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竹红女士,今年七十四岁,现住在美国爱达荷州波夕市。她在控告书中说:“在这场由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惨绝人寰的迫害中,我深受其害,曾两次被非法抄家,一次非法拘留(13天),非法关押洗脑一百六十天,两次被在飯菜中下毒;我老伴在深圳南山区六一零施压下,被公司解雇等。(这场迫害)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身体的伤害。”
王竹红女士指出,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主犯,是第一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江泽民违反《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违反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违反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违反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江泽民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特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尽快将被控告人江泽民抓捕归案,提起公诉,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
在控告书中,王竹红女士简述了她提起控告的事实和理由:
我是成都市电子科技大学的一名退休副教授。我曾经身患多种疾病:慢性痢疾、长期拉肚子,肝痛、脾痛、胃痛、肚子痛,加之风湿,到了冬天,常常因为手臂痛的无法入睡。有二十多年的时间几乎是到处找医生,天天吃药,治不好病,很痛苦!
我丈夫何正权读中学时,得了血吸虫病,使肝脾损伤,一九六五年因为肝硬化,造成脾脏切除,身体长期处于病痛状态。加之生活条件很差,常感觉生活很苦、很累,觉的活着没有意思。
一九九六年五月,我和老伴开始修炼法轮功。老伴的肝痛、头晕等症状很快消失,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好。法轮大法是性命双修功法,师父叫我们按照真、善、忍修炼,使我们懂的了一个人为什么要做好人,如何做一个好人的人生哲理,觉得生命有了新的意义和价值。
正当我们沐浴在法轮大法的慈悲与祥和之中时,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于全国几千万人对法轮功的信仰而不顾,一意孤行在全国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取缔和迫害。他利用其权力,操控全国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铺天盖地、连篇累牍的滚动播放中央电视台编造的虚假新闻,大肆诽谤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抹黑、栽赃诬陷。
一句真心话招来了灾难
在这场对信仰迫害的浩劫中,我们老俩口也未能幸免。我老伴退休后,在二零零二年受聘于深圳开立科技公司当顾问。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九日上午十时左右,我去超市购物的路上,遇到一个年轻人向我推销矿泉水,我说我不喝你的矿泉水身体照样好。他说你有什么秘诀?我说炼法轮功。
他向警察举报了我,我走出约一百米就被七、八个骑摩托车的警察包围,把我带到了当地派出所,非法进行照相、审问,我没有回答他们的问题。晚上,老伴在开立科技公司有关领导陪同下,找到了派出所。他们知道了我的住处,马上非法抄了我的家,强行拿走了我的法轮功书籍、师父的讲法资料及炼功音乐磁带等。直到晚上十二点过才放我回家。
事情还没有结束,后来深圳市南山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王立又一次找我和老伴盘查,同时向房东施压,收回我们的出租房,向公司施压解雇我老伴,因为老伴被解雇,造成我们经济损失按每年十二万元计算(当时老伴的工资数字),五年共损失六十万元。最后还决定把我们俩人赶出深圳。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南山区六一零王立等三人遣送我们回成都,并命令开立公司派一名领导陪同。王立还扬言,因为我女儿在美国,否则要送洗脑班“学习学习”。就因为说“我炼法轮功”这样一句真心话,就招来了这样的灾难!
非法抄家、关拘留所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下午五点过,成都市建设路派出所伙同电子科技大学六一零等人员十多人突然强行闯入我家进行非法抄家,借口是我给了学校一个同事几本有关法轮功的小册子。家里被他们翻得一片狼藉。随后将我和老伴强行带到建设路派出所作非法审问。二十日凌晨二点过,把我老伴放回家,我被送到了郫县安靖镇成都市拘留所。
我在成都市拘留所被关押了十三天,不准亲人看望、送钱。每天的午饭和晚饭只吃一个发霉面粉做的小饅头、几片萝卜盐水汤,吃不饱,没有飲用水,只能用手捧自来水喝。好一些的食品和水要高价向他们买。将近三十人挤在一个房间里,一个挨一个的勉强睡下,旁边一个蹲坑作为厕所,六十八岁的老人要如厕实在太难了。这些生活上的艰苦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精神上的痛苦,害怕听到铁门响,不知又会发生什么事,也不知老伴情况如何?担心、苦闷。
新津洗脑班继续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我被转送到新津洗脑班继续迫害。新津洗脑班由四川省六一零和成都市六一零直接操控,它是一个专门用来强制法轮功修炼者放弃自己信仰的地方。在这里,我的人身自由权完全被洗脑班剝夺了!这里有双层监控,一是监控摄像头每天二十四小时监视着你,包括晚上睡觉都要求法轮功学员面对摄像头;二是每一个监室有两个包夹人员每天二十四小时监视着你。在这里不能炼功,有一次我的右腿弯曲了一下,包夹闪电般站在我面前训斥我。也不能学法,不能做有关修炼法轮功的一切事情。否则,轻则遭训斥,重则挨打。
我被强制整天面对着电视机坐,整天播放一些低俗的节目。你不看不听不行,声音开得很响,让你不舒服。我要跨出房门必须包夹同意,要去洗碗、洗衣服、洗澡、上厕所等均有包夹陪同,不能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看一眼都不行,稍有不符合他们要求的地方,就会受到训斥。我的饭食由包夹去拿,不允许自己去食堂吃。
他们还不断地威胁我:不“转化”决不会放回家,或送监狱,到监狱也得“转化”。这是我一生中最黑暗的日子。我常常整夜不能入眠,身体越来越差。我终于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九日回家,洗脑班非法关押了我一百六十天。回家前,洗脑班头头殷舜尧明确告诉我,我回家后半年内不能离开学校,没有人身自由。
两次被在饭里投毒
在新津洗脑班期间,我曾经两次被他们饭里投毒。第一次是在十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我突然感到呼吸很困难,不能睡下,背靠后面坐着呼吸也很费劲,每呼吸一口气就象要出一口大气似的感觉,整夜很难受,无法入睡,几天后逐步缓解。
第二次是在十二月从洗脑班刚回家后不久,出现胸闷、头晕、心里会突然难受,更严重的是吃不下东西,喝一点象米汤一样的稀饭还得慢慢的喝,稍不小心就会噎着。很短时间内瘦了三十多斤。当时没有想到这是洗脑班投毒所致。后来看到二零一一年三月四日明慧网的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所刊载的关于四川眉山市法轮功学员陈仕明从洗脑班回家后,出现与我相似症状的报导。我才突然明白这是洗脑班在食物里投毒所致。接连两次食物里给我投毒,把我往死里整,歹毒之极。(陈仕明因被投毒,已被迫害离世。)
这场由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起、策划、组织、推动的对上亿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系统的灭绝性迫害,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为严重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其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更是对人类尊严、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破坏。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伸张正义、还法轮功创始人以清白,重建我们民族的道德良知,请予尽快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将首恶江泽民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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