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枉判五年、孩子被恐吓 赤峰市赵春霞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7年07月01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贾彬二零一二年被警察非法抄家、绑架未遂,贾彬的妻子赵春霞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七个多月,家里只剩下一个九岁、一个十二岁两个孩子。贾彬被网上通缉,后被绑架,枉判五年。赵春霞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并请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她丈夫贾彬及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当政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其 “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丈夫贾彬被枉判五年,至今还在冤狱遭受迫害;大姐赵桂荣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在狱中遭受五年八个月的折磨。

下面是赵春霞女士陈述的部分事实和理由:

一、修大法祛病健身、道德升华

我十三岁时患脑膜炎,留下了后遗症,经常头痛;还有先天性心脏病(二尖瓣封闭不全),医治多年不见好转。在头疼时,用盐水拍打自己的头,以缓解头痛,犯心脏病时那种痛苦的情形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一次去宝力罕吐乡卫生院看病,一个姓杨的医生告诉我丈夫说:要好好的对待我,不能惹我生气,要是惹我生气的话,说不定哪会儿一口气上不来就死了。

我刚结婚时,婆婆、公公他们天天欺侮我,什么活都让我干,从来没给我买过一件衣服,没给过我一分钱花。我丈夫外出打工,挣回钱还得交给他们。我生孩子坐月子,她们不给我做饭吃,我和孩子有病他们也不给我们娘俩治。我吃不好、睡不好,精神上受到很大伤害。这还不算,婆婆还经常指鸡骂狗的骂我。两年多了,他们还是一再欺侮我,我再也忍不下去了,心里产生强烈的反抗心理:他们训我,我就反驳;他们骂我,我就骂他们;三天一小仗,五天一大仗。我做饭叫他们吃,他们也不吃,他们做饭也不给我吃。于是,他们说我过不了日子,分家让我们单过。分家时没分给我一粒粮食,却分给我很多外债。从那时起我恨他们,我这一辈子再也不想见到他们,不想叫他们一声爸妈。别人不能在我面前提他们,一提他们我就气得直哆嗦,嘴都哆嗦得不会说话。

一九九七年我们一家三口人就搬去巴林右旗大板镇了。我丈夫抽烟、喝酒、打仗、骂人。想起来,我这日子真是难熬啊!

一九九八年腊月我和丈夫同时喜得大法,我们按师父教诲,按“真善忍”要求做好人,做更好的人。修炼一段时间后,我的先天性心脏病、腰椎间盘突出、脑膜炎后遗症全好了,无病一身轻。丈夫的烟也戒了,酒也戒了,打人骂人的恶习也没有了。我用大法,摒弃前嫌,善待公婆。学法后家庭和睦,全家幸福,我由衷感谢师尊、感谢大法。

我按师父的要求做人。在做生意时,很多次别人多给我钱,我都给他们退回去。记得有一次,一个小伙子在掏手机时,掉在地上四百元钱,我提醒他把钱捡起来,他连声道谢。

还有一件神奇的事:二零零二年我的丈夫贾彬蹬着小三轮车,拉着我的父亲,从太平地去林东集市买小猪,路过太平地人行小桥时,车突然就往桥下去,我的父亲下来了,拽车也没拽住。我的丈夫贾彬连人带车一起掉到桥下。车摔坏了,人掉到冰上把冰砸了一个人形,贾彬一点也没伤着。

全家感谢师父,感谢大法救度之恩。

二、一家人遭迫害的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的一天,巴林右旗公安局叫贾彬去公安局谈谈,他就去了。警察们让他交大法书和洪法图片,要不交就扣出租汽油三轮车。他害怕扣车(因我家全靠这个车生活),就送去了一本《转法轮》和洪法图片。从那以后,巴林右旗公安局的汪成林经常来我家骚扰。贾彬出车不在家,汪成林对我说得天天和贾彬见面。我说:“贾彬得养家糊口,天天跟你见面,你养我们一家人?你要养我们一家人,贾彬就什么也不干了,天天和你见面!”

