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平,男,家住易县狼牙山镇东西水村。苑红霞,易县狼牙山镇山北乡港里村。一月二十日,李世平在易县良岗乡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易县良岗乡派出所警察杨帅绑架,轿车被警察劫持。苑红霞在回家的路上,被杨帅绑架。当天下午,李世平和苑红霞被关押到易县拘留所。
当天晚上,易县国保大队队长田国军伙同狼牙山镇派出所警察和东西水村村干部闯入李世平的住宅,进行非法搜查、抄家,但一无所获。
一月二十三日当天下午,李世平被关入易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苑红霞被关入保定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月二十三日,苑红霞和李世平被非法关押一个月,看守所仍不放人,两名法轮功学员家属去易县国保大队找田国军要人,田国军不放人,说要交给易县检察院。二月二十六日,李世平和苑红霞被非法批捕。
四月二十六日,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田国军将构陷法轮功学员李世平、苑红霞的案卷转到易县检察院公诉科,要求检察院非法起诉李世平、苑红霞。
五月二十七日检察院公诉科公诉人王国平又将案件移交到易县法院刑事一庭,要求主审法官马清富非法审理李世平、苑红霞。
两位家人聘请的律师向易县法院刑事一庭副庭长法官马清富递交了不予开庭审理、把案卷退回易县检察院的律师函。
八月初,法官马清富口头通知李世平、苑红霞不再开庭了,等新的司法解释,不开庭了,易县法院就应该立即释放李世平、苑红霞,他们的家人多次找马清富要求放人,马清富总是说,回家等去吧,等新的司法解释。
一直拖到九月六日,刑事一庭副庭长法官马清富向李世平、苑红霞下达了非法延期关押三个月的通知书(由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到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两位家人聘请的律师接到易县法院易县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法官许晓亮的通知: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李世平、苑红霞。
至今,李世平和苑红霞二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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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启 党组成员
负责本案的是法院 执行二庭 庭长:许晓亮(主管此案的法官)
许晓亮 执行二庭庭长 17731207560
李惠军 执行二副庭长 17731207561
张艳宾 执行二副庭长 17731207562
李树江 执行二副庭长 1773120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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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军 执行二副庭长 17731207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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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宾 刑一副庭长 17731207551 0312-887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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