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判三年半 成都市医院退休职工控告元凶江泽民

更新: 2017年02月20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徐志群女士,今年六十三岁,成都市华西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退休职工,因信仰法轮大法,多次被绑架,曾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青羊区戒毒所、玉林派出所、成都市莲花村看守所、郫县看守所,身体曾被殴打大片瘀伤、黑紫,经公检法造假、秘密判刑三年半,在四川省女子监狱遭奴工、强制洗脑迫害,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才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国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徐志群女士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以下是她在控告状中的部分内容。

徐志群女士得法的喜悦

我是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因那时自己身患多种疾病,多发性子宫瘤,乳腺增生、头痛、腰痛。肌瘤有七、八个,每次例假都疼痛难忍,经常痛得遍地打滚,量多,时间长,一般要三周才过去。过十来天,又来了。刚开始每次就打针吃药,后来打针吃药也无效了,真是苦不堪言。

有一天,我无意中听见别人在说炼法轮功祛病健身效果很好,我就赶快问她们在什么地方可以学到,需要多少钱?她们说不要一分钱,你去学,他们就会义务教你。我问在什么地方可以学?她们说河边炼功点就有人在免费教功,你去找吧!就这样我去河边找到了炼功点,开始学法炼功了。

真灵啊!我才开始学法炼功不到两个星期,就来例假了,这次肚子也不疼了,三天就干净了。身体发生了很大很多的变化,其它疾病也随之消失了,走路一身轻。


徐志群抱着孙子,其乐融融

宝书《转法轮》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人为什么有病是因为今生前世做了不好的事,人要想好病消灾去难,唯有修炼,守德向善。感觉师父讲得太好了!这就是我要找的,终于找到了。于是下班回家,有时间就看《转法轮》,按照师父教导的真善忍的要求做一个更好的人。为人处事总能处处替别人着想,对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不计较得失,不生气烦恼。

遭非法判刑 冤狱三年半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愚蠢狂妄、小肚鸡肠的江泽民以“亡党亡国”为借口,一意孤行针对法轮大法铺天盖地的迫害全面开始了。霎时,黑云压顶,风雨悲鸣,善恶事非标准全部颠倒。我被屡次绑架关押,在黑窝里遭酷刑、侮辱,我的家人也被欺骗、骚扰和伤害。

1.绑架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晚上大概八点钟左右,我在成都市利民巷李姐水果店门前坐着,与卖花圈的杨老板娘闲聊时,一个城管队小伙子就来问我,你是徐志群吗?我说是,他说你过来一下,我给你说句话。我说你是谁?我不认识你。他说你跟我去一趟所里。我说什么所里?我不去。

他就打电话,不到五分钟,就来了一辆城管的大货车,上面跳下三个人,他们一来就连拉带拽的把我强行拖上车子,一边一个大小伙子拽着我的胳膊,不让我动。

我右边那个城管小伙子喊开车的司机“快跑,快……”,当时,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一会儿,就把我绑架到玉林派出所。我才知道是因为我修炼法轮功,他们每个月都有任务指标(每月必须抓多少法轮功学员作为对他们的考核)当天晚上玉林派出所就押着我到我家翻箱倒柜抄家,抢走我私人财产——大法宝书几十本。

第二天就是四月二十五日了,他们绑架我就是为了完成邪恶的指标任务,把我绑架到派出所、非法搜身,搜出一百多元钱,他们为了完成任务领奖金,就把这一百多元钱栽赃构陷成为真相资料,伪造成有几十份资料,非法把我关押在一间小屋子里。把我的双手用手铐铐在椅子上。

2.在玉林派出所被暴力踢打

“610”来了,我听到有个人说,这次要整我,要整我在牢里多呆几年。于是在派出所,他们强行把我拖到另一间屋子里,关上灯,强行给我照相,我不从,警察就用脚踢我。

第二天,又强行把我带到四川省华西医院车棚强行照相伪造做假,我还是不照,他们又暴力踢我、打我,直到照了在不同位置的像。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早上,我女儿来给我送饭,警察骗我女儿说,下午把你妈送到郫县看守所,三天后回来。我女儿信以为真。结果到下午下班的时候,有二个警察把我带上车,把我绑架到成都市郫县看守所。

