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遭长时间镣铐、罚站
吉林省梅河口市法轮功学员张艳(张燕),四十多岁,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一四年九月末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张艳因拒绝配合邪恶要求,遭到严重迫害。包夹她的刑事犯逼她接厕所便池冲厕所的水刷牙、洗漱,不给她吃饱饭,经常是一天给饭,一天不给饭的,吃的是一个发糕和几片咸菜,有时一天只给一顿。她每天都被双手铐在上铺的床栏杆上罚站,时间从早上五点起床一直到晚上十一点,每天十七个多小时的体罚长达两个月的时间,一天都没停止过。后来她出现严重的妇科疾病,才让她躺下。对她的人身攻击、人格侮辱每天不断。
酷刑演示:吊铐 |
二零一五年七、八月间,张艳因身体原因要求炼功,又被四肢铐在床头和床尾长达一个月,只有吃饭的时间松开手,大小便都不松开,后改为将手铐在床头,每天长达十一个小时,夏天很热,张艳遭了很多罪,直到现在,依然有两三个包夹专门监控她。
高玉香被迫害精神失常
舒兰市莲花乡法轮功学员高玉香,二零零九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十年,大约于二零一零年前后被劫持到女子监狱。高玉香拒绝所谓“转化”,遭到严重迫害,曾经六天六夜不让睡觉, 一闭上眼睛包夹犯人就打,揪头发、打嘴巴子是常事,犯人们用报纸之类的东西卷成棒子缠上胶带打高玉香的头,并侮辱高玉香。恶犯们还撤去她床上的被褥,只铺薄薄的一层,被高玉香趴在上面,头、双手、双脚向后连在一起,每天早五点到晚十一点、甚至到凌晨一点都持续这种姿势,稍有不顺就就用纸棍打她的头,这样的迫害长达四十九天,包夹威胁说再不转化就给“上绳”,上绳后的没一个不转化的。还扬言说打死算自杀。
酷刑演示:纸棍抽打 |
刘淑英遭长时间体罚折磨
桦甸市法轮功学员刘淑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九年,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被劫持入吉林省女子监狱。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
入监开始的两个月,刘淑英被强迫坐在小凳子上,左手右手分别用手铐铐在床的左右铁床杆上,坐着一动不许动,小凳子面上是带凸起的那种很磨臀部皮肤骨头的凳子,中间有个眼,包夹犯人把眼儿上插个棍子,只许坐凳子的一个角,动一下就打嘴巴子,每天长达十七个小时以上,有时被拖到厕所里用凉水浸头,把头发拽的头皮和骨头都分离了,不许她上厕所,憋不住了就尿裤子,尿水顺裤子淌到鞋子里,把脚泡白了,直到现在脚趾皮肤还有毛病,容易破损。不给换衣服,直到用体温干透裤子,也不让洗脸。
接下来两个月逼刘淑英罚站,每天站十七、八个小时,动一下就拳打脚踢,侮辱谩骂,刘淑英闭眼睛不看污蔑师父和大法的录像,犯人就打她,往她脸上浇凉水。包夹犯人强迫刘淑英躺在床上,将四肢用绳子分别绑在床的四个床角上铁杆上,一动不让动,用苍蝇拍打脸是经常的事,每天长达十七、八个小时,胳膊疼的难以承受。刘淑英遭受了长达半年的折磨。
教育监区的队长倪笑虹还厚颜说:“个别人(包夹)的行为不代表监狱,监狱不知道。”其实包夹犯人扒光刘淑英衣服的时候,她就抱着肩膀在旁边站着看。其实监舍号有二十四小时监控录像。
至今,新入监的法轮功学员还是被迫坐小凳折磨,从早上五点到晚上九点,隔离一人,不让别人与其说话,进行“转化”的人用尽欺骗和威胁的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