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九位法轮功学员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的内容简述:
七旬老人张双排:铁环卡到肉里,疼得几乎昏死过去……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寺下村农民张双排,男,七十四岁,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给最高检察院寄出一份刑事控告状,控告首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导致张双排多次被绑架、抄家、劳教,并被迫流离失所。
张双排自述修炼法轮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经历:我在炼功前百病缠身,牙周炎久治不愈,十年不能吃馒头,还有不能根除的中耳炎、胃炎、心绞疼等多种疾病,中西药没有断过,修炼法轮功十三天,折磨我十年的牙疼好了,其它顽疾不知不觉全好了,真是无病一身轻,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和对大法的感恩。做生意不坑不骗,知道别人多给了钱,赶紧退回去。一次车祸,对方负全责,我没要对方一分钱。在利益面前不争不斗,按师父说的真善忍做个好人。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迫害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村委会和北苏派出所非法解散了寺下村法轮功炼功点,非法收缴学员法轮大法书,抢走师父讲法录像机两台、收音播放机一台、复读机一台,还有录像带、炼功带等,让学员写保证书。
我被绑架到乡政府和县拘留所十几次之多,多则半月,少则三天。期间,还在定州看守所关押了七个月,因没钱,狱头常常罚跪,连续几夜不让睡觉;因视力差剪马鬃毛,剪不好不让吃饭;用鞋底砸头、打脚心;夏天暴晒,冬天冷水泼头,逼着给家里要钱,要来的钱被狱头占用;冬天睡在洋灰台上。有一个死刑犯与牢头串通,要不到钱就用脚链缠住我的腿,我用力挣扎,铁索的铁环卡到肉里,疼得几乎昏死过去。无极县公安局警察将我接回,送到无极看守所五个月,与定州一样做奴工,不但完成自己的任务,还得加班给牢头做,给死刑犯做。因没钱,牢头经常不让吃饭,一次长达三天不让吃。后来警察张建设知道后怕出问题,把我调到行政号两个月,又把我送到石家庄洗脑班继续迫害,整天灌输歪理邪说,因不配合,恶人良子灵让我双盘两个小时,疼得我大汗淋漓。由于没转化,就用绳子把我的腿双盘绑在椅子上,不管我怎么惨叫就是不松开,直到说不炼法轮功了才放下来。把师父的经书放到我受刑的屁股底下,不但惨烈的迫害肉身,还要毁坏灵魂,真是人间地狱。
迫害后,我为了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到北京上访,又被抓,押回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八个月。在看守所,常因炼功挨板子,打棍子,戴脚镣手铐,因不吸烟被警察打耳光,有时打腿打屁股,打得坐不得、站不得,肉体和精神受到严重摧残。
二零零四年七月的一天,北苏镇派出所二人突然闯到家中抄家,抢走了台式电脑一台,激光复印机一台和一些真相资料。派出所给县公安局打电话,又把我绑架到县看守所,拘禁十五天后又送石家庄劳教所,非法关押一年三个月。在劳教所罚蹲四十天,坐小板凳,不让按时睡觉,做奴工加班加点,逼着看污蔑大法电视,听污蔑大法讲课。
二零零五年过大年,由于贴上了法轮功的对联,招来横祸。派出所、县国保、石家庄分局、村委会几十人晚九点到我家抄家,因大门插着,我上房走脱,从此在外流浪三年,有家不能回。
江泽民为了维持迫害,以权代法,草菅人命,未审判先施行,视人民的生命如草芥,把政府变成迫害机器,违反宪法,所以要求被告人公开向全社会被欺骗的民众道歉,向我师父法轮大法创始人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赔偿精神与经济损失,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于法。
张双排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的回执。 |
农妇王翠彦:诽谤、谎言导致家庭暴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南焦村农民王翠彦,女,五十六岁,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将一份刑事控告状寄给最高检察院,控告首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导致她遭到绑架、抄家,甚至遭到对中共灭绝政策感到恐惧的亲人的迫害。
王翠彦自述修炼法轮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经历:自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修炼前曾患有慢性咽炎,脑缺血缺氧等多种疾病。吃药也不见效,医生说慢性病不好治。在我无奈的情况下幸遇法轮大法,开始修炼法轮功。我按照“真 善 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很快各种病就奇迹般的痊愈了,我再也不需要任何药物了。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从中我学会了容忍,遇事总为别人着想,善待他人,使我的内心充实而快乐。
江泽民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中国制造并推行国家恐怖主义的过程中,操纵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胁迫国家政府,调动几乎所有能调动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以及所有的国家宣传机器,制造自焚伪案,傅怡彬杀人案,栽赃陷害法轮功,欺骗、蒙蔽国内民众与国际社会,蛊惑、煽动、利用全民、全社会,仇恨打压迫害一群修“真 善 忍”做好人的民众,使全中国人民受到谎言诬陷的洗脑。我丈夫由于听信了中央电视台的“自焚”造假宣传,经常对我打骂。有一次他为了不让我炼法轮功,他使足了劲朝我脸上打了十巴掌。还有一次我丈夫怕我炼法轮功影响到他的前程,晚上睡觉时说:“不许炼法轮功,否则掐死你。”说着就掐住我脖子不撒手,我拼命挣扎,就想“师父救我”,这一念一出,他猛地一颤,惊慌得撒开了手,好像有人击了他一掌一样,急促地喘着粗气。就连孩子看了电视的造假宣传,也不敢再靠近妈妈,生怕妈妈炼功“疯”了会杀他们,甚至怕妈妈去“自焚”。当时我痛苦极了,精神上有了很大的压力。
二零零一年,南焦村书记刘元庆带领村干部到我家把我的法轮功书籍全部抄走。在二零零七年,北苏镇政府和派出所所长郑强带领几十人到我家抄家,他们把我的书籍全部抄走,把我押到南焦村委会半天,并逼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不写他们就恐吓我。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北苏镇张书记和派出所十几人到我家里抄家,他们翻遍柜子什么也没找到,最后还恐吓我不许上访。同年冬天某个晚上九点多,北苏派出所副所长张建社带领镇政府十多人到我家砸门,当时我正睡觉,打开门,他们进屋就抄,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翻遍了,什么也没有找到。其中一位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曾说,幸好没发现问题,如果查出一本书,就把你抓起来。最后恐吓我不许炼法轮功,不许说法轮功好,否则把你抓走。在开奥运会前夕,北苏镇政府人员经常到我家中骚扰,晚上蹲坑,并且每天让我到村委会去报到,人身自由受到很大的限制。
