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湖说:“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绝不仅仅是绑架、关押、酷刑折磨这些有形的虐杀,还有丧失人伦的对亲情的折磨,绑架了所有的中国人,使不明真相的人参与了迫害,迫害的株连政策,用经济罚款挑起单位领导、同事对我的歧视、仇视,迫害我的派出所警察、国保警察、610人员、看守所、劳教所、单位领导等,他们都是屈服江泽民的淫威,为了饭碗、为了升迁或为了自保,昧着良心去迫害。我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因为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
李治湖是一名气功爱好者,因为身体有病,肾结石、气管炎、痔疮,由于职业原因,每年要咳嗽几个月,练过十几年气功,收效不大,每年照常要到医院打针吃药。自从一九九六年七月学炼法轮功以后,短短的几个月,整个人的精神面貌彻底改观,疾病离他而去,精力充沛,红里透黑的面容不见了,人也显得年轻了,头发有光泽了,心里也无比的舒畅、幸福。作为法轮功修炼者,他变得更善良、更加宽容、更加真诚。
李治湖在单位的工作是电气设备、仪表维护、维修,搞这个行业的知道,设备出现故障了,随时要维护。修炼法轮功以来,单位设备、仪器出故障,不管白天、晚上,休息日,他能随叫随到、随时维护、维修,从来不报加班费。同事、朋友家电坏了帮忙修理,不要别人的任何报酬。同时加强专业知识更新,自费买专业书,订电子技术杂志,了解本行业的新技术,新知识。热心帮助年轻同事提高专业技术维修水平。对名、利也看得淡,单位发奖金、评优他都不去争。几次年终评优,他都让给了别人,尽量照顾年轻同事,鼓励他们好好工作。
然而,被告人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个人意志成立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国家机器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迫害政策,电视报纸等所有媒体的无耻的播报邪恶谎言,造谣、毁谤法轮大法,给中国人民制造的恐怖是永远也无法抹去的心灵创伤。残酷的迫害,给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的精神伤害、肉体伤害、经济损失,也是无法计算的。
下面是李治湖陈述江泽民操控“610办公室”、公安机关、单位各级领导、派出所等,对他个人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南大学保卫处,派出工作人员取缔了我们的炼功场所; 七月二十二日,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龚竹清,召集我校教工中法轮功学员开会,传达江泽民操控其亲信下进行的违法犯罪指令,要每个人表态,听某某党的话,不炼功等等,同时从学校党委上至所党委、下至室支部书记、办公室有关人员找我谈话,要我听政府的,政府不让炼就不炼,要我放弃信仰,要交法轮功书刊、音像制品和其它宣传品,不交书他们不好办,可能要处分。在邪恶的胁迫下,我违心的交了几本书和磁带。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后,我被学校定为黑名单成员之一,几年内,有专人监控我的言行。为了让无辜的人民警察、干部和百姓不去违法的无故伤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不去毁谤叫人向善的大法和师父,为了还大法师父和大法的清白,法轮功学员理所当然要出来讲清真相,澄清事实。宪法规定的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信访辩论的权利、健康身体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一个人修身健体,做好人,维护法律尊严,讲清事实真相,这是人民的最基本的人权。维护这个宪法规定的最基本的人权难道犯法了吗?当然没有!
