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次被非法关押 江西九江市胡云霞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6年09月03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江西省九江市59岁的胡云霞女士一九九四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大大的得到改善,在社会上自觉的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单位里兢兢业业的工作,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在家庭中,遇到问题和矛盾多为对方着想,及时化解矛盾。

在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对数以千万计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后,胡云霞女士六次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洗脑班、劳教所遭受迫害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胡云霞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以下是胡云霞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

在被告江泽民下令迫害法轮功后,我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

三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五月六日,我被九江市浔阳公安分局叫到我单位保卫科,写保证书,问: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炼!他们就把我以“自取缔法轮功后仍在家里炼功,并为法轮功叫屈”为罪,非法拘禁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五月底,浔阳公安分局给我单位施压,要求我每天到单位去报到,我说:“不去。”他们就以“非法组织社会团体活动”为罪,非法拘留我十五天 ,因不认错,继续拘留我十五天,关押在“九江市拘留所”。

出来后,我到单位问领导:你们为什么要对我这样?他们说:我们也没有办法,是上级要这样干的;并告诉我:经工会讨论决定:开除你与某某的公职;留厂察看两年;并且每天要到单位去报到,不干别的事,只是看着你们,不要到北京去上访。

在这种情况逼迫下,我与那位同事毅然去了北京上访,告诉国家领导人:法轮功是好的,取缔是错误的决策。被后赶到的浔阳区第一派出所姓万的警察和单位干事带回九江,拘留十五天,关押在九江市拘留所。那两位人的来回费用从我们的工资里扣取。从那时起我就没有发工资,也不知道用了多少钱。直到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才开始发放退休工资。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五日,接到单位《还款通知》(359.65元),我问什么时候借了单位的钱?回答是:上次到北京去接你们时的开销,工资不够扣。

被强制洗脑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单位保卫科叫我去问话,去了之后,什么话都没问,把我和另一位同事一起带到浔阳区锁江楼派出所。已经是深夜了,也不放我们回家,也没有问话,有两位不认识的女士看着,连上卫生间都跟着。第二天清晨,用车把我们送到九江市看守所,还有其它派出所的也送来了炼法轮功的人,交给市公安局的警察看管,声称办“法制学习班”,为期三个月,强化法制教育,改造思想,脱离法轮功组织。

这时离过中国大年只有九天的时间,家里的亲人非常着急,不知道把人关在哪里,警察和单位都不告诉家里人,我的母亲托人四处打听,才知道我被关押在市看守所,她满含眼泪,拖着沉重的脚步到看守所来看我。

第一次被非法劳教

三个月时间到了,没有放弃法轮功的人,继续强化法制教育,一个月时间过去了,也没有放弃法轮功,由九江市政法委,市浔阳公安分局以及市“六一零”办公室的头目们,非法批准我劳动教养两年,送往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关押。时间是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

在劳教所,我被关在一个不到五平方米的禁闭室里,里面只有一个不到两米宽的炕,先只是关我一人,同年八月,关押的法轮功人员多了,里面就关了三人。因为没有放弃法轮功,劳教所给我加长关押期限一百三十二天。劳教所从社会上抓来一些吸毒,贩毒及危害社会的人员,来看管法轮功的学员,借口是警力不够。而这些人在警察的唆使,奖励与减少期限的诱惑下,用尽各种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最高可减期三个月。

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开始,劳教所把我单独关在二楼最角落的一间屋子里,由五名普通犯人看管,不准我睡觉,而她们轮流休息,轮流睡觉。十多天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她们没有达到目的,最后采取一种方法是:不但不能睡觉,身子还不能动,头也不能摆,眼皮子也不能眨。这种无形的酷刑,对我身心的伤害,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而她们换了一波又一波的人。这时的我,双脚肿的无法穿自己的鞋子;心悸发慌,大脑产生幻觉,没有了时间,没有了饥饿,没有了思维,头发似“鸡窝”的,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天,只记得有一天中午是吃饭的时候,我栽倒在地……

直到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才释放。

第二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九江市浔阳公安分局及国保大队李明,黎君(女)一行四,五个人,在我买菜回家时,在楼下把我绑架,后闯进我家,抢劫我家的私有财产,两台电脑以及炼功所需用品,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万元左右。搜查后没有清单,并把我羁押在九江市看守所,为期三十天。

九月十七日,浔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四人,将我押送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六个月,因体检不合格,才放我回家。

家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在我被非法迫害期间,我的父母及我家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对我父亲的伤害(当时七十多岁)。听说我被抓被关押时,他整天唉声叹气的,吃不好睡不香,看到我时,说了一句话:“你要想开点,不要让我这个白头发送你这个黑头发。”说着手指指自己的头,又指指我。他是在心里默默的承受着痛苦,不善于言表。

对我母亲的伤害(当时近七十岁)。听说我被关押时,整天都是泪流满面,精神恍恍惚惚的,她多次到看守所,拘留所去探望我。在我非法劳教时,她结伴去劳教所看我,由于精神压力太大,身体承受不了,半道上下车回家。看到母亲这种状态,兄弟姐妹们,一方面安慰母亲,一方面指责我:“不要跟政府作对”。我们没有跟政府作对,是政府在迫害我们。

对我丈夫的伤害(当时近五十岁)。在这场迫害中,他承受着多方面的压力,第一是他单位的压力,要他与法轮功划清界限;第二是社会的压力,有人说:妻子炼法轮功不要家了,你也可以不要这个家;第三是又要上班又要照顾未成年的女儿,还要牵挂着我:在监狱里会不会受苦?

对我女儿的伤害(当时十岁)。正当长身心的时候,正当需要母亲呵护的时候,母亲却被非法关押,她时时刻刻都在想母亲,把母亲的相片压在枕头底下哭着睡觉。在家里,父亲心里有火,对她发泄;在同学家里玩,同学的家长赶她走;在学校里,老师和同学关心她,帮助她复习功课,使她有点生存下去的心。二零零三年非典期间,因为每天都要有当天的体温记录,而没有人给她量体温,就不能上学。家里也不能呆,她只好每天早晨背着书包出门,中午背着书包进门,在田野里逛,在小路边玩。一个星期了,粗心的爸爸一点也不知道,直到有一天,邻居在一个屋檐下看到她睡在那里。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警察抄家时把她的电脑也抄走了,她的专科学习资料被毁(模具专业)。在这种环境下,使她养成了更深沉的性格:一天难得有一句话,对身边的人和事不闻不问,除了工作,吃饭,其余时间就是看电脑,睡觉,也难得看到她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