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增雷说:“十多年的冤狱,大好时光失去,给我造成的身心伤害是无法估量的,从出狱至今流口水,手脚无力,手发抖,小便困难,头晕,失意,晚上一个姿势睡觉,也给我和我的家人造成带来的损失及精神摧残。”
以下是石增雷在控告书中陈述的部分遭迫害情况。
一九九九年底,我被蒙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警察恐吓、坐铁椅子等酷刑后,第二天送到蒙阴县看守所刑事拘留,又被夜间铐挂在铁窗上不让睡觉。
酷刑演示:铁椅子 |
二零零零年底,在看守所办公室,垛庄派出所所长将我提出,当着一屋警察的面辱骂殴打我。到期出来在门外蒙阴县农机公司不让回家,绑架我到单位私设黑监狱暴力毒打,椅子砸在头上都砸碎了,我被打的奄奄一息,昏死过去,他们吓坏了,想毁尸灭迹(因我姐就在前排房子居住),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奇迹生还,我单位凶手为掩饰罪恶,掩人耳目,第二天就逼我擦玻璃劳动。
二零零二年秋,我又被蒙阴县、沂南县、临沂市,三处公安局在沂南绑架,用铁丝反绑,铁丝拧到肉里疼痛难忍,暴打完后拖上车送到垛庄派出所,警察李因辉、李因春对我实施吊挂辱骂、殴打等酷刑折磨后又送到蒙阴看守所刑事拘留。
因为我绝食抗议,他们对我暴行虐待。几天后看守所把我送进蒙阴洗脑班非法关押八十多天,警察王伟编造审讯笔录、捏造歪曲事实,我拒不接受,几名打手一拥而上抓住我的手强行按上手印,“六一零”不法人员房思敏恼羞成怒白黑毒打,手铐铐着我的双手,铐在冰冷地面上的钢筋上。我无法站立起坐,只能爬在冰冷的地面上,铐着我去中医院强行打针灌食,威逼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
二零零三年底,我在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也就是暴恶集中的黑窗,所谓狱警只是首恶江泽民的随从,利用的工具,他们在利用着无知没人性的罪犯疯狂恶毒的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在这里由于篇幅和时间的限制以及我精神承受能力,我仅向诸法官、检察官反应我能承受,记得最清楚这次迫害。
我为了替换出一同被非法判刑同乡赵传文的严管迫害,我借去厕所的机会将贴在走廊诽谤师父的标语撕碎,而遭到了严管酷刑迫害四十多天,他们纠集几十人各种刑事罪犯轮流着对我昼夜不停连轴谩骂,黄段子不绝于耳,不准去厕所,不准洗脸、不准刷牙、不准睡觉、火烧棍打、开水烫、风油精滴眼睛、画地为牢,五天五夜站在杠内,为了尽快耗尽体力,每天晚上“炒排骨(一种酷刑)”三、五次,每一次行刑后,打手们行恶的都累的休息半个小时再进行下一次。我过后软绵绵四肢无力,站好了他们用手掌内侧猛砍大腿肌肉,站不稳一阵群殴,打的身上青紫,到第五天腿肿的很粗,脸肿的眼睛只有一条缝,用他们的话说“熊猫脸”,他们都有分工,凶手史震峰专打我脸部,打一下骂一句,“专治熊猫脸”。潘冲、耿浩等凶犯“炒排骨”,几人按着腿,几人按肩,露出两肋,两个壮汉狠搓,不解恨时拿刷子把搓,遭受这种折磨,半年之内都不能喘整口气,不能直腰,不敢咳,痛苦之极难以言表,就这样这些年来一次次变换着花样,越来越丧尽天良,最后把我关进精神病房,直到我出狱。
我母亲因我被非法重判十一年,长年被关押在省监狱酷刑迫害,她忧虑、惊吓、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导致精神失常了,于零五年阴历十二月份离开人世。父亲也因我的冤狱和母亲的逝世,加上蒙阴县宣传部长也就是六一零头号人物李枝叶恐吓、扣发他的工资,长期的精神摧残和虐待,使他老人家的晚年,蒙受着不白之冤和巨大的阴影后,也相继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