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五日张景全家属去梨树县国保大队要人被非法扣押。七月初,家属委托的律师想见当事人,但遭相关部门无理推诿、阻难,到目前也没见到张景全。
翻墙入室绑架、抢劫
六月十六日上午十一点三十分,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明山、警察杨文伙同梨树县树文派出所所长邵占山及宋姓警察等十多人,翻墙跳进张景全和刘金茹夫妇家的院内。夫妇俩从外面回到家中就被他们非法抓捕。之后,警察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入室,翻箱倒柜,大肆抄家,抢劫走的私人物品装了四车,同时还抢走十八万多元现金。
国保大队队长王明山称这次是秘密行动,根本不打算通知家属。
当天刘金茹在公安局里受伤严重,左小腿后外侧皮肤撕裂、左跟腱大部断裂、左腓骨长短肌断裂、左腓肠神经断裂、缺损,术后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血压高达210/140毫米汞柱,时常出现意识不清状态。即便刘金茹的身体出现如此危重的病状,警察仍威胁要随时把她关进看守所,并宣称要判他们夫妇六年。
张景全于当晚被劫持到梨树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六月二十八日被梨树县国保大队、梨树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阻挠律师会见
七月初,家属委托律师到梨树看守所会见张景全时,梨树县看守所负责人称,当时张景全被送来的时候,血压很高,看守所拒绝接收,是国保大队王明山给梨树县公安局打电话再三要求的,看守所也只是对张景全暂时关押。
律师到梨树县国保大队找到王明山,要求其提供案件始末,遭到王明山拒绝。律师当场指出当地国保以张景全、刘金茹控告江泽民为由将其逮捕是报复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以张景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将其批捕也是违法的,因为国家法律中明确的十四种邪教组织里没有法轮功,其家中的书籍、电脑、打印机、钱等物品自然不属违法。梨树县国保大队王明山对律师的回答是:“我认为,他们控告江泽民就是违法的。”
王明山得知张景全家属聘请律师气急败坏地进行打击报复,他们将张景全转送到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七月二十六日,律师赶去四平市看守所要求会见时,四平市看守所拿出了一份由梨树县国保大队出具的:不许律师会见张景全的文件,文件注明:张景全涉嫌国家安全罪不许律师会见,并盖有梨树县国保大队的公章。
律师到四平市检察院控告,工作人员称:“吉林省有内部文件,法轮功就是不让会见。”之后还推脱说三至六个月检察院才能给予答复,称已经联系了国保大队,需要律师到国保大队开具让其 会见的证明才可会见。律师严肃的告知接待的检察人员,“内部文件不能代表法律,如果你将我的控告不予上交或没有答复,你也将受到追责。” 律师还向梨树县公安局纪检委书记丁锐、督查(姓名不详)反映情况,丁锐称给王明山打电话核实,“核实”后态度立马强硬,称了解情况后再作答复。
扣押、威胁家属
八月十五日中午十一点三十分,张景全家属去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国保大队要人时,国保大队队长王明山说:“家属的思想必须认为法轮功是违法的,才是对的,你们越找律师,张景全判的越重。”这种没有理智、不合逻辑的话令在场家属感到诧异。家属再次向他说明,公安部规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里没有法轮功,修炼法轮功不违法。
王明山气急败坏,当场叫了十几名穿便装的人员,以索要身份证为名,把张景全的两名远房亲属强行关在办公室。王明山说,“一看你们就是法轮功(学员),今天要是不查明白,谁也别想走。”随后让手下把二人拖拽到审讯室,声称不报身份就拘留七天。
之后,王明山打电话叫来了长春市610(或国保)的一名姓王的和一名姓林的领导,对张景全亲属进行强行拍照,还用手机敲头、用皮鞋踢脚,让其辱骂法轮功的创始人等。
一年轻女亲属当晚八点离开;另一老年女性亲属仍被非法扣押在国保(或看守所),具体情况不详。
此前,因为律师会见张景全受阻,家属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被拒后,家属去梨树县人大讲明情况,递交上访信。梨树公安局、国保大队相关人员恐吓家属,声称已经到人大查了监控,威胁家属胳膊拧不过大腿,还把上访信说成是传单。
梨树县“610”:
主任李长富0434-5234610、5223984宅04345223502 15643458333 13304359610
610科长吴强04345234610
吉林省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地址:吉林省梨树县南大路260号,邮编:136500
总机:0434-5223868、0434-5223822
大队长王明山04345254040、04345254041、18629859933、 15590236999
副大队长马文洋18543417077、13154343456
国保警察杨文04345254040
国保指导员张喜坤04345254040
梨树县树文派出所: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树文街,邮编:136500
所长邵占山:0434-5226040
梨树县看守所:
地址:吉林四平市梨树县梨树镇消防路,邮编:136500
所长李哲:0434-5222023
四平市看守所
电话:0434-332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