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石孟昌的亲属委托律师为石孟昌申诉。律师三月十四日早上八时多,来到黑龙江省呼兰监狱,要求会见石孟昌,呼兰监狱表示同意会见,当得知律师代理的是法轮功学员的案子时,狱政科推脱说找刑事执行科。
到后来,还要请示呼兰监狱610,还向律师当地省司法厅、局通报此事、又核实律师身份,律师当地司法处长打电话询问此情况。一会又说留下材料,让下周一来。律师问为何,呼兰监狱方拿出二零零一年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对山东律师的一个答复,是一周的时间安排会见。律师表示“此回复因违背二零零四年司法部关于律师会见规定的四十八小时而无效”。刑事执行科办事人员又找到刑事执行科科长反映。科长让办,但提出要留身份证复印件,因无法律依据而遭到律师拒绝,他们又找来呼兰监狱610办(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组织)张主任。
张要求按他们监狱的规定来。律师说只要依有效法律即可,内部规定只要与上位法抵触,我们拒绝,并对此案要请示610提出质疑,呼兰监狱610张主任授意刑罚执行科“给他们慢慢办”。于是就看他们在慢慢腾腾的,好象是在填表,又一遍遍的上楼请示,过了很长时间张主任又从楼上下来,刑法执行科科长也来,要看申诉材料……到中午张主任告诉律师“下午来吧”。石孟昌的律师问呼兰监狱610主任和刑事执行科科长的名字,他们不告诉。
十四日下午律师准时来到呼兰监狱等待会见石孟昌,呼兰监狱610张主任和卢廷阁律师进行面谈,说:明天省司法厅找他汇报此事,他上省厅汇报后,上边让会见你就会见,不让会见也就那样了,明天上午十一点给答复。
十五日上午律师又来到呼兰监狱等待。可是等到十一点多,也没有得到呼兰监狱610张主任的任何答复。十五日下午卢廷阁律师继续到呼兰监狱等那位610张主任消息,始终没看到人,也没有任何消息告知。
呼兰监狱百般刁难,无理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凸显呼兰监狱司法人员既没有法纪观念,也无任何诚信可言,这些执法人员执法犯法,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虽然受制于上级的违法命令,但其助纣为虐是违法行为,必然为此担负其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