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四十二岁的王雪梅,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在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十六年中,至少被绑架四次,曾被非法劳教两年;遭受的折磨包括:吊铐、拳打脚踢、蘸水扇耳光、被戴上背铐脚镣扔在室外的雪地里冻、与刚满月的孩子一起半夜三更被警察扔在荒郊野地;还曾遭一群监控人员强行住进家里不走……
鉴于是前中共党魁江泽民一手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王雪梅女士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四日将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寄给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
以下是王雪梅女士叙述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美好以及一家人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脱胎换骨的变化
我是一九九八年春天接触到《转法轮》这本书的,感到这本书能教人做好人,还能祛病健身。学炼不久,我的身心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修炼法轮功至今,我身体一直健康,没有了生病的痛苦,节省了不少医疗费。在家庭生活中,我和公婆相处融洽,家里有什么活我都抢着干,一家人其乐融融。
在工作、生活中,我努力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遇事为他人着想,不再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我们办公室有刚毕业的老师,在工作中有不懂的问我时,我都详细的告诉他,毫无保留(而在学法轮功以前我是不会这样做的)。他感动的说:“你真善良。”在教学中,我真诚的对待每一位学生,去掉对孩子的偏见,给他们讲做人的道理,使他们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价值,学习起来也更加有了动力。有的学生家庭生活比较困难,费用交不上,我就先帮他交上,免得学生产生自卑感。学生们都说我变了。我自己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变化,心情放松了,人也变的快乐起来,全身有用不完的劲。学生也好管理了,教学成绩更是全市名列前茅,校长都兴奋的说没想到我能取得这样的好成绩。
我及家人受迫害的经历
但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却对法轮功发起了斗争式的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指令下,我及我的家人深受其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以后,我(我怀孕四个多月)及我的丈夫等十几位老师被劫持在海阳的洗脑班迫害十几天,我们被强制写出不学不炼的保证。我们还被强迫参加所谓的揭批,被要求录像,这使我们的人格受到极大侮辱。我和丈夫此次被扣工资两三千元,没有给收据。一九九九年八月,教委强迫我们亲属交了三万元的保证金,半年后才放我们回家。
二零零零年一月底,我正在坐月子,学校每天派五、六个男教师侵入我们家里监视,包括晚上,严重的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丈夫再三要求他们晚上从我们家出去,他们不走,非要在我家里住。在这种情况下,我丈夫说要打110报警,他们才退出我家房子,但仍然在外面监视我们。我丈夫被迫写了一份辞职申请,请他们不要骚扰我们及家人、父母,但他们仍然对我们肆意骚扰,包括正月初一拜年时他们都到我家里跟踪、监视。
在如此的不公正对待下,丈夫在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摆脱监视去北京上访,被单位人员和海阳派出所的截访警察绑架回海阳,关在海阳拘留所近半月。从此以后,他的工资一直被扣,并且学校又从我每月的工资中扣,共被扣了近八千元,同样没给收据。
每逢中共开会、过节、假期、敏感日等等,我们都会被骚扰、监控,丈夫还会无缘无故的被带走洗脑、拘押、上刑。我真的想不通我们就是说了句真话就遭到如此非法的迫害。于是,我被迫于二零零一年寒假抱着孩子去了北京上访。一月二十四号中午,我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绑架,刚上警车,警察就抓着我的头发对我暴打,当时我还抱着刚满周岁的孩子。车上装满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后来我们被送到北京市平谷县的拘留所。在拘留所人员抢走我的孩子,四、五个人对我拳打脚踢,有的手里拿着胶棒打我,我被打倒在地,爬起来他们再把我打倒。打累了他们把我的双手铐起来,几个男的摁着我的胳膊和手,一个女的使劲拽着我的头发,强迫我摁手印后,我又被戴上背铐脚镣、扔在室外的雪地里冻。从中午到晚上十二点都没有让我和孩子吃饭、喝水。后来孩子哭得他们受不了,才把我放了。晚上十二点以后,他们开着警车把我和孩子、还有一个七、八个月的孕妇拉到了荒郊野外扔下车,他们就跑了。
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我在学校上班时,被郭城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海阳市拘留所。二月七日我被带到海阳市公安局,“610”警察于正高等人把我双手背铐在椅子上,不让吃饭,蘸水扇耳光,拳打脚踢。把我一只眼睛打的乌青。整整折磨了我两天两晚,又把我送回拘留所继续关押。二月七日,海阳市公安局警察非法闯入我家,抄走了我家的法轮功书籍,并把我与婆婆绑架到郭城镇政府关押半个多月,把我刚满周岁的孩子强行扔给了我公公一个人照顾。当时我和丈夫都已被非法关押。我公公和孩子长期受到惊吓,许多亲友也被吓得不敢和我们接触,唯恐株连。
我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我被劫持到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我和许多法轮功学员被强制洗脑、“转化”,超时间超负荷的强制劳动,所做的奴工产品有缠线圈、做火鸡等。
从劳教所出狱后,二零零二年八月,我先后去学校和海阳市教委要求上班,被告知不允许上班。按法律规定,我们教师的工资都是财政拨款的,也不知道他们把我的工资干什么用了。
我被非法劳教前,孩子刚满周岁,还不会叫妈妈,等他会叫妈妈了,又找不到自己的妈妈。一天,我母亲带他在街上玩,他看到一头母牛带着一头小牛,就说:“小牛的妈妈在这里,我的妈妈在哪里?”我母亲听了不禁老泪纵横。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下午六点多,我下班后接七岁的孩子回到家(当时我在烟台租房子住)时,发现三个男人已经非法侵入我家,我家中所有的柜门敞开着,被翻的乱七八糟,财物被洗劫一空,包括电脑、打印机、现金二千元、手镯等物品。他们还肆意打开我家的酒喝,酒瓶酒杯摆满了桌子。这三人不容我查看就把我和孩子绑架到烟台北大西街派出所。
当天晚上,我和孩子又被海阳市“610”警察于正高绑架到海阳,孩子被扔给了农村的公公婆婆。当时我孩子是烟台塔山小学二年级一班学生,被迫辍学。我被劫持到海阳市公安局后,于正高把我单手吊铐在墙上,手离地面约二米高,不许我睡觉和吃饭,也不让我上厕所。从晚上十点到第二天上午十点,我一直被这样吊铐。然后把我放下来,于正高对我拳打脚踢,我被打的倒在地上,全身颤抖。两天后,我又被关押在海阳看守所一个月。在看守所我被强制劳动加工毛衣线头,每天从早上六点多一直干到晚上八、九点。
在海阳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于正高等人又把我绑架到烟台黄务的押运中心洗脑班。洗脑班的人员,不让我睡觉、不让上厕所、扇耳光、轮番围攻我……我又被强制洗脑了十多天才放回了家。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天,海阳市“610”警察于正高等四、五个人,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搜查了我在烟台租住的家,并强迫我们在奥运期间每天电话汇报我们的行踪。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下午,海阳市“610”的于正高、纪辛涛等人,非法闯入我家搜查,抢走了我家的两台笔记本电脑。我丈夫在单位被他们绑架,在民兵训练基地被非法关押十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