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几号南充法轮功学员陈萍五月三十一号寄的诉江材料返回当地,派出所又送到陈萍单位,让单位领导和陈萍丈夫看了控告信,陈萍丈夫因为怕,回家就跟陈萍闹,陈萍知道原因后就去她所在地的派出所,找到警察问了情况。陈萍说我寄给最高检的控告江泽民的信为什么会在你们那?我控告江泽民对我们的迫害是合法的,你们不问我本人案情立案,而去私下透露我的信息,你们还给我丈夫施压,这是违法的。我们没有控告你们,是因为你们也是江泽民挑动迫害法轮功的受害者。你们再这样我连你们一起告。我还要继续寄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信。警察赶紧说:你是我们南充市的第一个,现在不要再寄,等南充市有一百人寄诉江信时你再寄,那时我都会打电话叫你寄。
八月几号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王道德和黄治萍夫妇五月三十一号寄的诉江材料也返回当地。
八月十日上午十一点多南充市高坪区国保大队二人、小龙派出所警察王爱民(专管迫害法轮功的)和火车东站派出所一警察共四人去到王道德单位火车东站,他们气势汹汹的找到王道德,问王道德向最高检递交了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信了吗?王道德说是。他们问谁写的,王道德说我家属写的。他们又问你们怎么知道活摘器官的?从他们的这句问话中真是不打自招,说明他们610、国安、警察内部都知道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犯罪事实。还问了与案情无关的问题。火车东站派出所的警察还拿了小型录音机录音。
八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多警察又打电话给王道德叫黄治萍去小龙派出所,王道德陪着黄治萍去小龙派出所,到了小龙派出所警察王爱民所在的二楼指导员室,黄治萍问找我来什么事,警察王爱民说我们找你来问点事。黄治萍环视了一下,指着里面的人问他们是做什么的?叫什么名字?警察王爱民说不急,我会给你介绍。戴眼镜的那位自觉的掏出印有他照片的上面印有王小川 南充市综治委员会(市610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委员的卡片递给黄治萍看。与王小川一起的另一位中年以上男子没有报姓名。不一会小龙综治办(乡镇610)主任邓中恒和一名中年男子又来了共五人,邓中恒介绍了该中年男子是我们片区的网络管理员胡成斌,指着中年以上男子说姓胡,没有说具体职务和名字,很遮掩,后来在黄治萍揭穿他不姓胡而网络管理员姓胡后,小龙综治办(乡镇610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主任邓中恒才说他姓刘,还是不说具体名字和职务,他本人一直不说话。
警察王爱民问黄治萍:向最高检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信吗?黄治萍回答递交了。又问什么时间递交的,黄治萍答五月三十一号。问怎样交的,黄治萍答去邮局寄的特快专递。问为什么控告江泽民,黄治萍答江泽民诽谤污蔑法轮功,以权代法迫害我们这么多年了。问为什么现在要告,黄治萍答我们从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起一直都想告江泽民。问为什么以前不告现在告,黄治萍答现在条件成熟了。问为什么现在条件成熟了,黄治萍答习主席提出有案必立,有案必纠。问你认为法轮功是什么,黄治萍答法轮功是佛法。警察王爱民还问了一些与案情无关的问题,黄治萍说与案情无关的问题我不会回答你。警察王爱民说刑法三百条是针对法轮功的和国家定的法轮功是邪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黄治萍答我告的就有滥用刑法三百条来对法轮功学员量刑是渎职罪和乱法行为,并且刑法三百条早在迫害法轮功之前就有了,我们怎么去破坏三百条的实施呐?还有国家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从九九年到现在没有哪条法律法规是说法轮功的,法轮功在中国一直都是合法的。警察王爱民强词夺理说有红头文件说法轮功是邪教,黄治萍说请你把那红头文件拿给我看。警察王爱民拿不出来。警察王爱民还把以前他们从黄治萍她们居住的小区搜来的几份真相资料拿来不怀好意的问黄治萍是不是她发的,黄治萍说与本案无关的我不会回答你。因真相资料上有叫人三退的内容,警察王爱民就污蔑法轮功学员叫人退党是与西方反华势力勾结等话,还说他自己就是党员等,黄治萍马上严肃的阻止了他,对他说你敢不敢对你今天的话负责,警察王爱民说敢。黄治萍指着其他四人说你们做证,我记住了他今天的所作所为。
黄治萍说我控告江泽民是因为他是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你们虽然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但你们也是受害者,所以我们没有写你们参与的具体事件,只针对起诉了首恶江泽民。虽然我没有修好,救不了你们,我感到很抱歉对不起你们,但不希望你们再以权代法执行首恶江泽民的错误指令。最后希望你们把我的控告立案,追查江泽民的一切刑事责任。
那四位没有说什么,最后市综治委员会(610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王小川对黄治萍说我知道与本案无关的你不会回答,我只问你你三次被劳教,每次是什么时间被抓的,每次劳教多长时间。黄治萍说第一次是九九年十一月九日,一年。第二次是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深夜,警察写的是十九日,二年。第三次是二零零四年五月四日下午六点多,二年。由于三次被绑架到洗脑班是610搞的,所以他们没有问。警察王爱民先说他的问话记录要黄治萍签字,最后又说不要她签字。一个小时后就让他们夫妇回家去弄中午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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