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7岁的罗起华夫妇于2015年7月23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们遭受严重迫害。罗起华夫妇要求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罗起华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和妻子严修平是在一九九七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前,我们夫妻二人都在一个乡镇企业上班,企业常年效益不好,还经常放假,工资低,生活无保障。生活的艰辛和诸多的不如意,使我和妻子的脾气暴躁,谁也不让谁,经常为点小事吵架、生气。妻子还一身的病,痛苦不堪,真象生活在半空中一样无着落,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
修炼法轮大法后,我们时时以“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善待他人,做事先考虑别人,不知不觉中妻子一身的病全好了。修炼十八年了,我们都没有上过医院,身体健康,无病一身轻,心情自然也好了,家庭和睦了,生活的也有意义了。法轮功教人向善做好人,对国家、对社会、对每个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可是这么好的一个大法,却被一个小心眼的妒嫉狂江泽民残酷迫害,使中国大陆亿万民众深受其害。从一九九九年以来,我们同千千万万的众多的大法修炼者一样,因为不愿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十六年来我们一直遭受着各种迫害和骚扰。没过上几天安静日子,整天提心吊胆,无法正常生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有两辆警车开到我家住处,车上下来八、九个人,有人民路派出所胡所长、片警和其他人,来到我家恐吓我们,不允许我们一家再炼法轮功。只过了三天,胡所长、高副所长、片警等又到我家非法抄家,抢走了我的法轮功书籍。从此以后三天两头就有警察、市、区、街办、社区、单位,不是打电话骚扰就是上门骚扰或非法抄家。
政法委成员:吃喝嫖赌行 炼法轮功不行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八日,人民路派出所警察打电话骗我到派出所有点事,我说正干活没时间,他们说就一会,说完就走。去了之后,他们就把我关进一个小会议室,然后就把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劫持到茅箭区洗脑班。洗脑班头目是茅箭区政法委孙副书记和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张某,还有政府各部门抽去的人员及警察、保安。洗脑班经常诋毁、诽谤、谩骂大法,逼我们放弃修炼法轮功,还逼我们唱歌,大家不唱,一姓彭的保安是练武术散打的,当胸给我一拳。那一次在洗脑班被迫害两个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片警到我家逼我写不修炼的保证,我说:我修炼“真、善、忍”没有错,要保证我就给我师父保证做个真修弟子。他说下星期不写就收拾你。我决定去北京为师父、为大法讨个公道。我就写了四封真相劝善信,分别邮给十堰市市长、十堰市公安局长、茅箭区政法委书记和人民路派出所所长,信中落款是大法弟子罗起华。
我就去了北京,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打坐被非法关进广场派出所,后被带到十堰驻京办,一周后被片警和另一名警察从驻京办给我双手戴上手铐押回十堰送进十堰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我一个月才放回。胡所长还没收了我随身带的一百六十元现金。
回来后就叫我与十多名男女法轮功学员按他们上班时间天天到派出所报到,去了就是罚站、罚蹲或给他们打扫卫生、洗车等,不干活时就叫我们排队头顶墙站着。有一次,茅箭区政法委张主任看我们头顶墙站着,就说:老罗你何苦呢,受这罪,吃喝嫖赌都行,我们也不管,你咋非要炼法轮功呢?这话那些正副所长和一些警察都这样说过。
四遭铐刑
大约二零零零年十月初的一天下午,当时每天在派出所报到,警察喊我上二楼一个大办公室,高副所长、王警长叫我把外衣脱了,将我一只手戴上手铐吊在窗户上方,两脚尖挨地,吊了一下午和半夜,整个一只胳膊没有知觉。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六日,人民路派出所高副所长带人到我家非法抄家后把我绑架到派出所二楼办公室后,问我给某某资料没有,我说没有。高副所长、胡所长、王警长和姓陈的实习生警察,就叫我把外衣、毛衣都脱了,他们也都把警服脱了。就把我按蹲在地上,几个人给我上背铐,又拿一把靠背椅放倒,再用一根皮带将背铐和椅背上方连在一起绑紧,再把椅子用劲拉立起来,高副所长坐在椅子上,让我坐在地上,两腿平直在地上,实习生警察踩在我两腿膝盖上,上身吊起,屁股离地,整个身体的重量都落在胳膊上,椅子上坐的高副所长还用脚狠踩我的背,痛的我大叫。胡所长说,再叫就把你的袜子脱下来塞到你嘴里,看你还叫不。窗户都关紧了,还怕别人看见和听见,痛得我全身发抖,全身衣服都湿透了,地上象下雨一样一片汗水,真是想死死不了,活着罪难受,连叫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过程中,传来最里边办公室里的女声惨叫声,我想又是哪位女同修和我一样在受刑,我心如刀割,心想我一个男人都忍受不了,何况一个弱女子,怎么受得了?
