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春杰女士说:
二零一二年,丈夫带着二十六名民工,到外地打工。结果结算工钱时,包工头跑了。民工们误认为,是我们把他们的工钱给花了。起诉工头不成,就将我丈夫告上了法庭。经法庭调查、核实,我家并没有占用民工的工钱,判决我家胜诉。但是,我是修炼人,师父教导我们做事先考虑别人。我想:民工打工不容易,拿不到工钱,家里怎么生活呀?我和丈夫商量,拿出家中的存折,再借一部份,将四万多元的工钱发给了民工,民工十分感激。
如果我不学法轮大法我不会这样做的。法轮功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江泽民发动迫害是犯罪。我请求最高检察院,将这个罪魁祸首江泽民绳之以法,还我师父清白,还我清白,还我合法修炼环境。
六十多岁的崔国华女士控告说: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当时只要说出一句“法轮大法好”,就被绑架、非法拘留、非法劳教或非法判刑关押的迫害。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迫害十六年来,我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六次遭到绑架、六次非法拘留、最后两次非法劳教;同时被勒索钱财七千三百五十元,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给个人、家庭、亲朋好友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晚大约十点多钟,义县义州镇派出所七、八个警察闯入我家,强行把我拽进警车,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六天。八月六日,又将我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一男狱警刘威,用电棍电我的两腮、后脖梗、脸、手、胳膊;后来把我上“大挂”——把人绑架在两个床摞起来,两层之间,把两个胳膊用手铐在床头上,脚捆上,不能直腰在床底下,弯着腰,然后用电棍电我的胳膊,直到我快休克了,才停止。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我在街上发神韵光盘,被特警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最近我出一趟门,购票时出示身份证,因被列入黑名单,到检票口就被翻袋、搜身,一点人身自由都没有。
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应该加以推广。按真善忍标准提升道德水平,那不是社会发展真正需要的吗?十六年的迫害还在延续,历史不会总是这样,很多人已不愿再为江泽民背负罪名了。所以全民起诉江泽民是顺天意得民心。
五十三岁的优秀教师李世军控告说:
元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我深受其害:被非法抄家五次以上,拘留三次,劳教一次一年(四个月后保外就医)非法洗脑五次以上,经济勒索一万八千五百元以上,十八年民办教师不让转正,最后一年工资不给开,公职拿掉,给我造成精神上、经济上很大损失和伤害。
我是一九九七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后身心受益,原来的心脏病得到了康复,心性得到了升华。夫妻关系和睦,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业绩突出,先后多次被市县评为优秀教师。在家里与父亲合开一个农资商店,有一次,我捡得一个钱包,内有现金几百元,主动查找到失主,还给对方,对方很感动,给我买了很多肉,我告诉失主:“我是炼法轮功的,不能收啊!”。我从不占尖取巧,不坑蒙拐骗,赢得世人的信任,尊重。老百姓都说:“人家炼法轮功的实诚心眼好,可信。”
江泽民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我被列为迫害重点,把我拘禁在乡机关,洗脑,让写认识和保证等。每到所谓敏感时期,他们都会把我拘禁到乡机关,我都不知道有多少次了。
二零零二年九月,邪党十六大召开前,当时派出所所长是王福民,由于妻子当时被迫害流离失所,家里只有我和儿子在家,约九月十八日晚,王福民带警察从我家四面八方包围过来,到家找人抄家,没抄到东西,非要把我带走,儿子才十岁,哭着不让带,他们把我儿子两人架着扔到坑上,不管了,硬是把我带走,孩子的哭声引来了左邻右舍,乡亲联系我父亲安顿了孩子,我被直接关进看守所,直到十六大开完,二十七天后向我父亲勒索二千元才放我回家。孩子受到惊吓,直到现在都怕我出事。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早,锦州“610”警察伙同义县国保,城关派出所警察再度对我进行抄家,让我交出手提电脑,网卡等,我说没有,他们先把我带走,然后抄家,拿走新手机一部,新MP5三台等,然后直接送锦州看守所,几天后送锦州教养院劳教一年,在教养院,每天坐板凳十六、七个小时,长期做奴工活,串卫生筷子,使我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医院检查血压二百以上,心脏病属心梗,上气费劲到后来,晚上都要看看还有没有气,直到等到开完奥运会,四个月后保外就医,放回家治疗,当时走路都费劲,脸色死人一样。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中午,锦州“610”警察又来到我家问我还炼不炼,我说,身体不好还需要炼,他们又开始抄家,拿走师父法像,把我和妻子带走,带到锦州市公安局,说有人举报我散发材料,让我们交待,我说没有,后来勒索一万元放我回家,没有任何手续。
在此,我申请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
项丽女士控告说:
在中共对法轮功残酷迫害的十六年来,我曾十一次遭到中共恶人恶警的绑架,两次被沈阳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
我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大法,大法使我身心得到了净化,身体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心灵深处找到了人生的真谛,真正明白了人生存在完全是为他人着想的内涵,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从此,她时时处处都严格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个无私无我的好人。
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我控告人接连不断的遭到中共恶人恶警的绑架和非法劳教迫害。
