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丽 |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王敏丽的姐姐王敏智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并立案调查、公布王敏丽的死因真相。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性政策,致使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七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并造成现在社会道德急速下滑,社会秩序混乱,经济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统的混乱黑暗。
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目前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
王敏智在《控告书》中说:“自从妹妹走后,我们家人一直瞒着年迈的母亲,终于有一天母亲知道了,由于思念过度,从此一病不起,在两年后带着对女儿的无限思念离世。”
以下是王敏智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的部分事实:
我妹妹王敏丽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严格按“真、善、 忍”为标准要求自己,身心受益,是街坊邻居公认的好人。
二零零三年三月 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国保大“都兴泽”为首一伙警察闯入我妹妹王敏丽家欲实施绑架。当警察欲抢大法书时,我妹妹抱着大法书被他们逼到窗口,无奈急忙从六楼窗口跳下,警察赶到楼下不实施送医院抢救,而是对伤者拳打脚踢,完全不管我妹妹的死活,打够了才送医院。 妹妹摔成重伤,造成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就是警察,而他们还逼迫家属付医药费。家属因钱太多没拿,他们不等伤者痊愈就强行把妹妹撵出医院关在一小屋内,由四名警察轮流看管 。妹妹带伤逃出了魔掌,从此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
都兴泽为首的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四处追捕,没抓到人,他们气急败坏地当着家属的面扬言:“再抓住她(指我妹妹王敏丽)一定整死她”,并后悔送医院,不如让她死了。
四年后,在他们精心策划下,妹妹再次遭绑架,仅三个月就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下午一点左右,又是以都兴泽为首的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闯入租用住宅内,将妹妹王敏丽绑架并抄家,后劫持到吉林市越山路警犬基地。
在警犬基地,王敏丽遭到国保警察的毒打和酷刑折磨,曾被灌多瓶芥末油迫害,警察竟然还将一瓶芥末油倒在王敏丽的眼睛里,卑鄙的迫害手段导致王敏丽的一只眼睛失明,一条腿被打折。之后警察把妹妹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期间,由于伤势过重,妹妹已基本失去自理能力,但看守所警察欺骗家属说人挺好的。直至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下午两点左右,看守所警察发现妹妹已经不行了,才匆忙将妹妹送往距看守所很远的二二二医院。在途中人已经不行了,如果他们能将妹妹送往就近的中西医结合医院(该院也是吉林市仅有的几所三甲级医院),也许还有生还的机会。据悉,王敏丽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由于迫害导致伤势过重,看守所方面没有及时通知家属或采取必要的抢救治疗措施,就在他们积极执行江泽民的残酷迫害下才导致妹妹的含冤离世,妹妹年仅四十五岁。
王敏丽被迫害死的直接责任人就是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都兴泽,在关押期间,都兴泽每周两次去看守所提审伤重已不能自理的王敏丽。就在王敏丽去世的头一天,都兴泽还在审讯她。可想在那最后一次提审时被害人遭到了何等的酷刑折磨,才导致第二天含冤离世。到现在家属还不知真相。
疑被摘器官
1、妹妹死后当天看守所及有关单位没有及时通知我们家属, 而在死后第二天中午才通知家属说:王敏丽“突发心脏病”死亡。当家属到现场后,不准家属看遗体,不准家属给死者穿衣服,衣服由他们给穿。
2 等他们给穿完衣服让我们家属过去时,我们发现遗体旁一大滩血,还有好多擦血的卫生纸。请问这血是哪来的?
3 被害人病危时,不去送往就近的中西医结合医院,而是送往路程较远的解放军二二二医院,如果去中西医结合医院能提前十五分钟,那样还有抢救的机会。
关于王敏丽被迫害死的情况,请参考明慧网文章《王敏丽在吉林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的更多情况》、《吉林市公安强行火化王敏丽遗体,不准家人查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