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儒与母亲、姐姐、外甥新年合影 |
这样一位主流社会的青年才俊,因为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二年曾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关押在前进监狱;出狱回家不到四年,二零一五年七月再次被警察蹲坑绑架,十一月十六日被非法开庭,法庭听命610,对张鸿儒枉判四年(刑事判决书:(2015)昌刑初字第1171号),上诉后,北京市中级法院违法裁定维持原判。张鸿儒现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前进监狱。
北京市前进监狱位于天津“茶淀”,是北京在天津的一块飞地,在“清河农场”这个名称下,处处透露着诡秘,掩盖着其丑陋的历史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事实!
张鸿儒被劫持到前进监狱后,家属在监狱接见日一直未能见到他。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张鸿儒白发苍苍的母亲、姐姐和外甥,到前进监狱再一次向三监区要求合法接见张鸿儒。三监区区长刘光辉(警号:1109423,已调离)阴邪的要求家属说:要想见,必须得符合两个条件,首先得污蔑法轮功。张鸿儒家属直接告诉刘:“做不到”;并直接说:“国家到现在没有给法轮功定性,不能随便说话。”刘光辉耍政治流氓式的说:“这两个条件做不到,就不能接见。”家属说:“哪条法律规定的?家属接见之前得先被问对法轮功的态度?你拿出法律条文,如果拿不出,就说明你们是违法的,我们家属就可以控告你们。”刘光辉叫来了旁边清河分局的几个110的警察,说举报家属的讲话涉嫌宣传法轮功。后来家属经走访多个部门,才得以亲人相见。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张鸿儒的家属请了蔺律师和宋律师,驱车奔赴位于天津茶淀的前进监狱,要求会见张鸿儒会谈申诉事宜。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上午,律师和家属赶到北京市前进监狱,三层的办公大楼只有一个房间有人,他们让去监区门口联系狱政科的人。到监区门口后,一工作人员告知:律师会见服刑的罪犯需要先到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办理“换信”手续。律师说按照规定是不需要的。工作人员就拿出一份某某法院到清河分局开好的“外调介绍信”,让律师看,并说:分局没多远,你们去办理吧。并问了要会见的人名,在电脑上查询“张鸿儒”,知道是法轮功学员。律师和家属随后赶往不远处的清河分局。
几经找寻进入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的大楼,同样根本不像上班的样子。一工作人员说“都从北京市区过来上班,到十一点才算上班”。好在有值班的人,律师递上会见张鸿儒的手续,该任姓值班人员打电话,不一会来一女士,说:“前几天也有要会见法轮功人员的律师,我们(刑罚执行处)没法管,应该是教育改造处负责答复的。”律师和家属让她们联系还在上班路上的教育改造处的一个叫杨畅的人。该人先是问了律师情况,又打回来几次电话说将我们的律师证、会见介绍信、委托书复制了,并说要拿当事人本人的委托书。律师说:“你们说的本人的委托书根本不可能,我们还没有会见到呢,本来律师会见监狱服刑人员不用到监狱管理局来的,监狱可以和你们请示给我们答复,如果违法不让律师会见,我们将提出控告。全国其它地方监狱会见都可以的,作为北京更应该是守法和执行司法部规章的,而不是要汇报给北京市司法局给律师施加压力。”
在分局的值班室,杨畅还打电话让女值班员问家属,是张鸿儒本人提出的申诉?还是家属提出的?律师和家属都说是家属提出的。他还问是谁提出的?家属说是张鸿儒的母亲。他还问是因为判的时间长短,还是因为性质问题?律师说不应该判的,还是性质上的问题。他们说二十四小时内给答复。
三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刚过,律师给杨畅打办公电话,没人接。下午二点多家属打杨畅电话,一位马姓警官说杨畅去北京开会了,让明天早晨八点半之后打,杨能在。 二十二日家属从早八点半到下班时间始终没人接电话。期间家属也打了监狱狱政科、北京监管局、清河分局其它电话。
三月二十二日家属从早八点半到下班时间打杨畅电话:010-53869190,始终没人接。家属又分别往监狱狱政科、清河分局公开电话1600628转10、分局机关电话010-53869097、分局便民电话010-53869122、北京监管局信访010-53860076 打了电话,家属跟他们都说了要找杨畅让他给我们律师和家属一个答复。其中分局电话、狱政科电话下午打了多次一直都占线声音。
对于能接通的电话,鸿儒姐姐代鸿儒母亲对他们说:“现在我们国家有很多冤假错案已经翻案了,像陈满和聂树斌案。我母亲也坚信自己的儿子鸿儒是冤案。就凭自己的儿子是个孝子,儿子在社会上,在单位和家庭中都是好人,儿子也是国家的人才,凭着我们国家的法律──信仰合法 ,就凭这些国家就应该给儿子翻案,给儿子恢复名誉。把这样的人才抓起来不也是国家的损失吗!”
