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冤狱后 齐齐哈尔市李占云回家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我是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法轮功学员李占云。修炼法轮功前,我患有膀胱炎、胆囊炎、满脸黑斑,药不离身。一九九八年修炼大法半年后,以上病症全都痊愈了。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我和女儿去齐齐哈尔购物,得知家中被抄,电脑、大法资料被抢走。我和女儿去邻村二姐家躲一躲,后昂昂溪道北派出所警察来到二姐家将我们母女绑架,把我们关押在道北派出所,我发现我丈夫和另一个同修夫妇也都被关押在那里。后来他们把我丈夫和同修的丈夫放回家,把我和女儿还有同修送到齐齐哈尔看守所继续迫害

后来,我丈夫被勒索三万多元钱才把我女儿接回家。五个月后,我被昂昂溪检察院、法院冤判四年。我不承认迫害,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份被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九监区,她们对我强行转化,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一点坐小板凳。中间除了吃饭,上厕所外不准有任何活动。犯人黄丽艳、白彩环放污蔑法轮大法的光碟。犯人黄丽艳打我、骂我,让我放弃对大法的修炼,我不屈服。让我背监规,我说:“我没罪,我不背。”后来她们看转化不了我,就放弃对我的转化。她们让我出劳役,我法理不清就出了劳役。一年左右时间,我身体曾出现严重病患,右大腿根溃烂;一天早晨洗漱时晕倒,意识全无,砸碎犯人的两个暖瓶,后被人掐人中才苏醒过来。

二零一四年,监狱长查监舍,问我:为什么不转化?我说:“法轮功没有错,是共产党迫害法轮功。”监狱长转身就走了。后来反迫害不出劳役了。在我回家的前四天犯人卢淑华让我签释放证明,我拒绝签字,她便生气的走了。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昂昂溪道北派出所把我从监狱接回送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