就这样两顿没吃没喝,从下午一直铐到深夜才给我松开,松开时手腕见骨头,一会就肿的象面包。胡所长要我把腿盘起来给他看看,当时也没有多想什么,我就很吃力的慢慢双盘起来,他说还行。过后想想,他是想看看我的腿被踩坏没有。这时,他们从外边端进一碗泡面对我说,这是给你老婆买的,她吃不下去,给你端来吃,我才知道从里边传出来的惨叫声是我妻子严修平。我说我也吃不下去。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派出所打电话叫我到派出所有点事,去了之后问我写没写过大横幅,他们是怀疑外面挂的一个大横幅是我写的,我说没有,丁警察说,我怎么看着你不顺眼,让我面朝墙站着,他从后边抓住我头发就往墙上撞。这时高副所长和另外几个警察同丁警察一起把警服脱掉,叫我把上衣脱掉。他们几个把我按趴在地上给我上背铐,背铐内还夹个喝水的大杯子,蹲在地上,一会痛的直出汗,地上就像下雨一样,一会湿了一大片,他们要我承认横幅是我写的。从上午背到下午约有七、八个小时,才给我松开。就见一张皮在骨头上,不一会手脖就肿的象馒头一样。他们把警服穿上说,我们可没挨你一指头。
因没有得到所谓口供才放我回家。妻子被关看守所,儿子住校,我就去妹妹家,妹妹拿个苹果让我吃,我就去接,可两只手连个苹果都拿不动,只好把苹果放在桌子上,把手放膝盖上,头勾下才能吃。手腕受伤处几个月后还有痕迹。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高副所长带人去非法抄我家,把我绑架到派出所,说我鼓动别人去北京。胡所长、高副所长、王警长、还有别的警察,他们叫我把冬衣脱掉,只穿秋衣,他们也都把警服脱了,把我按趴在办公桌上给我上背铐,然后把我拉到窗户旁边,他们几个把我抬起来挂在窗户上,窗台又宽,后腰往后成弧形,脚尖刚刚能挨到地面,脚使不上劲,又站不直,整个身体重量都落在手脖子上。因无右手,他们怕手铐脱掉就给铐在小胳膊上,这个难受滋味就别说了。因是冬天,又是夜间,这个办公室的窗户是朝派出所的院子,他们不怕别人知道,窗户大开着,外面刮着风,还热的直流汗,一会地上湿了一大片,还不让叫,若叫就要把你袜子脱下来塞你嘴里,真是生不如死,双眼都睁不开了,头也开始晕了。胡所长一直逼我,我实在忍受不住了,在心里说:师父呀,我实在忍受不了了。说完一会,铐子自己开了,我就掉下来了。他们都过来说,才买的新的怎么坏了?拿起来一看没坏就又给挂上去。他们挂的时候我往下蹲,这次挂的矮一点,两只脚能站在地上,因窗台太宽腰还是直不起来。这样从晚上一直吊到天快亮才打开。
然后把我拉到一楼大厅大门旁边的排椅处,要我坐在冰冷的地板砖上,双手铐在排椅腿上,腰还是直不起来。上班时间所有来来往往的人一进门就看到了。十点左右又把我关进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期满后再关进滞留室,让单位交三千元单位不交,两天后他们才无奈的放我回家。这时已经是腊月二十五了。
严修平被折磨致昏死
后来听严修平讲,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八日我被派出所警察骗去的那天上午,她也是派出所警察打电话骗她到派出所说个事,去了之后问她去某某家没有,她说没去。胡所长、姓刘的胖警察等几个就给她上背铐,并强行按跪下,一会把手铐往起提一提,一会又踢几脚,一会又扇几个耳光或抓住头发晃几下……
就这样两顿没吃没喝到半夜,进来七、八个酒醉饭饱的警察把她按趴在地上,背上放把靠背椅,上面坐个姓刘的大胖警察,手里拿着一头连在背铐上的皮带,不时往上拉一拉,一手拿个水杯子往椅子上咣咣击打着,还不让喊叫,说再叫就把你的袜子脱下来塞到你嘴里。严修平疼得昏死过去。警察看她没动静了,还说她装死,朝腿猛踢,见她没有反应,才给她打开背铐,又用杯子里的凉水泼到她脸上。
醒来之后,警察又抓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撞。她的手肿的象面包,骨头都露出来了。然后又把她拉到滞留室,一只手铐在铁管子上。后来把她送到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期满后又直接拉回派出所关进滞留室,逼家人交三千元再放人,因没钱,被关了七、八天还不放,最后严修平绝食才得以回家。
