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凤城张庆贵、张胜琴被非法庭审

更新: 2017年08月03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辽宁省凤城市法轮功学员张庆贵、张胜琴被凤城法院非法庭审,北京律师董前勇、彭健出庭为二人做了无罪辩护,两位法轮功学员均表示修炼法轮功及相关的一切行为没有违法。

由于张庆贵的委托人及亲属事先没有得到开庭通知,参加旁听的只有张胜琴的儿子一个人,因此庭审的具体情况无从得知。

据悉,凤城法院与凤城政法委暗中勾结早已内定好结果,庭审只是作秀。刑事庭原办案人霍壮于开庭前调离,审判长由执行庭庭长王崇泽临时担任。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晚,张庆贵与张胜琴、姜虹搭乘电动摩托车去大堡镇途中,在大堡镇空军场站附近被空军绑架,劫持到大堡镇派出所,当晚转至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次日,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凤城国保大队、大堡派出所十余名警察去三位法轮功学员家里非法抄家,抢走一些法轮功书籍。

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姜虹因年龄大,被非法处罚行政拘留五天不执行,于当晚放回家。

三月十四日,凤城检察院将构陷张庆贵、张胜琴的起诉书移送法院。大堡空军场站刘百强、丛龙斌、乔杨、周俊霖四人出具所谓证人证词,称亲眼看见法轮功学员往树上悬挂条幅,律师指出真相挂贴只有一尺长短,而且是纸质,不属于条幅。

实际情况是几个士兵发现附近树上有两个真相挂贴,遂开车巡查将行驶在路上的法轮功学员连人带车堵截,并非亲眼看见法轮功学员悬挂挂贴。

即使法轮功学员悬挂挂贴或条幅,也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和信仰的权利,是维护民众的知情权,不仅无罪,反而应受到法律保护。

六月二十三日,律师去凤城看守所会见张庆贵,看见张庆贵的小腿肿得很厉害,已经变成黑色,行动不便,还被强迫干活。

律师了解到张庆贵被看守所接收前体检时查出有冠心病,血压一百八十,不应收监,应该安排合适环境调养,于是将张庆贵腿部变黑的照片及身体状况的材料向法院及看守所各邮寄一份,申请保外就医,法官回复只要还能自理,就不给办保外就医。

七月初,凤城法院通知律师七月十日开庭,后又改为七月十一日,之后又打电话通知律师原定的开庭计划取消了,延至七月二十五日开庭。

原代理律师王光琦因有事未能出庭,临时委托董前勇律师代替他出庭辩护。张庆贵的委托人及亲属没有得到开庭通知,原因不明。

现张庆贵被非法关押在凤城看守所,张胜琴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

看守所条件很差,张庆贵已六十九岁,张胜琴六十五岁,两位法轮功学员身体状况都不太好,张胜琴出庭时只穿了一件吊带背心,看上去十分消瘦。


辽宁省凤城市法院执行庭庭长:王崇泽 办公 0415-2277822
辽宁省凤城市检察院公诉科:王立新、张海燕 办公 0415-6276216、0415-6276231、0415-6276217、0415-6276217、0415-6276219、0415-6276261
辽宁省凤城市政法委书记:陈志华 办公:0415-8144951
辽宁省凤城市政法委副书记:李洪泉 办公:0415-8122826 手机:13591529336 住宅 0415-8126046
辽宁省凤城市政法委维稳办主任:花吉强 办公:0415-8158680 手机:13841562633
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王政金 手机:13941532188 办公:0415-8133986
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陈斌 手机:18242404999
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徐景春 手机:13942582033 办公 0415-8120732
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焦束文 手机:13941532756 办公 0415-8120732
辽宁省凤城市大堡派出所副所长:马丰林 手机:13188381926 住宅:0415-8129996
辽宁省凤城市大堡镇空军场站:刘百强、丛龙斌、乔杨、周俊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