到看守所后,看守所的警察要求我脱光了检查身体,发现我全身大片大片的伤,全身到处是乌黑乌黑的淤伤,看守所的警察说,身体伤太多,我们不收。看守所的警察对派出所的警察说,把我送到医院去看看身上的伤(成都市三医院是看守所指定的医院)。

到三医院,派出所警察叫我拿钱出来挂号,我拿了十元钱,医生一看,咋这么多伤?你是咋伤的?我就说是警察打的,警察怕我说出实情,就赶紧叫我出来了。然后警察去给医生悄悄说了一番话,医生就什么也不问了,就开了证明。派出所警察又把我绑架到郫县看守所,这次看守所收了医院的证明后,就把我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了。

3. 在郫县看守所被侮辱、非法起诉、开庭、判刑

一进看守所监室,就有二个犯人跑出来,强行脱光我的衣裤、鞋袜、全身赤裸;还强行让我下蹲三次,使我人身受到了极大的侮辱。我的鞋子是刚穿一天的软皮新鞋子,不知道她们给我丢到哪儿去了?她们说丢了,我要她们赔。她们说这是看守所的规定,不给我穿,没有鞋子,就这样,光着脚在地上走。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个月后,在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检察院给我一份起诉书,我在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庭。十个月属于超期关押,他们违犯了法律,他们就把非法关押的日期改为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哪有起诉书超过四个月后才上庭的?结果是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就开庭了。

起诉书都没送给我家属,我家属也不知道我开庭的日子,过几天,又给我送了一份起诉书,我前后共收到两份起诉书。因证据不足,几次被退回,根本就没有什么证据,我做好人有什么错?是邪恶的玉林派出所警察迫害我,他们为了迫害我,编造谎言,伪造所谓的证据,伪造了几个证人,连我老伴都给伪造成迫害我的证人。他们所伪造的一切证据全是假的,所以连起诉书都不敢送到家属手里。

派出所警察可能怕我老伴、女儿看后知道真相,告警察,所以警察就不许我老伴和女儿参加庭审,剥夺了我老伴和女儿的知情权。

派出所警察就在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提前开庭了,庭上没有任何证人出庭,不让我自己辩护,法官就直接宣读非法判了我三年零六个月,我不服,我要上诉。随后我就写了诉状,可是没过多久,就被退回来了,非法剥夺了我的上诉权。

我家人、亲属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到法院等了整整一天,也没有看见我,我老伴去问,才知道提前一天就判了三年零六个月。当时全部家人及亲属像遭五雷轰顶一般,头都大了,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起诉书不但日期改成了四月二十五日,还编造我“无业”,我是有单位的,所以这些都是警察在造假,欺骗、在执法犯法、徇私枉法。

4.被劫持到四川省女子监狱迫害

同年四月二十四日,我被郫县看守所送到四川省女子监狱(养马河女子监狱)迫害。

在监狱里面,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两个包夹(其他犯人),白天二个犯人,晚上二个犯人监视着我,不准我炼功,不准我与别人说话,天天洗脑(骂我们师父,侮辱、诽谤法轮功),还要到车间去劳动,不给一分钱,劳动量很大,任务很多,我每天就像生活在地狱一般,还强迫我写“三书”,我不写,就不能过关,最后是帮教帮写了三书,让我签字,因为高压迫害,我被迫违心签了。

在监狱中,天天高强度的劳动,把我的双手大拇指虎口拉伤了,到现在还疼痛难忍,连自己的衣服都无法洗。

5.回家后仍遭骚扰

我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出狱,回家后,玉林派出所几次打电话,要我把户口迁出成都市芳草街派出所,说必须迁走,我作为一名合法的公民连户口的自由也被剥夺了。