严修平回家没几天,一天高副所长打电话跟严修平说要借我家铁锹用,并要她一起去,说用完了顺便再拿回来,把她骗上车,结果一到派出所就被关进滞留室一天一夜后送茅箭区洗脑班关押、迫害一年多。
黑暗的洗脑班
第二天腊月二十六,高副所长又带人去非法抄了我的家,把我绑架到派出所关进滞留室,我问高为了什么,他说你们法轮功最近有大事,送你去洗脑班为你好。当时也没在意他说的话也没问,我说我不去。他说那你就口头说不炼法轮功了,我现在就放你回家,别人口头说都不会放,除非写“转化”书才能放,对你是特殊的。我说你永远都听不到这句话。我被关进滞留室,警察通知每个单位交三千元。我单位没钱交,到腊月二十七的半夜因关押超时就把我们转关到大厅里,反正是夜晚大门锁着有人值班你也跑不出去,过了两小时再关进滞留室。腊月二十八把我们送茅箭区洗脑班关押迫害。当天安门自焚电视播出后,才想起高副所长所说的法轮功要出的大事就是天安门自焚,原来他们事先就知道,才把我们都关起来。
在洗脑班遭受的迫害比监狱还黑,那些工作人员、警察、保安经常故意寻事,打骂学员,所以我们只有以绝食来抗争。在洗脑班关了一年多,没吃到半年的饭菜,从精神上到肉体上都遭受着极大的痛苦。
二零零一年四月,一年轻保安惩罚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学员,严修平说你们不要推她,这几天她拉肚子,血压也高,也没吃饭,有事找领导来谈。保安骗警察说严修平打他,一警察就把严修平叫到值班室,窗帘一拉,上来就是几个耳光,又把她强行按跪在地上。下午又把她拉到派出所罚站、罚蹲、做笔录。第二天给她戴着手铐送回洗脑班,当着被关押的全体法轮功学员的面宣布拘留她。在十堰第一看守所关了三天又送第二看守所行政拘留十二天再送洗脑班。
二零零一年七月,我和严修平及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把洗脑班讲台上方诽谤大法和大法师父的邪恶标语撕了下来,被茅箭区“610”和茅箭国保拘留十五天后再拉回洗脑班。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的一天,茅箭区政法委张主任和胡所长带了几个警察到我家把我和严修平绑架到市洗脑班迫害,一个多月才回家。
儿子一句话 就被关洗脑班、开除学籍
在洗脑班看见儿子在里边,我和严修平还以为儿子是来看我们的,一问才知道是因为二堰街办主任及居委会主任到家骚扰,儿子说了一句“把我父母关起来,他们也没做坏事”的话,就把他也关进洗脑班迫害。直到年关时才叫亲戚把他保出去。
我和严修平一直到二零零一年年底被茅箭区“610”和二堰街办逼亲戚向单位交了四千元才放我们回家,这四千元到现在也没有退还。在洗脑班期间给我判了一年劳教,监外执行。
儿子被关进洗脑班后,市、区“610”、胡所长去市一中向学校施加压力,叫学校开除儿子学籍。因儿子学习优等,学校本不愿那样做,但迫于压力,把儿子开除了。
二零零二年为躲避迫害,我们一家三口在外面租房子住,过着担惊受怕流离失所的日子,后来被他们电话定位去了十几人把我们抓了回来。
在劳教所常被抽血化验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茅箭区国保大队长带了几个警察非法抄了我家后把我和严修平二人带到茅箭宾馆二楼逼我们说出写严正声明的事,一天一夜不让睡觉,然后送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判我们每人三年劳教,严修平监外执行,把我送湖北沙洋劳教所,因我是残疾无右手被拒收,他们把我拉回来关进看守所二十多天后又送去还是被拒收,十堰市政法委卢副书记直接给劳教所下令才收。
劳教所不是人待的地方,吃的连猪都不愿吃的东西。强制劳动,冬天刮着大风下着雨雪还要下地干活,冻的只想哭,手冻的麻木。夏天再热还得下地干活,衣服汗湿了晒干,干了又汗湿,身上的汗没有干过。除了干活就是军训,叫那些吸毒、刑事犯几个包夹一个,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的监控之中,非打即骂,指挥军训的是他们,我们法轮功学员只有被军训。一到天气炎热,他们都躲到树荫下,指挥我们在大太阳暴晒下军训。下大雨不出工、不军训,就罚蹲、坐、站军姿、唱歌,刑事犯们可以自由活动。经常抽查背监规和五十五条,达不到要求,不是体罚就是不让睡觉。
