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献兰的案子,从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到莲湖区法院只有短短的十几天的时间,家属根本来不及请律师。七月底,在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办案法官霍彪偷偷开了庭。家属认为,办案法官霍彪这样违法操作的目的,就是阻止律师介入,以便他们非法秘密庭审不被戳穿。
后来律师介入以后,要求莲湖区法院重新开庭。女书记员说:霍(彪)法官判完案子就休假了,现在不在。
主审法官霍彪在开完庭后休假找不见,只有书记员,书记员说不再重新开庭,并说法轮功的案子是先交到中院内定后再返回莲湖区法院开庭。这显然是违法的程序。
十一月十二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法官霍彪对宋献兰非法判刑四年半。现宋献兰已上诉,并且她的律师要求二审开庭。
“法轮功的案子是先交到中院内定后再返回莲湖区法院开庭。”这可是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庭审书记员说的。这世上谁见过这样的奇怪程序?这不仅违反法律,简直就是上下串通故意捏造陷害,天理不容啊。
霍彪 电话:029-87627239。
莲湖区法院:
地址:西大街柴家十字88号(桥梓口)
电话:02987617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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