此后,玉林街道办李主任带二个人三次非法闯入我家监视我,看我在做什么?假惺惺的说是关心我,实际是对我及我家人的骚扰迫害。

屡次被绑架、非法关押

1.合法上访被绑架

我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着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每个公民应有的合法权利去北京上访,还在郊区等公交车,就被一群武警拦住盘问,当时是见人就盘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叫我们骂慈悲伟大的师父;我不骂,就把我绑架到军区大院内。

在一间有着众多男女警察的屋内,扒光我的衣服和裤子,非法搜身,并把我内裤包里藏的大约一千八百元左右的钱全部抢走,没有打任何收据;就把我扔到一间有几十人挤在里面,满屋子都是灰的房间里。不给我们饭吃,不给我们水喝,不准我们上厕所。

第二天(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早上,把屋内的所有人全部带上车,开到北京什么办事处,又把全车的人非法关押在一间堆满杂物的屋内,不给吃喝。两天后,又被成都市“610”警察押上回成都的火车。那些警察在一边大吃大喝,那时我的心在流血,我的血汗钱被警察抢了,身无分文,没钱吃饭喝水,早已是饥肠辘辘,却只能眼睁睁忍饥挨饿,那些“为人民服务”的警察们却用我的钱在大吃大喝。

2.被非法关押到成都市青羊区戒毒所、派出所、看守所

就这样到成都后,我又被绑架到成都市青羊区戒毒所和毒贩关押在一起。

警察唆使毒贩用高音喇叭不分昼夜的侮辱我及法轮大法,迫害干扰我,不准我睡觉。白天警察就骗我说你说出你的名字、家庭地址,我们就送你回家,绝对不关你,就通知你的家人来这里接你回去。我相信了,说了后,警察打电话给我女儿,女儿来了,警察就让女儿去交钱,交了多少钱,我也不知道。

结果,成都市小天竺派出所的警察来了,把我强行押到派出所,那个警察对我女儿说,你妈不能回去,等明天所长上班再说。我女儿惊呆了,警察咋骗人呢?女儿看见我被警察折磨成这样,还不准回家,女儿就大哭起来,哭的很伤心。

第二天(一月八日)所长上班了,结果下午小天竺派出所派了两个警察把我绑架到成都市莲花村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看守所人太多了,每晚只能挤在潮湿的地上,侧着睡,不能动,不能翻身,不能躺着……受尽了折磨与凌辱。二月七日,我才被小天竺派出所接出来,派出所通知单位和家属来派出所,把我接回了家。

3.被绑架到成都市郫县看守所、派出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四日,我帮亲戚去医院挂号,顺便贴了两张真相不干胶资料,结果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我又被绑架到小天竺派出所,并遭到非法抄家。当晚就把我非法关押到成都市郫县看守所。

十五天后,四月二十八日,由小天竺派出所警察强行接回派出所,通知单位领导,最后是单位派人来接我回到单位;单位保卫科的两个人给洗脑,要我写“保证书”,保证自己不炼法轮功,可是我不写,他们说不写就不让我回家。我不理他们,最后他们忙着下班,就打电话叫我女儿来接我回家了。

4.单位参与迫害

三天后,单位领导孙姓书记、张姓书记她们通知我到单位,老伴,女儿怕我出事,就陪着我一起到单位去。到单位,她们还是要求我写“保证书”,我不写。我说我没有错,保证什么?说了半天,也没有说好,两个书记让我们回家了。又过了几天,又让我去单位,接着就这样来来回回去了单位五、六次吧,她们就让我老伴帮助我写“保证书”,可是我还是不同意,老伴怕我受折磨就帮我签上字,可是书记说不行,必须我自己签字,让我照着老伴的笔画画就算数,我怕连累家人在高压恐惧迫害下才违心签了。

一个月后,她们通知我上班,到了单位,管理员又给我增加了一项工作,我比别人多做工作,奖金却比别人少一半,甚至有时一半都没有。后来我意识到这是对我的迫害,我就去找管理员论理,最后他才说这次奖金已经发完了,下次给你发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