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给衡水刑二庭打电话询问为什么不通知律师和家属,主审王玉说邮寄判决了,可是律师和家属都没收到。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号,王元升一审辩护律师及家属接到冀州法院的判决书,被冤判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家属没有签字,并正告法院人员他们对法轮功所做的一切都是违法的。王元升本人也没有签字。
五月五日,王元升代理律师了解了王元升身心受益以及以前数次因坚守信仰,屡遭迫害的情况(因一审律师比较忙,二审家属为他请的另一位维权律师),结合此次冀州法院故意夸大事实,伪造证据的情况,基于信仰合法,讲真相合法,进行上诉,同时在上诉状中控告办案的警察,冀州镇派出所尹书强,范晓阳,检察官曹芳,李文贵,杨广顺,法院刑庭庭长魏文果,副庭长刘丽爽违法。
上诉状被送到衡水中院后分到刑二庭,刑二庭主审副庭长王玉负责,以前法轮功上诉的案子都是她负责,每次都是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直接维持原判。这一次也是没有通知,法官说的邮寄了只是托词。
王元升修炼以前脾气不好,暴躁易怒,身体也不太结实,常年肠胃炎,遇到阴天尤其厉害。据他孩子讲从记事起就看到父亲大把大把吃药片,并且练过健身气功,学过针灸也没能治好肠胃炎。一九九七年,因家人患严重甲亢,经朋友介绍走入法轮功修炼群体,处处事事按照书中要求做一个好人,并在冬天大雪过后几次上村外路上起早扫雪,给过往的路人带来很多方便,也在当地被一度传为佳话。王元升学法轮功以后身体无病一身轻,以前肠胃疾病彻底根除,脾气也变得和气,忍让。
遭迫害九死一生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因一己之私发动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造谣诬陷,王元升觉得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为了让身边百姓都知道法轮功是被诬陷的,用自己亲身经历告诉人们事实真相,却屡遭迫害。一九九九年因在户外炼功被非法关押半月。
二零零一年依法进京上访,王元升被非法劳教一年。为了强制修炼者放弃信仰,二零零一年四月份,石家庄市劳教所二大队再度大规模强迫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害人勾当,对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采取吊打、上绳、电棍电、不让睡觉等一系列的迫害,其中骇人听闻的是一中队的恶警们想出的毒招:
在劳教所的每个中队都有一个晾衣房,房内有两根晾衣服用的钢丝,高二米,两根钢丝间距约零点五米,恶警们唆使那些劳教犯把法轮功学员的上身扒光,用手铐锁住两手,然后将两只胳膊的大臂横担在两条钢丝上,使人被吊起来,更令人发指的是下面还有人用力来回推着被吊起的学员沿着钢丝滑动。钢丝很快就深深地勒进两个大臂的肉里面,鲜血直往下滴,其状惨不忍睹。有的竟然被这样折磨长达半个多小时。很多法轮功学员的两大臂都留下了深深的疤痕,甚至有的因此而留下残疾。其中王元升被残害的一条胳膊抬不高,手攥不上,伸不直,连吃饭都很困难。年底回家时,胳膊已经不听使唤,眼睛也看不清楚东西。家里找熟人开了十几剂上等中药也没能管用,直到一年多以后恢复炼功才好了起来。
二零零六年六月,王元升因向民众讲清真相被绑架抄家,在看守所号里被一后来判死缓的犯人剥夺了几乎所有的吃的和家里送去的钱,还被那个死刑犯在睡觉时用手砍脖子,后来说话一直声音嘶哑。几个月的时间,身体极度虚弱,到十一月被冀州法院夏其增为首的刑庭几人非法判刑三年,在没有脉搏,没有血压的情况下,唐山监狱拒收,但冀州公安局陈立勇就愣是把人放下就走了。
讲真相再陷冤狱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号,王元升因悬挂真相条幅,被不明真相人恶告,十天即被非法批捕,家属请的律师十一月十五号介入时已经到了法院阶段,因为一同出事的同村老同修身体不太好,公检法打算早点判刑他们就不担责任了。律师介入,法律意见书明确写明信仰合法,宪法规定信仰自由,包括出版,言论,结社的自由,并且交了各地无罪释放案例,专家学者对待法轮功的看法。家属告诉他们迫害正信的修炼者是会遭报应的,在派出所抓人第三天一副所长和一警员出车祸,副所长当场死亡,另一人重伤。后来,他们推迟了原定的开庭时间。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上午,衡水冀州区法院在一楼第二审判庭对法轮功学员酒长迎、王元升非法庭审。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从北京来的律师黎雄兵、董前勇都为两位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王元升及其亲属辩护人也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冀州区检察院撤诉,酒长迎被无罪释放回到家中,但检察院还是要酒长迎一季度去冀州镇派出所一次。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冀州区法院通知家属去拿判决书,家属没签字,判决书写的是王元升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五千。
二审法官王玉不顾律师与家属辩护意见,走过场似的维持原判。
王玉电话:0318-2188159
刑二厅书记员电话:0318-2188875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7/31/1648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