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李月霞在控告书中陈述的被迫害情况。
二零零一年年前,我到北京上访,要求还师父和大法清白。在天安门,我遭到便衣和警察的毒打。一个便衣把我的脸用步话机天线头打青紫了,把我关到天安门派出所,被强行拍照后转北京石景山拘留所关押。
在那里我绝食反迫害,六天后,被武邑公安局接回,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我继续绝食反迫害十二天,因吐血保外就医。在保外就医期间非法抓我五、六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走脱。其中有一次和一同修在房顶上走脱。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武邑县公安局、审坡镇派出所来两辆警车,十几警察非法翻墙进入我家,强行非法把我带到武邑县公安局,让我签字,我不签,然后把我送到高阳劳教所,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告诉我,把你劳教三年。
到劳教所让我签所谓“不炼功保证”,我不签一个女警察用电棍电我,用手、书本打我的脸,把我的脸打的都变形了,肿的很大,晚上他们把我叫去五个人用电棍电我,电了一大会儿后,给我上绳,上绳就是把两个胳膊缠上好多圈小细绳,倒背过来交叉着,一边一个人拉绳子两个肩膀并成块,我疼的一直到全身没有了知觉,过后他们赶紧抖搂我的两个胳膊,说做两次就把胳膊废了,我的胳膊都给勒破了,还把我的长头发强行剪的很短特别难看。在高阳劳教所天天给我做转化,叫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第五天有一群警察,其中一个他们叫李导,就是他们的教导员(李雪军)把我叫到一间屋里,问转化不转化,如果不转化就把你电死、一直到把你折磨致死为止。我说不转化,四、五个人上来就用电棍电我的脚心、腿、甚至全身等,还不停的骂一些脏话。又过了两天他们把我叫到另一间屋里,这间屋听他们说隔音,这次又有六、七个人用电棍电我,电了一会,又给我上绳,疼的我差点晕过去,我非常痛苦害怕,真怕他们整死我,我家里还有老人、和三个孩子、就违心地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
十月二十七号考试让答题,我答了法轮功叫人向善,做好人,我还是要坚持炼功,这么好的功法我一定要炼下去。11月5日又把我叫二楼的屋里,中队长(魏红领)问我转不转化?我那不是真心的,她说违心也得写,我摇了摇头,她说:拿过那八根电棍来电她。她们十几个女警察围着我用电棍电我,电的我实在受不了了就抓住了她们的两根电棍不让她们电我,最后电了我两个多小时后,魏红领(队长)摔了一跤才停止不电我了。
十一月七日晚上,他们又把我叫到那间屋里,屋子里多了张单人床板,床板两头有两个铁圈,他们怕我再向上次那样抓电棍,用手铐把我的手铐到床板的两头,一群男警察用了七、八根电棍电我的全身,其中一个警察把两根电棍放到我脖子的两边电了一会后,电的我全身上下都是黑点,满屋子都是烤肉的糊味,他们还说烤猪蹄呢,手铐把我的手腕都勒破了,肿的很粗,电了我三个小时才停止,我痛苦到极限,用语言无法形容。第二天魏红领队长又把我叫去转化我,我正告她,你别逼我转化了,就是死我也不转化,就是我死了也是你们逼死的,从此他们再也没打我。
我的丈夫张瑞英(法轮功修炼者),自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来武邑县公安局审坡镇派出所的警察时常骚扰他,逼他写不炼功的所谓“保证书”,他每天害怕、提心吊胆。在我劳教的这三年期间,张瑞英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去劳教所看我时,劳教所的警察逼他骂大法,骂师父,不骂就不让见人,他违心的照他们说的做了,心情非常痛苦,而且非常自责,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这些年里,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精神几乎崩溃,自责、成天提心吊胆,忧虑成疾,于二零一一年含冤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