“我母亲说了,即使儿子不同意申诉,我母亲也要为了儿子申诉到底。”“母亲说如果谁在这件事上阻挡,我母亲就控告谁。如果杨畅阻止我家请的律师会见我小弟,他们就违法了,我们家属就要把杨畅个人和监狱一起往上级、更上级部门控告,往相关部门控告,让他们也看看监狱的行为是怎样的,看看监狱是怎么违法犯罪的。”“还有一点我母亲说了,如果杨畅或监狱给儿子在精神和身体上造成任何伤害和折磨,我母亲饶不了他,一定去告他……”
分局机关接电话的人、市监管局信访接电话的人、分局公开电话接听的负责法律咨询的那个女警,他们都静静的听着,并不时的说“嗯”。那女警说把我这事跟领导说一下反应一下。分局机关那人说你还得打杨畅的电话。监管局信访那人说,你得逐级找,你还得先找分局,还打9097(清河分局机关)那个电话,让他下楼帮你找一下不就完了嘛,他们都在一个楼里。家属说:“谢谢您啊!”他说有事你再打电话。
上午给他们打电话家属一直在说让杨畅给我们律师或家属一个答复,一直没结果。下午相关电话家属每10分钟打一次,一直是占线的提示音,这表明了他们不想答复家属,不想让律师会见。他们是摆明了不依法办事了。
三月二十三日下午,鸿儒家属再次往北京监管局狱政管理处(010-53860158)打电话,一位曾姓人员接了电话,家属再次向他说了鸿儒被冤判的基本情况,告诉他:“他(张鸿儒)就是好人嘛,可老实了,就因为信仰,而且我们国家有法律依据,信仰是合法的,那你说这种人是冤判的,和一般的服刑人员能一样吗?一般服刑人员那就犯了罪了。”曾姓人员回避说:“在这方面我们不讨论。”并说:“相关律师会见服刑人员的审批权,不在分局(清河分局),不在监狱,在市局(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家属多次要求曾姓人员回复律师,给律师一个明确答复。曾姓人员还是回避,说:“我不是具体办理人员,我没有权力去决定会见或不会见,这个审批权在市局,请你到市局去审批,而且我们已经和市局那边反映了你的情况,所以接下来,你再找我,谁在找我,我只能这样答复你……你知道,我们都是有工作职责的。”还说:如果开到手续,就直接去监狱,监狱负责接待安排。
家属最后告诉曾姓人员,如果市局(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他们不给开手续的话,我们将依法采取其它法律途径维护我们的权益。
至此,本来很正常合法的申诉会见事宜,张鸿儒的家属和律师却遭到人为的刁难,北京前进监狱、北京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逐级推卸责任,张鸿儒的律师及家属将保留对北京市前进监狱和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及其责任人员提出控告、复议、诉讼等法律措施的权利,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律师的执业权益。
前进监狱管教室接待家属及律师的狱警警号是:1109096
清河分局值班室接待的男警警号:1109011
相关责任人信息
北京市前进监狱:
邮寄地址:天津市汉沽区京山线茶淀站106信箱,邮政编码:300481
注:106信箱下每个分监区设一个分箱,比如要寄往一分监区,邮寄地址为:天津市汉沽区京山线茶淀站106-1信箱
杨畅(专门负责法轮功学员)电话:010-53869190,18811665031
邮寄地址:天津市汉沽区京山线茶淀站106信箱教育科,邮政编码:300481
前进监狱公开电话:1600628(语音后选择按11)
前进监狱咨询电话 010-83589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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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监狱监察科举报投诉电话: 010-53861676
监狱长:010-83589401
副监狱长:曹利华
副监狱长:薛英奎
政治处主任:魏福科
工会主席:梁凯
生活卫生科:武自华
负责收发信:010-53861751
狱政科:010-53861971、010-53861972、010-53861970、010-83589496
狱政科:王满来 010-83589412、022-6798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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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科:郑洪宇
生产科:郭丰登
行政科:张怀水
教育科科长:陈俊
教育科副科长:王树友
教育科副科长:张洪海
管教科:022-67988274
五分监区副指导员:贾军涛
八分监区:010-83589428
一分监区长:柳刚
原三分监区长:刘光辉(警号:1109423)13920349204(已调离)
三分监区:姚一平
朱志华 副指导员
熊智尧 中队长
梁凯 警察
刘振营 指导员
监狱负责人:齐秀山 焦建文 姜海军 杨畅(专门负责法轮功学员)
监狱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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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立实、王天恩、谭必强、张升平、郭丰登、冯永钢、张怀水、惠君、姜勇、司甲俊、于连伟、薛超、张红艳、徐晓月
杨瑞来、耿尚平、王磊、何晓峰、吕晓雨、宋经纬、熊志尧、李海涛、张晓旭、梁云峰、冯明星、席海峰、王连宗、梁福玉、陆庆元、尹学智、闫浩、刘德山、印建新
王满来、张庆春、马可义、耿尚平、姜少文、郝惠京、唐东进、李文斌、李同民、张立东、范金明、冯永喜、王树友、李红刚、张香海、林春江、赵东、陈小平
胡鹏、白海涛、武自华、森本儿、卢海民
周凯强、蔡长海、陈存卜、张东升、张国桢、张洪海、段文涛、刘毅洲、金轶伟、陈俊、李栋年、王刚、高宁、吕振旗、任红磊、何志全
邓哲、孙光、彭劲松、李之进、彭来群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是其下属单位) 010-835891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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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电话:010-1600628(语音后选择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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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分局管教处 022-67988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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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分局机关信访电话:010-5386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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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林仲书、李朝旺、张洪建、董世珍
政治部主任:栾淼淼
反××处电话 处长:朱光华 010-83580634 010-83580636 010-83580636原前进监狱九分监狱中队长,专门迫害法轮功,因迫害有功被提拔。
刑罚处:010-83580620(处长) 010-83580622
狱政处:010-83580603
狱政管理处:010-53860158
司法部信访处 010-66183634
副局长:办010--83580007
咨询处: 010-538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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