绑架、关看守所折磨
二零零七年九月八日,我在长沙岳麓区梅溪湖发资料,被梅溪湖街道中塘村治保主任黄某某发现,我向他讲真相他不听,操纵、指挥村民二人,包括黄某某,三人象疯了似的对我拳打脚踢一顿狂打,将我头部、身上打伤,头部起了大包,脸上有青紫现象,抢走真相资料和单车,将我五花大绑,同时向天顶乡派出所报警,当天,天顶乡派出所民警将我绑架,和中南大学保卫处王处长来到科教新村,我被戴着手铐回家抄家,母亲开门,看到脸带伤痕的儿子,八十多岁的父母的眼神惊悸不安,难以控制自己,浑身打颤,只知道哭……
当晚,民警非法在科教新村二区四栋七零三号房我家抄走了师父法像、二张法轮图、大法书籍、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录音机、炼功磁带、MP3、耗材等一万多元私人物品,连打坐的草垫子也抢走了。同时在科教新村地下室我父母的房间、中南大学静宜园六栋四零八号房查抄。整天天顶乡派出所与国保大队对我进行非法审讯,手铐深深的卡进双手臂,动一下就痛。(半个月后双手还留下手铐血齿印)强行拍照、按手印、笔录等。晚十一点左右将我送往长沙市看守所。零点以后在看守所门口,我无缘无故被狱警在后脑打了一拳。
在看守所一个房间里,几十个人挤着睡,早上六点二十左右,监狱里的人开始起床,制作出口的圣诞节灯具,我不知道做什么,被一个姓肖的犯人一重拳打在脸部,(此人被捕前当保安)当时打得眼冒金星,左眼呈现青紫,脸当时就肿起来,一个月后才恢复正常。就这样我在看守所遭到暴力袭击的威胁逼迫我进行无工资的强制劳动,从二零零七年九月九日至十月十二日,我在长沙市看守所被强制劳动,做圣诞节礼物和竹席子,每天从早上六点四十做到下午六点半,没有节假日,每天要求完成定量。吃着猪狗般的饭食。十月一日前夕,看守所来了武警查毒品,将监狱里所有人集合,在号子里翻了个底朝天,扬长而去。我的衣服和购买的食品被武警丢在地上,号子里乱成一团,我用购物卡买来的鸡蛋等食品被号子里同伴抢着吃了。看着满地的衣物、食品,人们将地上弄脏的食物塞到口里,将弄脏的衣服捡起来重新整理。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下午六点半左右,被奴役了一天,我已经很累了,看守所一个高个子警察对我进行非法宣布劳教一年零三个月,“罪名” 是扰乱社会秩序,立即转送新开铺劳教所。当时我在看守所的购物卡还有七百多元钱,看守所不退钱,(看守所有规定应该退钱)只好返回牢房将卡送给一个年轻人。晚八点左右,天顶乡派出所来俩个警察将我送到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狱医对我进行体检,血压低压九十,高压一百八十,新开铺劳教所强行收下。仅因为我合法修炼法轮功的行为,我被那些抓捕我、将我送到劳教所、看守所的人及监狱的人员当作“罪犯”对待。
在劳教所遭残酷折磨
在劳教所被监管期间,狱警胡教导员指挥二个吸毒犯逼迫我写“三书”,脱光衣服进行人身侮辱,开始几天逼我坐硬小凳,(一种刑罚)要求一动不动,背要挺直。听狱中法轮功学员说有法轮功学员臀部都坐烂了,脓血和裤子粘在一起……牢房里狱警给我拍囚照、按手印等等,三个吸毒犯轮班当夹控监管我,其中一个犯人值班时睡着了被发现,狱警罚他加期劳教一天。后来改一个吸毒犯二十四小时不离左右监控,有一次我在厕所解手,监控我的吸毒犯离我超过一米距离,被人告发狱警罚他加教期一天,每天将我的情况写进记事本,供狱警使用。强制劳动,做纸制品等。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由于迫害,我的血压升高。狱医多次测血压都是高血压,由狱警豆湘林和三分区陈队长送我到市三医院检查结果也是高血压,不能从事劳动。
中共体罚演示图:码坐 |
一次我哥哥李志民和妹妹李利加在会见室看我时,因我妹妹是省地矿局医院科主任,看我脸色发黑,身体消瘦,随手从手提包拿出一个电子测压计,测我血压,低压九十,高压二百一十,当时就哭了,立即找劳教所管理科、中南大学粉冶院领导,哭诉着要求立即放人,保外就医。学校领导也派人来看我。劳教所慌张了,不让我再参加劳动,经市三医院专家几次检查,要我立即住院治疗。最后一次测定血压,低压升到一百,高压二百四十。劳教所见我严重的高血压,怕出人命,不敢收留,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让我所外就医。
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七日,我到中南大学粉冶院要求正常上班,粉冶院党委书记张兆森找我谈话,要我写检讨,保证书后才能上班,我说我没做错,按照正常情况应该上班,不让我上班是不行的。张兆森告诉我说,你的行为给学校,给粉冶院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学校扣发了粉冶院六十万元年终奖,扣发了中南大学保卫处年终奖,你不写检讨,保证书,将来再出现此事他负不了责。我想向他讲我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体会,法轮功是被江泽民污蔑陷害,是被迫害的,我是冤案,没有做错。他拒绝听我说话,在走廊里大声叫嚷:“你没做错,你有冤案,你找派出所、公安局伸冤,我这里不听你说这些。”