王翠彦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的回执。 |
退休教师曹君婷:绑架、抄家、劳教……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东庄村居民、退休教师曹君婷,女,六十一岁,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寄给最高检察院一份刑事控告状,控告首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导致她遭到绑架、抄家、劳教等迫害。
曹君婷自述修炼法轮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经历、事实和理由:我自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九日修炼法轮功。未修炼之前,有多种疾病,如心脏病、乙肝、胆囊炎、关节炎等,中西医、巫婆、气功都看遍了,也无法解除自己的病痛。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走入了大法修炼,使我明白了人为什么得病,做人的目的是什么,人真正的归宿在哪里及如何做人。修炼后,用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身心得到净化,感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美妙。修炼十七年来,从未吃过一粒药。在学校里,更是处处做师生的表率,当时任学校的教导主任兼出纳,从未贪污学校的一分钱,并用自己的加班费给老师们买办公用品。我所任的班级都是毕业班,班风正,从来没有打架的现象,学生成绩在同年级统考中总是名列前茅,对家庭和社会带来无法言表的好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起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由于自己身心受益,于国于民都有百利而无一害。于是去北京上访,想为法轮功和师父说句公道话,结果被抓回县公安局,又送到北苏乡政府双规、反省、逼写不修炼的保证,并关押了八天。敏感日多次到家骚扰,出门有人跟踪,没有人身自由,天天到乡里报到。
在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号,又被乡政府拘留了半月,并交生活费二百元。
在二零零二年八月,县教育局要把我绑架到洗脑班,抓了几次都未抓到,全家人承受了很大的惊吓。七十多岁的婆婆整日哭天喊地,后来实在无法,强行把我送到了洗脑班(因为有奶奶跟着,家中孩子也在发烧),关了半天放回了家。后来他们逼迫丈夫替我写了三书,才算了事。
二零零七年三月,我给世人讲真相,被藁城市南孟乡派出所绑架,后被送往藁城市公安局体检,然后转送到看守所,据说当时是利用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定我三年劳教。后来家人请客送礼托关系才没有被劳教。我被关了九天,被保外就医送回家。回来后听家人说一次请客就花了八千多元,后又送一万元,还给国保大队长买一条烟。这次蒙受近二万元的经济损失。后来无极县教育局局长在全县学区校长会议上宣布对我进行双开(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家中又托人送礼,花了几千元,才算免除开除公职的处分,但降了我一级工资(小学高级降为小学一级)。退休后,就按小学一级定的工资,给家庭经济造成了损失。从迫害到现在,损失了近六万元。南孟乡派出所还扣了我的电动车,家人去取时,给了三百元才让领回。
以上对我的迫害,我对任何人无怨无恨,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归根结底,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江泽民,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还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给修炼人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
曹君婷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的回执。 |
七旬老人赵盆:绑架、关押、抄家、关洗脑班……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南苏村居民赵盆,男,七十一岁,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将一份刑事控告状寄给最高检察院,控告首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导致他多次被绑架、关押、抄家,还被劫持到洗脑班折磨。
赵盆自述修炼法轮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经历:我自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多年的疾病好了,特别是胃疼时,未修炼前疼得在床上打滚,也都好了,从此无病一身轻。修炼十七年来,从来没有吃过一片药。炼功前曾赌博成瘾,经常和妻子打架,搞得家庭不和,炼功后,我戒了赌,家庭和睦了,做买卖不坑人害人,有一次进货对方多给六千元,主动退了回去。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我被绑架到北苏派出所。七月二十日,全体干部在八点左右抄了我的家,抄走我的大法书,并在门上贴上封条,不许炼功。七月二十日左右,先后被绑架三次,共计二十七天。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在鹿泉付庄炼油厂干活,无极县国保大队长宋混喜和北苏派出所所长、南苏村书记周建魁到炼油厂绑架了我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一本和师父法像一个。在无极县派出所关押了我二十八天,勒索了五千元,还有五百六十元的饭费,并未给收据。二零一零年两会期间,北苏派出所又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一本、师父法像一个、真相币一千一百元,并绑架我到拘留所关了十四天,让我交了二百八十元的饭费。二零一一年七月,北苏镇副书记带领一班人撬开我的门,未等我起床,强行绑架我到石家庄洗脑班,迫害了我二十多天。
赵盆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的回执。 |
农妇刘玉肖:传播真相遭绑架、关押、勒索……
河北省藁城市南孟镇南凝仁人村农民刘玉肖,女,四十六岁,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通过快递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状,控告首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导致她被绑架、拘留、勒索。
