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一审法院和中级法院违法操作甚是吃惊,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中旬,律师曾在看守所会见过张君,法院还曾与律师就上诉是否开庭等事宜进行多次沟通。然而,在上诉期间,判决尚未生效的情况下,公检法部门却将张君非法送进永川监狱。
四川籍法轮功学员张君是一位刚刚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年的新学员,在重庆市工作。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张君在重庆市巴南区跳石镇给村民讲大法真相,被跳石镇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巴南区法院第一次对张君非法开庭,庭审时由于无法出示证据,只有一些所谓证据的照片,律师提出不合法律程序,法院因此中止了庭审。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巴南区法院再一次对法轮功学员张君非法开庭。张君的律师为她作了无罪辩护。面对律师有力的质询和辩护,公诉人承认: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法轮功是“×教”(注: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也找不到任何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公诉人的这段话清楚记录在当天的庭审记录上,而且公诉人在庭审记录上签字予以确认。但未当庭宣判。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巴南区法院非法判张君有期徒刑五年。张君提起上诉。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张君的律师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对张君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书,十二月十九日,律师去巴南区看守所会见张君,却被看守所告知,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底,在张君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间,张君已经被送到重庆市永川监狱。
律师为一审法院和中级法院违法操作甚是吃惊,在判决尚未生效的情况下,张君被送进了永川监狱。
目前张君被送至永川监狱一个多月,至今律师也无法会见,张君也没有亲人去见她。