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路派出所曾在三月九日绑架了刘金萍,警察抢走刘金萍兜里的家门钥匙,私自开门非法抄家,并非法拘留刘金萍十四天。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司法改革制度之后,佳木斯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和民众共一千七百多人参与控告江泽民,绝大部分已收到两高的妥投短信回复。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份,友谊路派出所在法轮功学员诉江后多次骚扰、绑架辖区内居住的法轮功学员。以下是因控告江泽民被友谊路派出所迫害的“林苑小镇”小区的法轮功学员情况:
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佳木斯市郊区林苑小镇法轮功学员姜国胜、陈兰芝和丈夫丁吉凯、蔡桂荣、金淑荣和儿子杨胜军、刘金萍、李淑清等,均遭社区和片警上门骚扰。这些法轮功学员都在此前实名向最高检和最高法等部门邮寄控告信,并都被成功签收。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晚十点多,佳木斯郊区分局友谊路派出所五个警察到居住在郊区“林苑小镇”小区的法轮功学员姜国胜家敲门。姜国胜对警察说,已经深夜了,有事明天再说吧。但警察不肯走,还一直敲门,姜国胜就让他们进来了。其中有两个警察进门后看到他家一面墙都是李洪志师父法像、法轮图、大法书及供桌等,便忙着在房间里拍照,警察说有事需了解,要求姜国胜去派出所做笔录。做笔录时,警察都是围绕“诉江”在询问,姜国胜就一直在给警察讲真相。在此期间,警察在姜国胜面前接到海外打来的真相电话,他们对姜国胜说,这几天法轮功的电话真多啊。派出所填完拘留票子让姜国胜签字时,姜国胜拒绝说,我不签字是为你们好啊,将来你们就少了一条罪证。在派出所做过笔录后,警车拉着姜国胜到佳木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原口腔医院)做了体检,劫持到拘留所时,所里的医生看了体检结果(高压230)后拒收,凌晨二点警察把姜国胜送回家。
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上午,友谊路派出所的十多名警察闯入辖区内的“林苑小镇”小区,将居住在小区内的三位法轮功学员姜国胜、陈兰芝、刘金萍绑架(刘金萍在陈兰芝家)。警察拉着他们在市内医院做体检时,陈兰芝和姜国胜的血压很高,其中姜国胜达到280,但医院配合警察做了假诊断,显示血压正常,警察强行将她们送到佳市拘留所,但因入所身体检查不合格拘留所拒收,警察只好将陈兰芝和姜国胜于当日夜里十点多释放回家,刘金萍被非法关入拘留所。
姜国胜、陈兰芝、刘金萍三人均被非法抄家,抄家时还有警察在录像,这些警察看到墙上贴有真善忍年画、真相挂历就撕下,不但抢走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手机、U盘等,还抢走生活用品。陈兰芝家修自行车的全套工具、小音箱、充电器、乘坐公交车的老年卡,就连冰箱上边放的熟食(大马哈鱼)等都被友谊路派出所的警察抢走了。
非法审讯时,法轮功学员听到参与人员中有国保队长、郊区分局局长,但不知道具体姓名。这些警察说你们不是修真善忍吗,应该说实话,有啥说啥……但法轮功学员拒绝回答问题、拒绝签字,这些人也只好不再继续问了。在整个过程中,法轮功学员一直在给警察们讲真相。
法轮功学员刘金萍被非法拘留了十四天后,友谊路派出所胁迫刘金萍和她的丈夫签保证书、按手印,否则就会将刘金萍关进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八月七日,友谊派出所再次无理闯到刘金萍家,抢走刘金萍的个人物品:法轮大法书籍、笔记本电脑、彩喷打印机、电子书、手机、U盘五个、小音箱两个、真相币一百多元、真相资料(胶帖)、切刀、打印纸等,还把刘金萍家的香炉也抄走了。
法轮功学员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是合理合法的,也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佳木斯市友谊路派出所多次对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骚扰,是违法的。
在此提醒佳木斯市友谊路派出所及各级政法系统:法轮功学员只控告江泽民而没有控告其他参与迫害的610人员、公检法司人员等,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些人是受元凶江泽民欺骗、胁迫,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受害者和牺牲品,暂不控告他们就是给了他们将功补过的希望和机会。希望这些公检法人员能够认清形势,不要再当枪使,成为江泽民犯罪集团的陪葬品。
参与人员:
张伟明 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 13845406833 18645451735
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友谊路派出所
区号:0454
接警电话:8582590
高淑伟 所长 8582590 13803658350
张 鑫 副所长(女) 8582590 15590902555 13351341777
钟 强 副所长 6572399 18724545388 15945451332
赵 超 警员13194542100
赵 猛 警员13903688297
梁 雨 警员13904549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