那些刑事犯对待我们越狠越严,他们就减刑多。在利益的驱使下刑事犯们个个都心狠手辣,警察就是利用这种人做帮凶,经常给他们点小恩小惠,这样他们表现的更积极、更卖力的惩罚我们。
劳教所还经常给我们抽血化验,开始不明白为什么要经常给我们抽血化验,后来才得知中共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牟取暴利的惊天罪恶。
无休止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的一天,因有人说严修平发真相资料,她又被“610”绑架到宾馆逼供一天一夜,然后市、区、街办、“610”帮教在我家连续二天逼她“转化”,又把她带到街办关了几天,再把她关进看守所,最后又被送湖北省女子劳教所(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非法关押一年半。在那里经常罚站、罚蹲、坐厕所,后半夜才让睡觉,强制劳动,完不成任务就体罚。期满后由街办劫持到武汉汤逊湖强制“转化”一个多月才让回家。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四日,郧县国保大队正、副队长和市“610”人员约十几人闯入我家非法抄家,抢走现金一百多元、手机一部、刻录机、光碟、书籍等物品,把我绑架到郧县国保大队办公室逼供,半夜送进郧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进监室时刘所长叫我抱头我不抱,他就狠劲踢了我几脚。进了监室他让我背监规,我说我没犯罪不背,他又狠劲搧了我好几耳光。在看守所非法关了我一年零半个月又非法判我三年送到湖北沙洋监狱。在监狱期间,经常被吸毒的和那些刑事犯体罚谩骂,几个包夹我们一个,强制干活,不干就体罚、罚站,不让吃饱,剩下的饭菜倒厕所。每天坐小凳十几小时,屁股坐破了还得坐。不让上厕所,有开水不让喝,冬天有热水不让用,用凉水洗还规定时间。不让购物不让通信打电话。总之不“转化”不干活该享受的权利全免。
哪个刑事犯把我们惩罚的狠,管的严就减刑多。有一个刚送进去的学员被交给一个吸毒犯包夹,警察说这个吸毒犯如果能把这个新学员强制“转化”了就给他减一年刑。这个新学员在被这个吸毒犯用各种恐吓手段“转化”后,这个吸毒犯就真的得了一个“极改”减了一年刑。但却年纪轻轻得了肺结核,到老残队去了。
二零零九年三月,街办让派出所非法撬开我家的门,同社区人员一起把严修平再次绑架到武汉汤逊湖洗脑班强制“转化”一个多月。在洗脑班一名姓刘的队长用厚书击打她头部。
二零一一年,我被非法关押期满后被当地社区从监狱直接劫持到武汉洗脑班强制“转化”一个多月才回家。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我和严修平及其他几位同修在郧县农村讲真相时被人举报,郧县国保正、副大队长把我们绑架到附近一个派出所登记、抽血化验,抢走我们二人现金一百多元、资料、光盘等,下午把我们送十堰洗脑班。一个星期后又给我们戴上手铐送郧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除以上具体迫害之外,派出所、街办、社区、单位及“610”等在平时或所谓的敏感日,经常打电话或上门骚扰的次数无法统计,有时一天能抄家三次。另外,从二零零零年以后有几年的生活费和工资停发至今不给。
我一家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就受到了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残酷迫害,不但给我一家造成了从肉体、精神、经济上的巨大伤害和损失,还毒害了我们的亲朋好友、同事们,认为我们是在跟政府过不去。江泽民就是要把中国人的观念搞乱,是非不分,善恶不明,把中国人民拖向地狱,毁灭中华民族。起诉江泽民,把江泽民绳之以法是上顺天意、下应民心,是洪扬中华民族之正气、还人间之公道的大善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