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3岁的贺祥姑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江泽民集团迫害。她曾四次被关进株洲白马垅劳教所,每次都是绝食抗议直至生命垂危才被放出来。她还曾三次被关进精神病科,被强迫服用或注射损害身体的药物。
以下是贺祥姑修炼法轮功受益的事实:
本人一直身体不好,1997年查出左椎动脉供血不足,经常头昏目眩,走路跌跌撞撞,不仅不能正常上班,发作时生活不能自理;1998年又摔成右脚三环骨折,畸形愈合,拄双拐杖。
那时公园、小区到处可见法轮功晨炼,我出于祛病健身的目的,炼上了法轮功。除了炼功,法轮功主要要求炼功人在生活中、工作中做到真善忍,说真话,办真事,对人善良,别人对你不好,或者吃了亏,或者面对来自各方面的痛苦,要能承受。
我逐渐的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生活踏实,工作认真,对人宽厚,不贪,不占,说话柔和,身体也日益健康,现在我完全是一个健康人。
以下是贺祥姑遭江泽民集团迫害的事实:
四次被关进株洲白马垅劳教所
时间是2002年6月25日到2002年11月20日;2003年9月,2005年4月21日到7月1日;2008年5月10日到7月10日共计约10个月。在这10个月里,我没有过一天的安宁日子,每一天都在痛苦中度过。
为了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我没有主动吃过一粒饭,因此他们就采取暴力灌食,灌食的手段五花八门:有时绑在带靠背带扶手的椅子上,有时横躺在地上,有时用开口器撑开并固定张大的嘴直往里倒稀饭,到出现呼吸困难才撒手;有时用一根七到八寸长,一头是尖的,另一头是平的,直径一寸多一点的竹筒,从口里插进喉部(据说长沙的左淑纯就是用这样的竹筒插断喉部血管,当场喷血而死)往里倒稀饭,我没噎死,没插死算幸运了。
有时警察指使吸毒犯一拥而上,有的坐在肚子上,有的坐在膝头上,踩住手,用小板凳翻过来卡住头,用多根不锈钢勺子插进口里,有往上掰上颚,有往下死劲压下唇,强行掰开我的嘴,将端过来的稀饭和着口里流出来的血、口水往里灌,事后一个吸毒犯要看看我的嘴伤成什么样,她说,上颚有一个很深的口子,口腔内膜多处破溃,灌完稀饭,我还得自己爬起来洗头、洗澡、洗衣。有一次爬不动了(大概是2005年6月的样子)躺在那里一点也动不了了。那些犯人以为是我装的,让我躺在那里,更把洒在地上的水、稀饭往我身上扫过来,上午9到10点灌的,直到傍晚8点才拖到水房,用一桶一桶的凉水泼在我的身上、头上、脸上,看我真不行的样子,值班警察才让吸毒犯背我到医务室量血压。测一次不行,再测,再测,最后说血压测不到。
那四次劳教有呆一个月的,两个月的,最长一次呆了四个多月,可每一次都是生命垂危或再呆下去也只能死在劳教所里而撒手或送回老家,我弟媳妇说:姐,你真的九死一生啊!
三次关进精神病科:
第一次是1999年12月12日,我到北京上访,被行政拘留15天,可我们单位吴世凡书记不肯罢手,非得关进精神病科,逼我哥、我丈夫签字。他们怕我失去工作,只好签字同意,关了两个多月。
第二次是2000年8月18日,吴世凡书记指使同事撬开我个人的更衣柜,抢了我一本《转法轮》,以此胁迫将我关进省脑科医院精神病科而且不通知我亲人达三个多月,这两次关押打的是同样的针,但不知叫什么药名。打了这个针,几天后全身无力,手抬不起,脚提不起,说话很费力,坐立不安,心慌,想呕,睡不了觉,非常难过,每次吃大量安坦药片,也控制不了这个副作用,很长时间才逐渐散去。
第三次是2008年7月10日,我从劳教所因冠心病,电解质紊乱所外就医,我们单位胡慧主任,陈杰保卫科长(当时是曾辉书记,现在省儿童医院当书记)还有伍家岭派出所警察,紫荆园社区主任把我强行塞进单位的车,关进事先准备好的省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科四病室,还请来2个人陪着,一个叫颜元贞,另一个不知道名字,在精神病科呆了3个月19天。开始只用了一些护脑的药,三个月后单位想让劳教所接我回去,可劳教所没按时来接,省卫生厅,还有我们单位,省第二人民医院协商,给我注射利培酮长效注射针(副作用见附加)致使我又一次绝食绝水抗议,19天后才在外界舆论和我哥、我妹强烈要求下,让我家人接回老家。
长期不准上班,不发工资,也不买五险一金:
以前的不说了,我2008年10月19日从省第二人民医院出来后,多次要求单位安排我上班,可谁也不理我,慢慢地两三年后换了一个书记叫方超英,他们开始理我了。可他们要求我签字保证不炼功才上班。为此我写过很多控告信到省政府、政协、妇联等等,还到省政府上访,他们根本不让我进去。
2012年5月到湖南省劳动人事仲裁厅申请劳动仲裁,他们接受了我的申请---湘劳案字(2012)087号,两次发给了我受理通知和开庭时间通知,可在2012年7月25日撤销立案,又一直不给我撤销立案通知,到2012年8月9日应该开庭的那一天,才不得不给我撤销立案通知,签字时我无意间看到了省610致电:
1.贺祥姑是炼法轮功的,不能按一般劳动人事案件处理;
2.单位并没有开除贺祥姑,不存在恢复工作问题。
3.贺祥姑必须承诺不炼法轮功才能上班。
4.贺祥姑上班了,发现炼法轮功,立即开除。
5.单位没有不让贺祥姑上班,她是自动离岗。
6.今后应不受理此类案件。
2014年6月我正式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他们没有立案,说你必须重新申请劳动仲裁。2014年元月,陈杰、张红主任跑来说医院要我们口信通知你,签字就上班,不签字今天你已经被开除了,扬长而去。今年刚开年,我到单位拜年,并要求上班,可张红说到真相大白那一天再说吧,至今单位没有发给我一分钱。
其它伤害:2001年4月我被迫离婚,丢下一个11岁的儿子,我们单位立即囚禁我在单位招待所,每天派8人24小时夹控我。不分白天黑夜打牌、抽烟、骂人,有人对我吐痰、讥笑,说讽刺污蔑的话。期间有人送书给我,望麓园警察砸烂我的密码箱搜书,把我送行政拘留30天,回来继续囚禁在单位招待所这间房,我不得不在2001年6月30日跑走,导致流离失所11个月。
2008年4 月23日傍晚,长沙市伍家岭派出所突然搜查我住处,抢走手提电脑一台,两个MP3、手机一部和我的大法书籍,并将我绑架刑事拘留17天后劳教,抄走的东西至今也没还给我。
长沙市金盆岭派出所注销我的户口达12年半。我一直去很平和的请求他们办好我的户口,直到今年1月才办好。
总之,我经历的太多太多,不可能都写到了,我只希望早日审判江泽民,让真相大白,结束对好人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