二零零二年阴历二月十六日晚十点多,巴林右旗公安局国保大队巴根伙同七八个警察,开着两辆警车闯入我家院内,狗狂叫不止,贾彬急忙从屋里出来,一群人已经到了屋门口。贾彬说我的家人已经睡觉,他们在门口等了一小会儿,然后就闯入我们住的西屋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将我家翻得一片狼藉,抢走大法书籍、炼功磁带、济南讲法磁带等十四本书籍磁带及师父法像、法轮图形等物品。然后又闯入我妈住的东屋翻,却没找到什么。最后把贾彬绑架到了巴林右旗公安局非法关押一天一夜,勒索我们人民币四百元钱。

二零一二年六月四日早五点多,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610”(凌驾于法律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王立新,巴林左旗国保大队教导员李宏柱(他胸牌上的名字“李社”,实际叫“李宏柱”,是在佩戴假牌子执法)、大队长田立成、国保大队成员高树军、齐柏林,林西县公安局,巴林左旗公安局等十多名警察,穿便衣闯到我家,见大门上锁,就跳墙闯入院中,没出示任何证件就非法抄家。抢走价值两万多元的财物(电脑、打印机等),还抢走一万四千多元的现金。我年幼孩子遭到恐吓。

我家三个孩子,一个上大学,一个十一岁,最小的九岁。我被绑架、活命钱被抢走,三个孩子顿失生活来源。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我的三个孩子去巴林左旗公安局要妈妈,身披“我要妈妈,我要吃饭”的条幅,手里举着“我妈妈因炼法轮功被警察抓走了,爸爸躲避抓捕不知哪去了,家里的钱也被抢走了,我们无家可归了”的大牌子,走在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的大街上,一直到巴林左旗政府大楼前。巴林左旗国保大队田立成、李宏柱、高树军等带领三十多名警察(包括特警),多辆警车,把三个孩子团团围住,抢走三个孩子手里的牌子,撕掉孩子们身上的条幅、衣服,并把三个孩子强行拖进政府大楼的信访办关押,不给水喝,不给饭吃。三个孩子从没见过这样的阵势,吓的哆哆嗦嗦,哭作一团。

到了下午五点多,孩子亲戚赶来,据理力争,强烈要求放三个孩子和我。田立成、李宏柱、高树军等却只同意放两个小的,要继续关押我的大女儿,亲戚坚决不同意,最后才将三个孩子接出。田立成、李宏柱又拿出一张纸,说这是我母亲答应抚养三个孩子,上面有他们的手印。实际是我的母亲快八十岁了,根本就没见过田立成、李宏柱。

我带着孩子多次去找田立成、李宏柱、高树军、齐柏林等人,去要回抢我家的钱和物品,他们互相推脱,拒不归还抢我的东西,并只承认抢了我家四千多元钱,否认另外一万元钱。并且还威胁说我正在取保中,不能提钱的事情,否则还抓我。李宏柱暴跳如雷,手哆哆嗦嗦指着我吼道:“赵春霞,我告诉你,你是取保候审,把你放回家是照顾你,别不知好歹。再不走,再把你抓起来,把你的大女儿也刑拘!”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贾彬在赤峰市敖汉旗给村民安装卫星电视接收机时,被敖汉旗国保大队长宫传星伙同恶警绑架。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九日被巴林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高树军劫持回巴林左旗看守所关押,非法开庭,非法判刑五年,秘密送走。

二零一三年到二零一四年间,巴林左旗国保大队多次在我家门口蹲坑,并跟踪、骚扰、恐吓我们。

综上所述:江泽民违犯宪法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违犯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违犯宪法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违犯宪法第三十八条,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违犯宪法第三十九条,侵犯公民住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江泽民违犯《刑法》,构成绑架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抢劫罪、侵占罪、破坏法律实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