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和“610”人员原定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秘密审判上述法轮功学员,被北京律师否定后要求公开开庭,他们不得不答应公开审理。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盐亭县国保大队、“610”和法院对这次公开审理如临大敌,法院门外戒备森严,庭内安插了一些他们自己找来的人旁听。
在整个过程中,公诉方既拿不出法律依据,也拿不出可靠的实物证据,只是张口国家规定,闭口党的政策,两位北京律师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放人。
公诉方和法官好像如梦方醒,瞠目结舌,有个法官在下面说,这两位北京律师真敢说,我们也感到震惊,也明白了。
五个多小时之后,法官只好宣布“此案审理结束,改日宣布结果”。
三个月了,法院一直没有宣布结果,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这几位家属找到法院原庭长,询问情况,并明确告诉他,这是超期关押已经违法,要求放人。
庭长解释说:“此案极其特殊,本院无法把握,已经将整个卷宗及审判录像录音上交到绵阳市中院,请他们定夺,我已经问中院了,中院说他们也没法把握,目前正在观望。”
庭长最后说:“我们错判了要被终身追责,错关了国家会赔偿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