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当时五十五岁的王秀萍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王秀萍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我是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底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患有各种疾病,乳腺小叶增生、妇科病、腰椎间盘突出、头痛、风湿、还有坐月子落下的病,双膝往下从骨头里往外冒着冰冷的凉气,神经衰弱难以入睡,白天头脑昏昏沉沉的。腰酸疼痛难忍,走路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中西医没少治,也不见效,我被折磨的有气无力,上班只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天无绝人之路。当我第一遍看法轮功著作《转法轮》时,明白了法轮功教人以“真、善、忍”为标准提高心性,做道德高尚、为别人着想的好人,由于我的心性升华,很快病都神奇的好了,真正体验到无病一身轻的美好,能正常上班了,法轮大法不仅让我拥有一个健康的身心,还给家庭、单位、国家节省了医药费。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之心,公开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十多年来,我本人遭受了如下迫害:
进京上访遭绑架、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七月四日,我进京上访,被乘警非法劫持到长春火车站。单位保卫李宏伟、工会单旭光和大庆市红岗区派出所片警林佰成向我亲属勒索一万五千元人民币(一万元被派出所扣押,后要回八千元;另五千元被单位扣押),把我非法劫持到大庆市红岗区派出所,逼迫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所长李敬安等谩骂法轮功创始人,侮辱我并唆使我的亲人打我,把我非法劫持到大庆市看守所关押。狱警教唆犯人强迫“开飞机”式的蹶两个多小时,脸被控肿,大腿筋抽得疼痛,被非法拘禁一个月;转到红岗区拘留所非法拘禁半个月;又被非法劫持到红岗派出所,单位庞国军、左玉坤、李宏伟三人到派出所逼迫我签他们写好的不上访保证书。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把我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每月仅发一百元的生活费,没有保障的,时给时不给。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我再进京上访想澄清事实,在前门被天安门分局警察绑架到大庆驻京办事处,因不配合警察犯罪被搧脸。片警林佰成把我劫持到大庆市看守所非法拘禁三十天,又劫持到红岗区拘留所非法拘禁四十多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我被非法劳教一年,被大庆油田“六一零”人员劫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女子戒毒所,限制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码凳;做奴工;每天强迫听、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等。
访友遭绑架、拘禁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下午,我到朋友家串门,被片警林佰成以聚会为由绑架,所长李敬安带领10多个警察非法侵入我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一本,把我非法拘禁在派出所二十四个多小时后,劫持到大庆市看守所非法拘禁四十多天;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劫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戒毒所,体检出心脏病拒收;又被劫持到红岗区拘留所非法拘禁十五天。
进京上访遭绑架、酷刑折磨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我第三次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野蛮拖上警车,因为我喊出我的心声: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两名警察一个拿电棍抽打我的后背,一个揪头发往座椅下按,拉到天安门分局,晚上被劫持到北京市东城看守所非法拘禁,遭受迫害如下:
迫害性灌食:狱警指使狱医和三个男犯强行给我灌食,强迫我坐椅子,一只手被铐在椅子扶手上,另一只手被反铐在椅子后面,前面一男犯狠踹我胸腹部,后面两男犯一个往后面扳脖子、掐鼻子,一个高抬被铐在后面的胳膊,狱医反复插管,我被灌得上不来气,痛苦的直呕吐,心都要揪出来了。
人格侮辱、灌食:东城看守所狱医把我劫持到北京公安医院的地下室,被警察逼迫一丝不留的脱下自己的衣服,穿那里又肥又大的秋裤,不让系裤带,稍不注意裤子就要掉下去,把右脚用铁链子锁在床头,右手一直铐在床边打药物,每次鼻饲的管子不给拔掉,悠来悠去,大、小便也不给打开手铐脚镣,没有人的尊严,五天之中,我的人格受到极大的侮辱。
灌食、打吊针:我被林佰成劫回大庆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又被送进红岗区拘留所非法拘禁,狱警指使四、五个男犯把我捆绑在床上灌食,左手拉直铐在床头上,抻的胳膊又酸又痛;右胳膊被男犯按着打了八个多小时的吊针。半个月后,林佰成又把我劫持到大庆市萨尔图区收容所,因身体虚弱拒收。
被迫离婚 居无定所
由于江泽民迫害的株连政策,前夫难以承受巨大精神压力,二零零二年七月在红岗区法院起诉我离婚。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在我缺庭的情况下,被判决离婚,从此我居无定所。
肇州县看守所里的酷刑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大庆市肇州县和平派出所副所长王军、张军等三个警察非法侵入我的住处,强行把我拖上警车,胸部被撅的一阵剧痛,拉到和平派出所。随后王军等非法抄家,抢走我的法轮功书籍几十本、光盘四十多张,两台电脑,两台打印机等其它物品,非法撬开我的柜,抢劫人民币七千五百多元(至今未还)。王军说他是专政工具,将我双手铐在背后,谩骂着搧耳光和打头顶几十下,嘴被打出血。于当晚十点多钟把我劫持到肇州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多天,受到如下酷刑迫害:
灌食:监管狱警几次指使四、五个男犯人,把我按倒在水泥地上,掐鼻子,用木棍撬嘴灌食,有时灌浓盐水,呛得我嗓子和胸腔非常难受,身体冰凉失去知觉,几乎窒息。
戴脚镣: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所长李青和唆使四个男犯强行给我戴了五天30斤的脚镣子,致使我行走困难,脚踝骨被铁环硌的疼痛。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中午,王军把我劫持到肇州县拘留所非法拘禁。
被囚八十七天 几乎再遭劳教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王军、张军伙同肇州县公安局政保科王学军欺骗说上哈尔滨检查身体,强行把我双手铐到背后拽上车,拉到哈尔滨女子戒毒所,我才知道被非法劳教三年,因体检有病拒收,又把我劫持到肇州县拘留所继续非法关押到七月23日被释放。从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七月二十三日共计被非法关押八十七天。经济损失达上万元。
被大庆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天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我因访友,被大庆市红岗区八百垧公安分局警察绑架,抢走我一千多元人民币,把我劫持到八百垧公安分局,巡警队张忠华非法对我酷刑逼供:强行逼我趴在地上,反复几次从后往前抬举我反铐的双臂,疼得我痛苦不堪,几次把法轮功创始人照片放在我身下逼迫我坐,我不坐,就点燃两根烟插在我的鼻孔里熏我,我喷掉他就再点着继续熏,猛抓住我的头发满屋轮圈的殴打,左右开弓搧我五六十个大耳光,直我打得眼冒金星,头晕目眩的一片黑,天旋地转的站立不稳,折磨我近两个小时,晚上十一点多钟把我劫持到大庆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天。
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三日,大庆市公安局警察李育春、刘宝丰把我劫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戒毒所,因酷刑导致我身体虚弱拒收,李育春、刘宝丰徇私枉法强行把我留下,后因心脏不稳、心律过速,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以“取保候审”把我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