几天后,我妻子戴白红和妹妹李利加找到粉冶院党委书记张兆森,他威胁说不写检讨,保证书,将开除我的工作,态度非常恶劣。妻子和妹妹哭着回家,妻子劝说我要听单位领导的话,我说我没有做错,真要开除我的公职,我有技术,我走我自己的路,我不放弃信仰。妻子和全家人不理解,妻子和妹妹李利加放声痛哭,妻子戴白红觉得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一家人怎么活呀?生活无指望了,最后要求离婚,家人劝说无效,我被迫写了离婚协议书,并向家人表示,检讨、保证书我不会写,对大法我要一修到底!明天我就开发研制电子产品。
关在劳教所迫害
二天后我在家做电子试验,有人敲门,儿子李锎打开门,冲进三个男子,其中一个对我说他们是岳麓区派出所的,要我走一趟,没等我回完话,三个人将我按倒在地,其中一人拿出医用注射器就给我打毒针,用预先准备好的绳子将我绑起来,连拖带拽,左右邻居都看到了,将我从家中七楼绑架到一辆汽车里,车开进湖南省精神病院,将我拖进一栋牢房式的二楼,病室里所有窗户都焊了铁窗,只有一张门进出,将我头、手脚呈大字形绑在一张铁床上,医生开始给我注射不明药物,二十四个小时不准吃东西、不准大小便。
在精神科病室,每天给我注射伤害精神药物,有专人监视吃药。一个星期后单位同事夏长生和刘路来看我,将我的情况告诉了粉末冶金研究院领导。在湖南省精神病院折磨了二十多天后,我出院才知道,妹妹李利加为了保住我的工作,和我妻子、儿子商量,由我儿子李锎找到湖南省精神病院精神科医生,述说我有精神病,要住院治疗。家人受江泽民邪恶集团及中央电视台谎言毒害,不明真相,参与迫害我,二次将我送进精神病院,出院后我变得痴痴呆呆、精神恍惚,每天吃什么都想吐,吃不进饭,睡觉靠药物维持,不吃药就睡不了。如果不是我修大法,师父救了我,我就真被折磨成精神分裂症了。
善恶有报是天理,我的家人对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犯罪,她们无知的行为遭到报应了。妹妹李利加子宫癌开刀,子宫切除,后来癌症扩散,去年十月过世了;妻子戴白红一年半前左乳发现乳腺癌,做切除手术,现每天吃抗癌药物。江泽民的这场迫害,使我原本幸福的家庭被破坏了。七年来没有任何不准我上岗的文件和法律依据,二届粉治院党委书记和单位领导非法剥夺了我上班的权利,我是一九九一年中南大学恢复职称考试后首批晋升的中级职称,迫害我到现在为止,基本工资为中级职称最低档,比同时和后晋升中级职称的同事少二级工资,单位领导无故扣发了我三年劳保福利,八年来扣除了我部分岗位津贴;几项综合我的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在七万元以上;七年来,610、派出所、社区来人上门骚扰,特别是奥运会期间,给我家庭造成紧张,年迈的父母担惊受怕,饱受精神摧残。
江泽民给多少无辜家庭造成创痛,法轮功学员及其亲人所承受的苦难,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漫长的十六年。被告江泽民邪恶阴毒,伤害的是整个人类的道德良知,为了让人民仇恨和反对真善忍,它谎言欺骗,黑白颠倒,纵恶惩善,卖官买官,卖国求荣,腐败治国,使整个中国社会陷入了黄赌毒骗斗抢之中,贪腐横行,道德沦落,良心无存,执政党民心尽失,这样一个民族败类居然窃取国家高位十几载,祸国殃民!真是中华民族的耻辱啊!
中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权利。法轮功赋予我们全新的人生观,教我们做一个高尚的人,不偷、不抢、不嫖、不赌,何罪之有?全人类都需要真善忍,真善忍是全社会的珍宝,是每个人应尊重的道德精神标准!法轮功传遍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广受欢迎就证明了这一点。
综上所述,我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对造成我伤害的被告元凶江泽民依法提起公诉,要求对被告江泽民依法惩处,澄清冤屈,还大法和大法师父清白,还法轮功学员以司法公正。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提出诉讼,要求罪犯江泽民必须对公民承当应有的法律制裁和进行赔偿、道歉、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