那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期间,她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去北京和平上访,沿途被承德恶警绑架。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我被义县义州镇镇西派出所恶警绑架到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被勒索一千二百二十元钱。
不久,我又被义县义州镇镇西派出所警察绑架到站东村办洗脑班九天。
由于义州镇铁西街主任的构陷,我再次被义州镇镇西派出所绑架到所里非法关押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我再次去北京证实法,被北京天安门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一天后,劫持到朝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六天。之后劫持回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五天后,被义县公安局政保科劫持到马三家非法劳教二年,我正念闯出。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九日,我被义县国保大队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五天之后,我第二次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时,又正念闯出。
闯出后不多长时间,我被义州镇镇西派出所警察绑架到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五月,我被义州镇镇西派出所警察绑架到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天。
放回后,再被绑架到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六天,并勒索五百元钱。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我在家中,被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勒索一万元钱。于八月五日放回。
教师罗香银女士控告说:
我是一位教师。修炼法轮大法以来一直是单位领导、同事和学生认可的好的老师。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后,我多次遭到迫害,事实如下:
一九九九年九月,被城关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村上洗脑,非法关押一天一宿;后被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勒索现金五百元。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进京和平上访,被北京前门派出所警察绑架到龙凤宾馆,非法关押三天三宿。之后被县公安局政保科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五个月;被勒索现金一千五百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被乡派出所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天;之后县政把我劫持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七个多月。二零零二年十月,被乡派出所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勒索现金一千元。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二日被县公安局西山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半宿。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五日,被县国保大队绑架到锦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被勒索一万元。
二零一二年六月,县政法委、610和单位预谋绑架到洗脑班未得逞。
二零一四年九月,义州镇派出所警察到强行抽血、按手印迫害未得逞。
七十八岁的黄淑兰女士控告说:
我是一九三八年出生,今年七十八岁。一九九七年,是同修给我一本书《转法轮》,我越看越爱看,从看书后我就开始修炼了。没修炼前,有好几种疾病,医院治不了。如:肝炎、肠炎、头疼、心绞痛等,通过修炼全都好了。走路一身轻。修炼后对谁都好,我按真善忍做善良、宽容、真诚,做一个更好的人。
可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期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
那是二零零一年五月至六月间,义四个警察闯到我家来骚扰我,要带我上街道迫害我,我没去。结果,把我家老头子带走了,在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多天,勒索一千元,才放回家。从此,老伴又怕又气,精神都不正常,过了几天就去世了。
我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将这个祸国殃民、危害全人类的罪魁祸首江泽民绳之以法。
四十九岁的王俊刚先生控告说:
我看妻子学炼法轮功半年时间,各种疾病都好了,性格也变好了,再也不和我生气了。于一九九七年我也开始学炼法轮大法。听完九讲就戒掉了多年的烟酒。我多年的腰肌劳损也好了。通过学法,我改掉了很多不良习气,家庭变的从未有的和睦与温馨。一次,我开车拉货,后轮双胎都没气了,我修车时不懂方法,被连车带货压在车下,可我没事,我要不修炼大法,不压死也得重伤。是师父救了我。
二零零一年九月初,片警董建华带人抄家并绑架了我的妻子。同年九月末,片警董建华在晚上又一次带人绑架了我的妻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送马三家劳教二年。第二天,我去看守所要人,才知道已经送走了。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整个家一下子变的凄惨,我收拾被警察翻的乱七、八糟的物品,眼泪止不住的流,孩子吓的在一旁哭,我拉过孩子我们一起伤心的哭了起来。原来家务都是妻子做,她走了可苦了我们父子,我什么都不做,家也不象个家了,儿子失去了天真的笑容,学习成绩也下来了,儿子原来学习成绩那么好,最后还是没能读完高中。
妻子在马三家被他们迫害的精神失常,回家后很长时间不爱说话、也不笑,两年后才恢复正常。
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给我们一家人造成的精神巨大伤害和经济受到损失,以及给子女前途造成的无法弥补的损失,又是何等的巨大呀!因此,我控告江泽民,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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