刘玉肖自述修炼法轮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经历:我是二零零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之前因受到造假宣传也曾敌视法轮功,后因丈夫得了不治皮肤病,耗费了大量的财力病也不见好转,一家人走投无路时,开始修炼法轮功。在很短的时间里,丈夫的病不治自愈 ,我们一家感受到了大法的神奇和美好,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一家从心里感激大法和大法师父,并亲身验证了法轮大法祛病健身的奇效,明白了法轮大法是教人修真善忍的高德大法,明白了为什么全中国那么多法轮功修炼者在如此高压恐怖迫害下,仍不放弃信仰,冒着生命危险传播法轮功真相。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我因传播法轮功真相被郝庄乡派出所绑架、拘留并勒索现金三千元后释放,使家人在物质和精神上都受到一定程度上的伤害。
江泽民为了维持迫害用金钱、权力、生存胁迫许多本不愿意参与迫害的中国人抛弃良心,协同污蔑迫害无辜善良的法轮功群体。各级参与迫害的官员,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和牺牲品,作为肩负着维护宪法,匡扶正义重任的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 ,应将迫害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让正义行世间,还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
刘玉肖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的回执。 |
农妇刘苏英:红色恐怖使好端端的家变味……
河北石家庄市无极县史村村农民刘苏英,女,六十七岁,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通过快递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状,控告首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导致她遭到抄家、勒索,家人恐惧不安。
刘苏英自述修炼法轮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经历:我是一九九七年修炼的,修炼前多病缠身,严重失眠,曾三天三夜不能入睡,慢性肠胃炎,凉的硬的一点都不敢吃,再吃多热的东西到肚里都觉得是凉的,一年四季用布围着天不明就去厕所,三天两头打点滴,中药西药吃了不少也不见好转,整天受着病痛的折磨,闹得我心力交瘁苦不堪言,修炼不到两个月,这些顽固的病症不翼而飞。我这痔疮没经手术医治也好了,我在脚腕上长了个瘤子,原打算去医院手术学法不到半年它也神奇般的消失了,多年的药篓子变成了一个健康的人。直至今日一粒药片都没吃过,身心得到了净化,受益无穷。
学法前,我们夫妻之间经常打架,学法轮功后我知道了大法叫人怎么做好人,做更好的人,用“真善忍”高标准要求自己,宽容大度,处处为他人着想,吃苦在先享受在后,从此夫妻和睦,婆媳和睦,一家人相敬如宾,都赞颂大法好,一家人幸福美满其乐融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起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到处抓捕法轮功学员,抄家劳教毁书,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乡公安局派出所对我进行非法抄家,并把我家的炼功点查封了,从此我们的学法环境没有了,炼功点被强迫解散。二零零零年十月八日傍晚县公安局一行二人(不知姓名)闯到我家,将我绑架到县里,威胁我,当晚罚了一千五百元才放我回家。之后乡派出所经常到家骚扰恐吓,特别是敏感日,我吓得不敢在家呆,以前支持我的丈夫不让我炼了,经常打骂,见我学法就撕书,并以离婚要挟,好端端的家庭变成这样。
这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根据刑法,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上的赔偿,并公开恢复名誉。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绳之以法。
刘苏英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的回执。 |
农妇徐军英:骚扰、勒索、跟踪使我无法正常生活……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东庄村农民徐军英,女,五十一岁,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通过快递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状,控告首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剥夺了她的信仰自由权利。
徐军英自述遭迫害经历:在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杀无赦、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性迫害政策下,我深受其害。二零零四年四月,我被北苏乡政府非法拘留十五天并强行交生活费二百元。在以后的几年里,村干部经常暗地里跟踪,致使我无法正常工作、生活,精神上也受到不同程度上的压力,造成很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农妇高月敏、赵素军:还我信仰自由权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驿头村农民高月敏,女, 五十六岁。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通过快递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状,控告首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剥夺她自由炼功的权利。
高月敏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的回执。 |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史村农民赵素军,女, 五十岁。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通过快递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状,控告首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剥夺了她的信仰自由权利。
赵素军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的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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