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共暴徒暴打 四川彭州汤邦玉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6年08月28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四川彭州市妇女汤邦玉,修炼大法后重获身体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因坚持信仰遭中共地方不法之徒下狠手暴打,乡党委书记:我今天把你打死!

在多年的迫害下,汤邦玉的家庭破裂了,但这都改变不了她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二零一五年六月,汤邦玉对发起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她说:“我丈夫实在害怕我们被迫协议离婚。直到现在,我和儿子住在一起,他孤身一人生活。尚不知有多少像我这样美好的家庭硬叫江泽民活活拆散。”

以下是汤邦玉在控告书中的陈述。

一、修炼大法使我重获健康

我是一九九七年八月开始修炼大法的,此前,我身患严重风湿、浑身关节红肿、不能沾冷水、经常痛的不能入眠,中西药吃得翻肠倒肚、钱花的精光,就是无效;胃溃疡,只能吃流食、只要吃一点固体食物和有味的东西,就痛得在床上翻滚,十多年如一日,苦不堪言;还有妇科病,头昏等多种慢性病,走不动路,经常请假。

炼法轮功二十天后,我身上所有病状不翼而飞!走路如飞,真是奇迹!家人、亲朋、单位都为我高兴、都见证了大法的美好和神奇。

二、和平上访遭迫害

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出于妒嫉发动镇压法轮功运动。我们这些法轮功学员,处处、时时以“真、善、忍”指导做人、做事的好人,一夜之间都成了“头号阶级敌人、反革命”,在劫难逃!我想不通为什么,我不敢放弃炼功,我若放弃,病又犯了,谁能给我治好,我就在家悄悄炼功,没想到这也不行。

九九年七月下旬,彭州市小鱼洞派出所来人搜走我所有大法书籍和师父的小法像。该年十二月,小鱼洞派出所来人,把我抓到该派出所关押起来。当晚十点,我丈夫和儿子给他们讲:我们家人病得要死,你们不管,她病好了,什么都能干、能吃了,你们却要抓她,她犯了什么法?你们必须放人!就这样,当晚十点把我接回家了。但每天派人监视我。

二零零零年四月初,我们到北京上访,刚到天安门就被抓到前门派出所,很快成都驻京办把我接到驻京办搜身、把衣服脱光,一位男警察扇耳光、拳打脚踢、不准出声,出声就打,然后关进小屋子。

三天后,成都公安把我接回交给彭州拘留所,罚款三千元,单位先给垫上,然后每月从我工资中扣三百,我就只剩一百二十元生活费(我的工资每月四百二十元)在拘留所里,我坚持给他们讲大法的好处,劝他们善待法轮功学员、善待法轮功,该年五月下旬,把我放回。

三、乡党委书记:我今天把你打死!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号下午,小鱼洞派出所从岗位上把我绑架,在小鱼洞派出所关三天四夜,之后,送彭州拘留所关押,我还是给他们讲真相,一星期之后放我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号,被乡党委书记谭金友、副书记罗万宏以及两位年轻人把我从上午十二点半打到下午四点半。乡党委书记谭金友说:你跑到北京去,我们单位被罚款1.2万元,你说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要炼!我就给他们讲真相……”乡党委书记谭金友说:我今天把你打死!他拿起早已准备好的三尺多长、寸多宽的钢板就左右开弓抽打我腰部,周围人说:把她羽绒服脱了,才打得疼。于是我只穿着一层内衣裤被他抽打、怎么抽打,我都站立着(心想法轮功学员不能倒在他们面前)。他们强按我跪下、按不动,就浑身抽打,周围十多男女看到抽打。女人们说:你骂你师父嘛,骂,他们就不打你了。钢板打弯了,就搧耳光,谭金友累得不行了。罗万宏接过钢板狠命抽打、浑身上下抽打、一边抽打一边骂,罗万宏的手,被钢板棱子卡出血了,就扇耳光……我始终闭眼、不说话、站立着任他们打,我心中求师父保护,有些痛但能承受住。罗万宏也累得不行了。又换个年轻的小伙子,但这个小伙子没有前两人那么凶狠,看我还不倒就叫另一个小伙子打,这个年轻人也凶狠:他用钢板专门抽打我的两肩、打我的脸,边抽打边问:法轮功好不好?我说:法轮功就是好!他一脚把我踢的向前趴下,我立即爬起来,站着!(心想不能给他们趴下)。

这时一位男士说(可能是办公室人员):他们都走了,他们从十二点半把你打到四点半。阿姨,你是好样的!你喝口水把牙齿涮涮(有血)。递给我梳子,我手抬不起,他帮我梳理一下,帮我穿羽绒服,他说:阿姨,你后背裂了大约四寸长、一指头多宽一条大口子,我陪你上医院吧。我说:谢谢你!别担心,我有师父,很快会好的。他点点头。

我回姐姐家,五天后,我上班了。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九日,因我在墙壁上写了“还我师父清白”;“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白水河派出所绑架去,警察扇耳光、用不带电的电棍抽打,要我写保证,我拒绝。到晚上十点左右,我单位副厂长替我写了保证,接我回单位。

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日,白水河派出所和小鱼洞政府两车人,把我从岗位上绑架到彭州拘留所,我绝食抗议五天,我单位来人把我接回。

酷刑演示:纸棍抽打
酷刑演示:纸棍抽打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夜,彭州市公安伙同白水河派出所警察一伙,从家中把我绑架到派出所然后用口袋蒙住我头,把我绑架到银厂沟一农家乐,一姓曾的公安人员用拳头像雨点般的打我脸,边打边骂,打一阵、累了;另一个警察拿一个粗木棍狠劲打,直到木棍打断(断成几节)才住手,关在小屋子里一夜;第二天晚上两个女的用卷好的报纸筒扇我脸,打完了又卷一筒继续打,直到她们累得不行了才作罢;第三天晚上,政府杨友彬用青钢棒在我身上乱打,打累了歇一会儿又打,从晚十点,打到第二天早上八点下班,我全身被打成乌黑色、他的青钢棒也打开裂了,他走了;下午又一小伙子扇我耳光,扇累了就歇一会儿再扇。晚上把我送彭州市拘留所关押。在拘留所,每天都有“610”人员来提审我、劝我“转化”、要我写“三书”或者在他们写好的文字上面签字……。我一概拒绝!一个月后无条件将我释放。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号,又来人要我去“核实”一件事,去了逼问:这些资料(劝善信)是哪儿来的?我说:你们知道我不会写、认字也不多,谁写时,还得告诉我吗?再说,那都是叫你们明白真相,固守良知、别助纣为虐,别给江泽民当炮灰,将来是要受惩罚的。当天下午把我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