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崔月秋女士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所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我是从一九九八年九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在修炼前我身患多种疾病,特别是做了结核性胸膜炎手术后,由于每天服用“雷米锋”等刺激性药物,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又得了严重的肝炎、肾炎,从结核病医院又住进了传染病医院,那时,右肋侧插着一根胶皮管子引流,浑身疼痛,脸和手脚浮肿,整个人脱了像,长期靠服用安眠药睡觉,尿血是常事,痛苦使我感到生活无望,几次想轻生,看到两个孩子年纪小,一次次打消了这个念头,那些年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给单位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心里时常感到压力和不安。
邻居知道了我的情况,给我送来一本《转法轮》,我越看越爱看,书中以“真、善、忍”为标准,讲如何做一个好人,可我平时遇事爱发脾气、常指责别人……我这样想着,这是不是我生病的根本原因呢?大约在第五天,我肚子异常疼痛,排出了许多像脓一样的脏东西,随后身体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走路、骑车像有人推着一般,脸上的色斑开始渐渐退去,气色越来越好。我辞退了保姆,亲自给孩子洗衣做饭,时常去婆婆家照顾丧失语言功能瘫痪在床的婆婆。那时我时刻用“真、善、忍”来衡量,做事先考虑别人的感受,遇到矛盾先看看自己哪做的不对,随着心性的改变,工作、生活环境越来越好,开始反对我炼功的丈夫看到我的改变竖起大拇指说:“法轮功真神了”!
然而,一九九九年,被控告人江泽民出于个人意志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
遭绑架被侮辱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因复印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二十四小时,第二天晚上我被孩子接回家,到家看见衣服、被子、粮食散落一地,满地狼藉。后来丈夫告诉我,被西屯派出所勒索了1000元钱才放的人,也没给开收据。
第二天我去单位上班,又被警察绑架到红山区刑警队,当时我正来着例假,他们把我锁在冰冷的铁椅子上,例假湿透了我的外裤,从腿根处流下来,我要求去卫生间,他们推脱说没有女警官。他们充足了两根电棍,打着火花,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还时不时的敲打着桌子故意不让我瞌睡。第二天早上,我再次要求去卫生间,得到许可,可我已经排不出尿来,淌了一池子血水,直到现在留下了排尿困难的后遗症。就这样在铁椅子上我三天三夜没吃没喝。第四天他们把我带到东城看守所,后来我才知道同事和家人已经三天找不到我了,第四天才知道我在看守所。
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被非法劳教三年,被送到内蒙古图牧吉女子劳教所,这期间丈夫和孩子九次去劳教所看望我,两个孩子哭着不舍得离开妈妈,丈夫头发白了,抹着眼泪故意不让我看见,两个本来学习优秀的孩子成绩下降。公公不知道我去哪了,经常去单位打听我的消息,要我的电话号码。单位的领导推脱说我外出学习去了,他老人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每天心情沉重,不到三个月,身体一直健康的公公突发脑溢血离世。
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由于我浑身浮肿,经常便血,劳教队通知家人把我接回家,瘫痪在床的婆婆看见我拉着我的手不肯放开。刚一到家,街道居委会的人就来了,看我正在给婆婆喂饭,没说什么就走了。
大骚扰、勒索、家人遭株连
约在二零零二年五月份,在我家居住的小区发现大量的法轮功真相传单,派出所怀疑是我做的,把我强行带到永巨派出所,一个警察说:“她在家照顾老人,也出不来,没有证据怀疑她。”但是他们还是以怕我去北京上访为由,强行向我丈夫索要了三千元押金,也没开收据,说是如果不去北京就还给我们,当时我丈夫下岗,给别人打工,我刚从劳教所回来,也没工资,婆婆只有两百六十元的遗属补助费。后来我去永巨派出所要过两次,他们说所长换了,以没有交接为由,至今一直没还。
二零零二年六月的一天,半夜十二点多,外面下着小雨,永巨办事处和“六一零”的人员突然闯入我家,二女儿在睡梦中被惊醒,孩子吓得脸色苍白,冲到妈妈面前挡住他们:“不要动我妈妈。”他们说:“我们是执行上级命令过来看看”,二女儿当时正面临高考,那段时间她为妈妈担惊受怕,由此学习受到影响,结果高考落榜,又继续复读了一年。
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零二年七月份的一天,永巨办事处、综治办主任来到我家,要我去洗脑班,看我正在料理婆婆大便,他们走了,第二天,他们又来了,我当时正给婆婆做饭,他们不顾瘫痪在床的婆婆,把她一人锁在屋里,几个人强行把我拖入警车,拖鞋被丢在楼道里,邻居看到这一幕都骂他们是强盗。当时丈夫正在北京出差(永巨办事处的人也知道),后来邻居帮忙叫来了我的小叔子,瘫痪的老人饿着肚子三个多小时没人管,我问他们:你们就没有父母吗?他们说:共产党给我们开工资,我们也是没办法,是在执行上级命令。在洗脑班我一直是光着脚的,我请求要一双拖鞋,他们都不给我,就连去厕所都是光着脚的(当时厕所很脏)。在洗脑班因我不肯放弃修炼,他们罚我站、蹲了一宿,又找来一个年轻女子蹲在我背后,只要我一打盹,她就嬉皮笑脸的碾我后背,用这种卑劣的手段不让我消停……在洗脑班一系列的残酷迫害,使我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由于婆婆本来身体就不太好,又受到了惊吓,整天睡不好觉,不到半年就去世了。
被诬判三年半
二零一零年五月八日,我在赤峰干休所家属楼贴“法轮大法洪传世界”的真相帖子,被媒体欺骗的人告发了我,他们还扣留了我新买的电动车。在看守所我向国安警察说:我父亲九十六岁,母亲八十七岁了,两位老人都离不开我,一天看不见我就打电话找,两位老人的性命握在你们手里了,你们快放我回去。我没得到他们的回应,却接到被冤判3年半的牢狱,我写了上诉状,第十天得到的消息是维持原判,我以绝食、不照相、不穿罪犯马甲,不服对我的非法判决。他们以我不能走路为由,在东城看守所组织了一个临时审判厅秘密审判我,也没通知我家人,没走任何的法律程序,在我走路都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连夜把我送到呼市第一女子监狱,随后开除了我的公职。在监狱我惦记我的父母,真是一夜白了头。果真是这样,母亲见不到女儿,半夜不睡呆坐着,每天以泪洗面,趴在窗台上望着门口盼望女儿回来。母亲在我入狱不到四个月就永远离开了我们(家人一直瞒着我,出狱我才知道)。姐姐说她离世前还念着我的名字。父亲已瘫痪十年了,我和姐姐一直照顾他,好歹父亲半糊涂半明白的,常把我女儿当成我。几年的牢狱(狱舍在北侧,很少见到阳光)使我头发变白,牙齿脱落,手、脚、腿、骨骼多处变形,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特别是我回家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全靠女儿、亲属的帮助,我丈夫在一九九五年就已经下岗在外打工,五十八岁的他不好找工作,需要再交两年的养老金才能领到退休金,即使这样,我们没给政府增添过任何负担,街道办事处也没有任何人问过我们的生活状况,而且永巨派出所还要我去抽血、验我的笔迹、翻看我的手机(把我的手机都弄坏了),他们还是那句话:“我们是在例行公事”。
禁止出国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二女儿在国外生小孩,需要母亲的照顾,为此我办理了出国护照。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晚,我和大女儿到北京机场准备登机去美国两个月,在登机口我被告知:你的护照已经作废,不能走了。就这样我又被禁止五年不能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