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冤狱迫害 辽宁宋桂云再遭绑架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阜新市今年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宋桂云女士,在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的十六年里,二次被非法判刑,累计被非法关押十一年,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晚上,宋桂云女士再次被绑架、构陷,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阜新新地看守所。

宋桂云女士,一九五一年出生,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一身顽疾缠身,修炼后无病一身轻。宋女士笃信“真、善、忍”,并把他实践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她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与同事和睦相处,出现矛盾不记恨;在家庭中她对子女尽责,在外面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贪图别人的好处、占别人的便宜。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六年里竟被非法抓捕七次,累计被关十一年,期间遭受了罚站、罚蹲、面壁、靠椅站着、捆绑、挨打,每天十六小时的奴役、加期,被剥夺上厕所的权利,剥夺说话的权利等。她的家人也跟着承受了太多的不安与惊吓,着急与上火,她的丈夫就是因此得了不治之症于二零零九年间去世。

十多年的苦难并没有摧毁宋女士的坚强意志,因为她坚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就像她在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中写了这么一段往事:

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我和同修到农村传播真相时,又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阜兴地警察绑架到看守所,四个月后,又一次被非法判刑了三年零七个月,在看守所的四个月期间我得了三种病,一种是肾囊肿、一种是喉癌、一种是腰椎病,这么严重的病公检法的警察们不但不把我放回家,还把我送到沈阳监狱,我为了证实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去做,警察要我签字说后果自负,就这样我第五次被送到沈阳女子监狱。在这三年零七个月当中,警察们都在观察着我,以为我会很快死亡,他们一直观察到我出监,也没有他们所期盼的死亡事情发生,对此,他们感到震惊,没想到法轮大法这么神奇。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晚上,宋桂云女士前往阜蒙县扎兰讲真相,被警察包永光、史庆伟绑架到派出所,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阜新新地看守所,再次面临非法判刑。

阜蒙县扎兰派出所办公电话:0418--8335110 所长:王若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