,违反有关规定(中央全国综治办2004年4号文和其它有关规定),不给办理退休养老金待遇,医保也取消。在这十六年中,医学院对我们家和陈绪云的骚扰(打电话或直接上门)的次数可以说无法计数。
(三)持续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年底区六一零一副主任带着其他人到我家(把我们单位另外一名法轮功学员也叫来)说是看望我们,走时把四百元钱往陈绪云手里塞,陈绪云不接,她又塞给我。实际那四百元是他们从我们单位取来,再以他们的名义给我们,陈绪云原所在单位根本就没给他们钱。他们表面上来看望,实际是暗察。还采用虚假手段忽悠人。
二零一四年六月的一天,区六一零女副主任、国保赵警察和另外二人(可能是街道办的)敲门进屋询问和要求不要再做什么的话。我对她们说,我也可以把你们这些话当着是你们的关心,但你们的前提是因为你们的工作,否则我们不认识,也就谈不上关心。但是我们告诉你们记住法轮大法好,却是发自内心的为你们和你们的家人有个美好的未来,是永久的好,为什么只能听你们的呢?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陈绪云在外讲真相时,被郧县国保绑架到一个派出所抽血化验后送十堰市洗脑班,一个星期后转郧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那天下午,茅箭区国保一名警察带另外两名警察(可能是郧县警察)到家来抄家,我对他们讲,你们整的陈绪云被开除,连养老金都没拿到,找你们,你们谁都不管,就这点事也要跑来抄家。你们拿着什么东西来抄家都是非法的,为了不让你们再对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犯罪,我不能给你们开门,符合你们是我在给你们犯罪机会,这样的事我决不能做。后来他们离开了。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张湾区国保刘副大队长由我们单位退休办主任敲开门,刘进屋就举着照相机乱照,然后同高警察在屋里乱翻,抄走我们两部唱戏机、播放器几个,手机一部、大法师父法像、《明慧周刊》、手写真相币和其它真相资料,连烧香的香炉也把香灰倒了拿走。留下八十多岁的老岳父一人(当时陈绪云不在家),当着老岳父的面把我绑架到十堰市洗脑班。十九日刘和另一名警察又到丹江陈绪云娘家(因为一个人照顾不了他,就送回老家。)当着老人的面把陈绪云绑架到十堰洗脑班,于十一月二十八日对我们分别非法拘留十五天。因为当天陈绪云高血压达到220,被拘留所拒收。一直到二零一五年一月上班后,张湾国保两警察到家里来强迫她到人民医院检查,检查血压为160,骗她到拘留所签字为名,强制执行十五天的拘留决定。
在这十六年中,除了以上文中提到的迫害和骚扰外,其骚扰次数还有很多次,确实无法记清楚,因为我们也根本没想和他们计较什么。派出所有时中午、有时晚上、有时节日就打个电话:有人报告火车站什么地方有粘帖,你去看看撕掉;晚上你到某某路段看一看有没有你们的人贴东西。有一天晚上快十二点了,高副所长带着人来敲门,敲了老半天,第二天上午他给单位打电话找我,我去了之后,他问我,你昨天晚上上哪去了?我说你不是打电话让我到外面看看吗?他说那么晚了你还没回家,没别的事。片警经常找我谈话做笔录签字,稍微有一点不满意就训斥,单位有时也拿着市、区六一零的表格逼我填写。
在写这些时,我们自己常常也忍不住心酸流泪,我们的孩子和亲人承受的太多了。应该说,大多数参与迫害的中下层人员,他们本质上不坏,是江泽民用前程、地位、金钱、名誉要挟他们,逼他们为其邪恶的集团利益卖命。因为他们也有家庭、父母、妻子、儿女,他们也需要保全自己的工作和面子,也因为罪恶滔天的无神论,使他们不相信善恶有报是永恒不变的天理,无所顾忌的只顾眼前。但是,人毕竟是人,人应该有良心、理智,十六年了,法轮功是什么?这群人究竟做了些什么?为什么自己不去冷静的思考一下呢?历史上在中国要想打倒谁,要想镇压谁,无论是地主还是资本家,无论是文人还是科学家,无论是功勋卓著的将军元帅,还是 “国家主席”,不用超过三天,就都被打倒了。八九学生运动,数百万人在天安门上的抗议,也在坦克与枪声中散掉。然而,法轮功是不是一般的气功,是佛法修炼,法轮功学员不仅修炼自己,还要救度众生,让更多的世人能在宇宙成住坏灭的最后时刻留下来,免于被淘汰。
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摧毁了整个中国社会的道德基础(有个警察曾对我说,你去嫖娼还可以快活快活,你非要炼这功受这种罪,划不来;还有个警察说,什么道德,全是迷信),受害者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与家属,实际上是全体中国人,迫害使整个中国的法律被破坏了,使中国的司法公正受到严重毁损。今天我们控告江泽民,也是为了救度危难前迷中众生,彰显善恶有报的天理。
三、控告的法律依据
本人因坚守信仰履行公民合法上访权益而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拘禁、非法关押看守所、非法判刑、非法关押洗脑班。责任单位触犯了:《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第四十一条: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三百九十七条、三百九十九条;中国政府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国际公约》第十九条:人人享有主张发表意见的自由,通过任何媒介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不论口头、书写、印刷、采取艺术形式或任何媒介。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
十堰市看守所、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 武汉女子监狱、湖北省洗脑班、十堰市洗脑班、十堰市茅箭区洗脑班对本人施用酷刑,触犯了《世界人权宣言》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构成了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十堰市人民路派出所对陈绪云超期关押,触犯了《刑法》第四条、第二百三十八条及最高检察院九条硬性规定的第四条,构成超期关押罪。
十堰市茅箭国保大队、 人民路派出所、张湾区国保大队用暴力手段入侵住宅非法搜查、绑架,触犯了《宪法》第三十九条和《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十堰市六一零办公室、 十堰市茅箭区六一零办公室属,凌驾宪法、公检法之上,指使各部门迫害法轮功及其修炼者,此机构的成员已构成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等罪。
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以上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本人对他们暂不起诉,一切由江泽民负全部责任。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立案调查后依法惩办江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