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控告书中,李明涛和母亲蒲凤枝、妹妹李春彦、李燕要求最高检察院匡扶正义,对被告人江泽民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要求法院立案审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相关社会责任。
在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九年大法弘传神州之时,李明涛家五口人有幸全部开始修炼,父亲最先修炼,他多年的高血压不治自愈;母亲的心脏病、腰椎间盘突出、严重的牛皮癣神奇康复。一九九六年李明涛二十五岁时,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到很大益处。炼功不到半年,困扰他的神经衰弱、失眠就消失了,体重从一百零几斤增加到了一百六十斤,脾气也变好了。俩个妹妹也先后开始修炼。全家沐浴在真、善、忍的法光之中,其乐融融。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不顾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公然践踏宪法与法律,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迄今为止的十六年中,李明涛因坚守信仰“真、善、忍”,传播法轮功真相而被多次绑架抄家,身陷冤狱十一年,期间数次遭受电击、长期吊铐,剥夺睡眠、毒打、蹲小号数月夹戴刑具等酷刑迫害,身心遭受严重摧残。父亲多次被洗脑迫害并长期被中共人员恐吓骚扰,含冤离世。具体事实如下:
一、制作真相,被绑架、抄家、刑讯逼供并超期羁押长达两年
李明涛因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单位无理迫害并于二零零一年七月起停发了他的工资。当年八月份,他和另外几名大法弟子因做法轮功真相资料而被邯山区绿化路派出所绑架。邯山区国保大队将他们非法关押到开元派出所一个星期并刑讯逼供。然后又将他们用衣服蒙上头押送到一秘密地点。警察对他和几名大法弟子私设公堂秘密进行了长达二十多天的刑讯逼供。期间用高压电棍电击全身,用竹条抽打脚心等酷刑折磨,并用手铐吊在双层床上层铁管上,站立长达七天七夜不让睡觉,导致双脚、双腿浮肿,还有威逼恐吓等精神折磨。
二十多天的非法刑讯后,李明涛被送到邯郸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在此期间邯山区国保大队还多次非法抄家,将所有的大法书籍、现金、存折和值钱的东西抢走(有清单)。
李明涛绝食抗议迫害多次被野蛮灌食并给加戴十八斤重的脚镣、手铐。在绝食十二天后取保候审,期间邯山区勒索取保候审钱未果,又蹲点将他绑架。在他第二次被非法关押于看守所期间,岳父罹患不治之症,他拒绝放弃修炼,岳父直到去世也没能见上他最后一面。
二、因邯郸市邯山区法院和邯郸市中级法院相互勾结,李明涛被秘密枉判十一年冤狱并被强制离婚。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李明涛被非法超期羁押近两年后,邯山区法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秘密枉判他十一年重刑。在他被绑架到超期羁押直至被枉判十一年的过程中,他的家属没有收到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公检法司等部门下达的所谓“通知”。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李明涛被劫持到石家庄北郊第四监狱迫害。进监狱几天后,他就被关进一个独间,强制转化。由三个暴徒看管,长时间不让睡觉并被毒打,长期坐小板凳, 有时让小板凳四脚朝天的坐上去。教育科的恶警威逼利诱让他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李明涛坚持修炼大法做好人没有错并抗议对他的迫害,拒绝所有无理要求,教育科恶警执老虎钳砸其右手的无名指和小指,致使他的小手指瘀血化脓顶掉指甲盖。
二零零四年,李明涛妻子与邯山区法院警察到监狱与他强制离婚。此后,他数次被暴力洗脑,严重的迫害导致他的牙齿松动脱落十几颗,曾经整个腿浮肿,不能下蹲,腰也直不起来,精神一度出现幻觉。四监为了掩饰罪恶,在他被迫害期间多次剥夺其家人的探视权。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他的父亲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在历经了近十年中共的骚扰迫害后,含冤离世,李明涛身陷冤狱,狱方不让他回家奔丧。
三、家人均遭不同程度的迫害
父亲迫害前是法轮功义务辅导员,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他也是万人和平大上访的一员,因此也成为了被重点迫害对象。单位和辖区派出所多次对他暴力洗脑。二零零三年他因寄真相信,曾被派出所警察绑在铁椅子并剥夺睡眠长达七天七夜。两个妹妹也因帮父亲寄信一个被非法劳教两年,一个被勒索八千元。而后直到他含冤离世,每逢所谓的敏感日,都有邪党人员上门骚扰。
江泽民在执政期间,以言代法,以党代法,摧毁了国家法律体系。他制造和推行的国家恐怖主义,把政府沦为迫害机器。对国内进行思想专制,精神屠杀,对世界进行舆论欺骗。他操控整个国家和社会资源,动用四分之一的国家财产对修炼的好人置于死地,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实行群体灭绝,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灭绝人性。江泽民是这场迫害运动的首恶。
李明涛及母亲蒲凤枝、妹妹李春彦、李燕并代表其父亲李家功起诉江泽民,要求还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还修炼人自由。对江泽民进行良心、道义和法律的大审判,是在为捍卫人类的基本道义和共同价值,捍卫人类的未来做一份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