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公开审理的案件,该法庭对参加旁听的亲属审查十分严格(非亲属根本不准旁听),要求二号下午就凭本人身份证去领旁听证(旁人不能代领)。庭审开始前,在该法庭门口额外又增加了一道安检(其实进法院大门的安检比上飞机还严),由三名法警对家属甚至律师的包都逐样物品进行检查,手机全部被收走锁入二号下午才特意临时搬来的铁皮柜里。在律师的强力抗争下才不得不让提前进入法庭的公诉人及自称为检察院人员的两名男子出去接受安检。
开庭前,其中一位律师的助手被谢纲以是律师身份为由不允许他做记录,只能旁听。
庭审中,谢纲明显偏袒公诉人刁难敬慧玲和律师。质证时,该律师要求公诉人逐一出示证据时,被谢纲蛮横的拒绝,并找借口将该律师逐出法庭。公诉人李国栋引用已经废止的高院的司法解释作为所谓的量刑依据,被律师当场指出后依然坚持使用该司法解释。在敬慧玲做最后的陈述和另一位律师发表辩护意见时,一再被谢纲打断,致使敬慧玲无法完整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律师甚至没办法读完自己的辩护词。
最后该法庭草草的走完程序,休庭合议十分钟后,以违反刑法三百条,犯罪(预备)为由,冤判敬慧玲一年零六个月。
敬慧玲当场提出要上诉,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起荒唐的庭审过程,这个被判罚的理由更要可笑十倍,说是敬慧玲拥有大量的法轮功宣传品并准备传播,也就是所谓的犯罪(预备)。
敬慧玲今年四十四岁,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人,修炼法轮功以来,处处按照真、善、忍做人,她的家庭更加和睦,工作更加勤奋,认真负责,为人处世越来越谦和忍让,身体更加健康,对老人更加孝敬。为了躲避当地警察的骚扰,迫于无奈她只身到了成都,举债做点小生意糊口。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四点左右,敬慧玲正在成都家中休息时,被社区居委会和成都市高新区三瓦窑派出所警察骗开了房门。当警察看到家中有法轮功书籍后,在未出示执法证件和搜查证件的情况下,警察违法搜查并扣押了手机、电脑等私人物品。敬慧玲当天被非法刑拘,七天后被非法批捕。
非法批捕后案件材料因证据不足曾返回三瓦窑派出所。该派出所警察四处网罗所谓的迫害证据,将孩子所用的手机、电脑,铺子营业用的设备,甚至连房东寄放的废旧电脑都作为所谓的“罪证”。
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电话:
成都市高新区法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8号,邮编:610041
法院法官:谢纲 男 办公室电话:02885351832 02886050180(刑三庭办公室)
检察院公诉人:李国栋 男 电话:02885310513。
成都市高新区法院:
电话:028-85310827
刑事案法官:谢纲 罗为民 何晶 李降兵 张薇
高新区检察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北街99号,邮编:610041
公诉处:
处长谢佳028-85310513
检察员:张奇圣028-85310513 胡婵、张恒、卢佩雷028-85170650、张博、肖潇、江君、曹炜姗、原红旗、周程(办宿刚冤案)
案管中心接待负责人:焦明锋,控申科检察官。
案管中心查询电话:028-85310530,028-6928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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